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推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1与其说这是一篇社会实践报告不如说这是我为期近月的实习心得或者说一篇公开的日记。
不想去抄袭别人的报告该如何去撰写,不想去套用那些报告应有的格式,只想用最真实的文字为我近一个月的报社实习画上一个不满足的句点。
我喜欢文学,纵然我不是文学系出身。我喜欢课外的时候看那些饱含真情的文字,因而我经常幻想某一天我能用我的文字反映当今的民生问题。虽然我的文笔不算好,但也不一定就是拙劣的,尽管我不懂得如何“妙笔生花”,但进报社工作却是我进入大三以来一个挥之不去的念想。
这个想法就在大三暑假的时候实现了。
几番托人,才进的报社,也算是我们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报社,当然不能跟人民日报比,好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都会征订。在我进去实习前,我都一直在幻想报社的工作情况,那一定是忙碌的,每天一定连喝水的机会都没有,每个人都往返穿梭于各部门之间,说不定可以经常出去采访,体验做记者的其中滋味。
但是我错了,他们将我分派到校园副刊,跟着一位学姐学习。可是校园版恰恰暑期停刊,每天上午只看到偌大的办公室只有寥寥几人。下午两点以后,各位学姐才姗姗来迟。或许这是天气炎热闹的或许暑期没有校园版,她们也正放着暑假。
幸而,这个部门还接一些外面的版面做,要不然我可真是“无所事事”了。
记得梁晓声有说过类似的话,不论一本书有多浅显,能从上面提取到精华也不算浪费时间了。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告诉不论事情有多小能学到一点本领也算不枉此行了。
私下的时候,我跟各位学姐央求过,请求她们尽量给我事做,即使是跑腿的活,我也愿意。她们都答应了。但事情从来不会那么尽如人意。刚进去的实习生就像小品里常说的“超生的孩子,计划外的”,有谁会去信任一个实习生有着和她们一样的能力去校正一个小小的版面。
我很感谢最终把版面放心交给我校正的学姐和师傅,因为你们,我才发现我的文学常识还有着很大的漏洞,我的语文学习原来还粗陋得很,还需要更加精益求精。原来我一直忽略的错别字和标点此时成了我在这个部门工作的绊脚石。现在的我,虽然不在那里实习了,但经此一行,我想以后的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学习。
另外,我是学广告的,能在报社学到一些关于报刊排版的技术也算我这次实习的又一个收获。有一定广告软件的学习基础,学习起排版软件就不会特别困难,我想如果要我照着已经出刊的版面,给我上面的素材,我应该可以利用排版软件排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版面。
再有,能在报社拜读别人的大作,也算是我在那里实习的一大乐趣。文学学习终究不能“闭门造车”,还得抬起头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我有幸第一时间读到一些文字朴实却不失内涵的文章。用“口有余香”来形容也不未过吧。但凡事都有两面,对于报社采纳稿件的方式我不太赞同。虽然报社报道的事情是我们城乡一带的,但是文学上的事情总不应该有地域观念。最大可能地吸收地方上的稿件而次之考虑外省来的,终究会遗漏掉精华。
虽然地方不缺这方面的人才,但也容易鱼目混珠。曾改过一篇稿子,那篇稿子是来自一位70多岁的长者,行文方言味浓重,但有多处成语搭配不当,直白地说就是乱用,句子杂糅,错别字、标点错用那更是不下五处。所举事例的不恰当就不论了。或许投稿的精神是可嘉的,但我仍然觉得文学学习应该一丝不苟。更令人乍舌的是,这位老者还是地方文坛上较有资质的“泰斗”。虽然学姐告诉我,老者以前因当时生存环境局限没有上过学,但我仍然觉得“活到老,学到老”这话是具有其意义的。落下的功课可以慢慢补,虚心求教至老都不能丢,一味的固步自封,就容易“贻笑大方”。或许我不应该用犀利的语言对待这样一位长者,但我实在为真正的“泰斗”——泰戈尔先生抱不平。
在我进报社的时候,嫂嫂就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也是我在那里实习的又一个课程。没错,这点在我进报社前就意识到了。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性格从小学的内向、沉静,不愿说话到现在的说话“肆无忌惮”,外向、喧哗,有了很大的转变。原来我一直都是错的,在一个陌生得没有任何人能说笑的环境,我总是像一只蜗牛一样用少说话的性子来包裹,保护自己。做任何事都缩手缩脚,实在是我对眼前的各色人物都不了解,我不知道如果我放开了做会招致何种非议。钱钟书先生说的“落索身名免谤增”这句话在今天看来的确有它的现实意义。我不否认我是一个好强争胜的人,对待任何可以索取功名的事情,都用苛刻,甚至有时要求眼前之物近似完美的态度来对待。这是朋友,乃至那个与我起争执的女生一语道破的。因而,我在报社的时候,极力控制自己要少说话多做事,虚心求教。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那在任何地方工作生活,认识的人越多自然也越有好处,这大概就是人常说的人脉广。或许我一直生活在象牙塔,对人脉这个词不会过于注重。只觉得在大学生活,认识的同学多,出行相伴的人也会更多一些。在当今社会,我不否认,人脉广的确有它的好处,那自然做任何事都可以水到渠成。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认为增加人脉是为了遇到困难有人帮忙疏通。但对于我,我觉得人脉广,只会让我工作起来舒心、快乐一些。认识的人多,点头打招呼的人也多,这证明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就不会产生一种城市的“孤独感“。以前在学校,面对的都是同龄人,我们会有很多话题去认识你想认识的同学。但是出了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可能要面对不同年龄阶层的人物,那个时候恐怕一肚子的话题都未必能找到一个有用的去打开对方的话匣子。我承认在这方面我的确很失败。我总以为我是要去面对和我一样年龄的人,从来都没有做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的准备。虽然我仍然受着象牙塔的保护,但现在的我们也不再是那个脑海里只有安徒生童话,单纯得没有一丝杂念和想法的孩子。我明白“债台高筑”这个成语的意思,人情债有时候会比有形的钱财债务更让人焦头烂额。
我没有面面俱到、八面玲珑的处事手段,或许是我接触的人物过于单一或许是我的性格使然。我习惯交朋友都只交志同道合者,我总是把我看不惯的人或事一气摒除了。我习惯交朋友用时间来验证结果。所以我每次身处陌生环境的时候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对每一个向我投来好意目光或者诚恳微笑的人都抱着怀疑的态度。这也是我为什么总是站在别人的角度对自身实行自我否定的原因。
在报社工作近一个月,我对自己所学的东西没有任何遗憾,不会觉得自己有多没用,遗漏了什么,但对于自己没办法在一个陌生的严肃的环境放开手去做,去和人相处这是我怒“其”不争的事实。也是为什么我所画的句点是不满足的。不过,鲁迅先生说得好“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有了一次正规的实习经历,以后的我就有胆量去尝试第二次、第三次。我不希望有一天我会被社会的风气所同化,总 ……此处隐藏25722个字……一次的实践经历是舒舒服服、悠闲有致!可是遗憾的是在那次实践的记忆里却也是一片空白!到了这一次,我有了自己清晰的想法、明确的目的、清醒的认识,又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的时间机会,因此在主观上更加格外珍视和看重!
与大一的实习不同,那时的待人接物相对现在总是要稚嫩一些,而专业知识方面更是要懵懂而模糊——虽说即便是眼前也并不能说自己的知识储备如何丰富了。那时侯除了早早来到办公室拖地倒水洗烟灰缸之外,其他时候大多是呆呆坐着等指导老师分派工作,主动性并不强,对法院工作的开展、日常的运作并没有深入而真切的感受。俨然是一个打着社会实践的轰轰烈烈的旗号而跑到法院做勤杂工的毛头小子!
如今想来总有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羞赧!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对于自己当时的知识浅薄以及对于社会实践这一宝贵的增长知识、增长才干的难得机遇的认识能力、把握能力的薄弱而深感惋惜和惭愧!
今年的实习由于我目前的实习单位——公管所征费大厅的工作是流水作业,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必须返工重来,我感觉很能培养我的责任感,所以主动要求被分派被分派到稽查科征费大厅工作并且努力使自己融入工作团队!
实习的第一天,我在人事科顺利注册并领取了实习证,正式成为桐乡市公路管理所的一名实习生。整个报到过程中接待我的几位工作人员上至所长,下至刚参加工作的新人,都表现出了作为一个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的热心、耐心以及竭诚为人民服务的先进精神,让我在还没有正式接触工作就了解到了塑造行政机关形象最起码的要求,并且对于当代公务员的精神风貌以及工作状态都有了相当的认识!
确实,我深深的被那一张张热情的笑脸、一句句和气亲切的话语、一次次不辞辛劳不怕麻烦的热忱的服务态度感染了!从那一刻起,我不知不觉地萌生了一个惊喜的念头:我要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民公仆,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在今年的暑期实践开始之前,我专门就过往的实践经历进行了切实的反思——包括具体表现、自身心态等多个方面,而后真正地认识到了以往的缺陷和不足,下大决心在今次的时间当中切实地改观,予以补过,争取尽可能大的有益收获!
使我庆幸的是通过这一番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我终于在此次实践过程中作到了目的明确、方向正确、定位准确,而最终获得了令人满意、甚至是惊喜的实践效果,并且深刻体会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导我们的“正确的思想意识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实践活动”真理的现实意义!我的这一点个人经验也非常希望与我同样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们能够借鉴并获得裨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积极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了点东西,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但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即便是在行政机关,这一点的感触仍是非常强烈的。
在实践过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普及的重要性。非常荣幸的,在我的暑期实践过程中还有幸参加了一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当中我就发现了相当数量的群众对于法律的无知或者说一知半解的让人可笑、可悲、可怕的现象。
这首先体现在许多群众不愿意接受我们的普法材料。询问原因,有的说怕打官司,又或者根本没有考虑过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想法。这当中暴露了群众心中封建思想的残留,而这种思想正是我们试图通过以现代化的法律为主要手段来创建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
其次,有许多群众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行政机关的粗暴侵犯,但是也不愿意接受服务通过行政或者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因为他们片面而固执地认为我们的国家“腐败”了,“权就是法”甚至“权大于法”!觉得民告官根本行不通,甚至可能赢了官司还要遭到打击报复。人民总是善良的,他们有了这样种种的消极失望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行政的失败,同时更加是我钟爱的行政法专业所必须直面的惨淡现实!如何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全面挽回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尊严,如何能够全面的挽回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和依靠,这是我国法学界、司法界甚至是我们党所必须特别重视的问题。
第三,与前面两点截然相反的,有些群众非常激烈的要求我们帮他们“打官司”。先不说他们的案件标的之小使诉讼成本与讨回的“公道”之间的得失完全无法用正常的价值标准去衡量,更没有考虑到我们此次普法的主体只是行政单位的员工……这里体现的问题是我们只是在大力宣传使用法律武器的作用,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对于如何更为有效、更为合理、更为有利地使用法律武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这个方面的缺失也同样是阻碍法制建设的拦路虎!
第四,有些群众问我们,既然你们是公路运输管理所的人,算是“官”,又不是公检法部门的,为什么要来普法呢?这一问题使我觉得既无须回答,又觉得无法回答。某些群众片面的认为普法、司法仅仅是公检法的专利,而不认为法律的普及是全社会的责任,认为法律是高高在上的,而不认为法律就在每个人身边,触手可及。这是不是我们太过于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忽视了对于法律与公民,公民与法律密不可分的关系所造成的呢?
第五,在普法主体方面,作为服务人员的我们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素质都急需提高。往往是我们费尽口舌说了半天,群众却完全没有听明白。或者是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是我们没有办法、没有能力为之解答的。
我不禁想起我们西北政法学院也有着以在校生为主体走出校园进行普法宣传的传统。同样的尴尬在这些活动里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认为,作为法学专业的教育、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绝对有必要向着更为深广的方向发展。否则将无法有效地为人民服务,而使得群众对于法制渐渐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同时也更加不利于我国的法学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社会的建设。
另外,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虽然确实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可回避的在普法中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比如有些时候,人们明明知道有这样那样的法律条文,却总心怀侥幸想钻法律漏洞,以至在触犯法律后才追悔莫及;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对于法律的适用一筹莫展;而在接受行政处罚或者管理的人群中有些粗通法律者,总是希望借助自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来谋求一点利益。
然而这样的理解不是片面的就是错误的,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力争做到简明易懂,不要让法学世界只成为学究们自我陶醉的封闭空间,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