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7 15:20:13 自查报告
化妆品自查报告

化妆品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妆品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化妆品自查报告1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手机电子邮箱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该表一式两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化妆品自查报告2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申证单元:

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化妆品自查报告3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开展XX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德通知》精神,结合药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不断完善提高、逐步规范的原则,现将本药店化妆品经营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自接到朝阳分局的通知后,我们立即向员工传达了通知精神,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卫生部令第3号《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对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达到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的目的。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店内所经营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注有适应症及虚假夸大宣传的不合格化妆品。因本药店采取的是集中设库方式,所购化妆品完全由正德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配送中心供应,经自查也未发现产品地卫生许可证编号标识不符合规定地现象。

在化妆品经营的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新问题,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的目的,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质量环节的管理,同时欢迎药监部门的莅临指导,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无过错现象地发生。

化妆品自查报告4

企业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手机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该表一式两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04月××日

  (公章)

化妆品自查报告5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视治理局朝阳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德通知》精神,结合药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不断完善进步、逐步规范的原则,现将本药店化妆品经营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自接到朝阳分局的通知后,我们立即向员工传达了通知精神,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卫生部令第3号《化妆品卫生监视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进步了员工对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熟悉,达到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进步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的目的。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店内所经营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注有适应症及虚假夸大宣传的分歧格化妆品。因本药店采取的是集中设库方式,所购化妆品完全由正德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配送中心供给,经自查也未发现产品地卫生许可证编号标识不符合规定地现象。

在化妆品经营的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新题目,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的目的,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质量环节的治理,同时欢迎药监部分的莅临指导,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无过错现象地发生。

化妆品自查报告6

我司收到《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后,总经理组织品管部、生产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厂区卫生情况

1、厂区周围30米内不存在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2、厂区内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规范;

3、厂区内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摆放,有专门存放场地,无露天垃圾,不存在蚊、蝇、鼠孳生点;

4、厂区内厂房均用于生产化妆品相关产品;

5、厂区内所有车间不存在与其他企业合用或共用生产车间的'现象。

二、关于设施、设备

1、根据生产需要,企业除干燥间外均有设置其余“八间三室三库一区”,公司目前未生产玻璃容器类相关产品,不需要清洗及高温消毒,没有设置干燥间;

2、生产工艺已经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不存在交叉现象;

3、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有明确划分人流物流路线,在显著位置有张贴人流物流走向图;

4、公司未生产香水、指甲油等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目前暂未配备相应防爆设施;

5、公司未生产粉类相关产品,车间内暂未配备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

6、生产车间均为无尘净化车间,制作车间、配料车间、静置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等车间防水层均是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排水沟都已加盖;

7、更衣室均有设置阻拦式换鞋柜和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且能正常使用,工衣、帽、鞋定期清洁,每人都有2套工衣可定期进行更换;

8、车间配备净化除尘设备,及捕鼠笼、灭蝇灯等设施,定期有专人进行清理、更换;

9、生产设备均采购正规厂家,标签标示符合要求。设备清洁保养规范,无锈蚀,能正常运作;

10、生产设备、电路管道、气管道和水管未发现有滴漏等问题;

11、生产车间消毒设施配备齐全,均能正常运作;

12、车间净化设施布局合理,配制车间、静置车间、灌装车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均能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1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均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且记录完整,墙面、地面、天花无破损、剥落、霉迹现象,有专人清洁并记录;

14、物品均放置于垫板上,离墙、离地、预留通道均按要求进行;仓库四防设施完备,有专人维护、清洁、巡查。

三、原料和包装材料

1、每批原料均有供应商提供的COA及相关检验报告;

2、库区划分包材、化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区域,每个区域均有专人进行保管;

3、原料库卡记录完整、详细,能做到物料先进先出;

4、原料有分区摆放,产品标示及物料状态清晰;

5、原料库物料按待检、合格、及不合格进行区域划分,不合格物料均按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6、仓库内未发现过期原料及禁用物质;

7、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均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对温湿度有专人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

8、原料、物料使用完后均按照要求进行密封;

9、取用原料的工具及容器均有显著用途标示,未出现混用现象;

10、每种原料外包装显著位置均有原料卡,原料卡上标示有产品的品名(INCI名或中文化学名称)、供应商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信息;

11、目前企业未使用自编代码,根据产品标签信息可以满足产品追溯;

12、公司不存在,对酒精类产品有专门区域,并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13、在采购的包材上均有供应商物料状态标示;

14、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及辅料均无毒、无害、无污染,在使用前均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

15、公司生产过程严格遵守企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各场所、岗位均悬挂相应卫生、质量、操作规范等文件,并按要求进行记录;

16、生产过程各项原始记录规范、详实、完整并可追溯性,所有记录均按保质期延长半年进行妥善保存;

17、半成品储存间有按物料状态设置待检、合格、不合格区分区存放半成品;

18、半成品进行灌装时均为合格后方进行灌装;

19、实验室每周一次对PH、电导、微生物项目进行检测;纯水设备定期维护并有相应记录,纯水长期停用重新启用前有进行检测并确认合格方使用;

20、水质按照(GB5749-20xx)要求每年外检一次(pH值除外),且检验合格。

四、关于成品储存与管理

1、成品有按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分区摆放,对产品防护及保管措施得当;

2、成品仓库设立有不合格区,存放的产品有处理记录;

3、成品入库均有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包括数量、批号、日期等信息,并收集有产品检验结果,出库有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且记录按照要求进行

4、有建立成品检验制度,每批产品均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入库;

5、每批产品均有留样并有完整的记录,产品标签保存期均为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6、留样产品按类别进行存放,标签均有留样人、日期、批号、品名、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7、样品存放间存放条件与产品标签所示要求一致;

8、产品均按照化妆品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标识;

9、产品标签均符合化妆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产品质量管理

1、企业有设立专门微生物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完全能满足微生物检验要求;

2、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均有定期进行检定;

3、实验室有建立《检验室管理制度》和符合要求的微生物相关标准;

4、检验原始记录、报告齐全,保存妥善,有专人进行管理;

5、企业有建立ISO9001、GMPC等质量体系,并取得证书;

6、生产车间均配备专职清洁人员;

7、工厂有建立化妆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8、目前没有发生或接到卫生质量相关问题的投诉;

9、目前未收到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及行政处罚;

10、有建立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在员工入职时均进行相关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相应记录;

11、检验员有检验分析工证书、质量工程师证书等相关证书;

12、质量、技术相关人员熟悉相关法规,其他人员也制定有质量相关培训计划;

13、企业员工一年体检一次;

14、新进员工均是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以上岗;

15、未发现有患“五病”而未愈人员在从事生产;

16、员工穿戴工服、工帽、工鞋、均干净整洁。未出现不按要求进入非成产场所区域现象;

17、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均按要求未佩戴首饰、手表,未出现染指甲、留长指甲现象;

18、公司未生产气溶胶、粉尘、有挥发性刺激类产品,但在灌装、制作等相关与内容物接触场所员工均戴有口罩;

19、生产车间、衣柜未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用品。

六、关于证照、批件

1、企业卫生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及产品均按照许可证审批类别进行,不存在未受托生产问题;

2、目前企业未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正在按照要求进行中。

总结:本次企业自查发现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事项尚需完善,针对该问题,我司已经指定专人跟进,在6月30日前所有产品均能按照要求备案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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