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自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许可证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许可证自查报告1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648号)及省经信委《关于20xx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的通知》(x经信煤炭函[20xx]554号)和xx市经信委《关于20xx年度煤炭生产年检的补充通知》(x市经信函[20xx]132号)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会,传达贯彻了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开展了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严格煤矿的年检范围。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33家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中的3家证照齐全的煤矿企业(夏家沟煤矿、关田坝煤矿、扶贫煤矿)参加今年的年检。现已进入基建阶段的32家煤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年检备案。
二、严格按照年检的四项内容进行整改和检查。
我局严格要求煤矿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各矿按照年检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和自查,特别对采掘部署合理及采掘工作面要逐步实行金属支护作了强调,但我市煤矿大部分为急倾斜煤层,倾角在650左右,地质构造复杂,褶曲多,顶底板破碎,底板松动,煤层极不稳定,煤层薄,一般在0.3-0.6m左右,故使用金属支护十分困难。为加强煤矿本质安全,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待煤矿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逐步采用金属支护。在此基础上,我委对各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按照《20xx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打分表》进行了打分,所有煤矿均达到要求全部合格。
三、严格技改矿井的年检力度。
对我市已进入技改矿井从初步设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20xx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打分表》进行了评分,所有煤矿基本能按照《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基建施工。
四、严格收集各煤矿生产许可证年检资料。
按照年检通知要求,各煤矿必须备齐各种资料,特别强调了救护协议和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的签订,凡是协议过期各企业一律重新签定。目前,共重新签定救护协议35份,同时凡是各种证照不齐必须补齐,特种作业人员证照过期必须马上组织复训,并请有资质的专家组对年检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五、认真抓好职工全员培训工作。
根据xx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度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x市经信函[20xx]23号)的要求,今年四月份我局聘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我市煤矿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培训人数达2500余人,培训率达95%.
六、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煤矿“三条线”(即通讯、压风、防尘管路系统)建设及煤矿“三推行”工作。
严格要求煤矿抓紧投入、有效投入、舍得投入。目前有35家煤矿建立了监测监控系统,33家煤矿完善了通信系统的建设工作,15家煤矿完善了“三条线”的建设工作,同时煤矿“三推行”正在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我市煤炭企业20xx年度年检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已准备就绪,望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审查。
许可证自查报告2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我公司因危险化学品涂料丙烯酸色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于20xx年7月16日由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组成的实地核查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3)》的要求,进行了实地核查,经严格核查后,核查组提出了7项轻微缺陷,并责令我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针对实地核查组对我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于20xx年7月16日晚上立即召开了公司所有管理人员会议,会上通报了生产许可证的实地核查情况和轻微缺陷情况,并对轻微缺陷项逐条制定整改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立即整改。现将我公司存在的轻微缺陷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1.3质量考核记录不全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的质量考核记录进行核查时,我公司能提供质量考核记录,但是记录不全面,据此情况,我公司质检部于20xx年7月17日质量考核记录进行重新设计,并重新进行记录(见附件1)。
二、2.3.2企业不能提供秒表校准的有效证明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的检测仪器秒表没有进行校准的检测报告,据此情况,我公司质检员于20xx年7月17日将秒表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测校准,并于20xx年月日取得检测报告(见附件2)。
三、2.3.3实验室的天平与高温设备未有效隔离,且无温度控制设备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实验室的天平与高温设备没有有效隔离,并且无温度控制设备,据此情况,我公司质检部于20xx年7月18日对实验室进行重新布局,将高温设备与天平进行了有效隔离(见附件3.1)。并于20xx年7月20日给实验室安装了空调,对实验室温度进行有效控制(见附件3.2)。
四、4.1.1缺少《GB/T1725-20xx》相关标准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的相关执行标准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缺少了《GB/T1725-20xx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的标准,据此情况,我公司质检员立即对该标准进行查找,于20xx年7月20日对该标准进行了下载并装订存档备案(见附件4)。
五、5.1.2供应商评价记录内容不完善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的供应商评价记录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供应商评价记录内容不完善,据此情况,我公司采购部于20xx年7月25日对我公司供应商重新进行了评价,并对合格原材料供应商评价记录表的评价项目进行调整,重新编排,并记录装订成册(见附件5)。
六、5.2.1工艺考核记录内容不完整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的工艺考核记录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工艺考核记录不完整,据此情况,我公司生产部于20xx年7月18日起重新对生产车间的员工进行工艺考核,并进行记录(见附件6)。
七、6.1.2半成品检测记录信息不完整
本次核查组对我公司半成品检测记录进行核查时,发现我公司半成品检测记录不完整,格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并要求我公司按核查组提出的要求对半成品检测记录的格式进行重新编排,据此情况,我公司质检部于20xx年7月20日,按照核查组的要求,对公司半成品检测记录表格进行了重新编排,并于20xx年7月20日起对半成品重新进行了检测并记录(见附件7)。
以上轻微缺陷项目我公司已进行了认证整改,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许可证自查报告3一、药房概况 ……此处隐藏19042个字……报告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管理,确保企业持续改进生产条件,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统一管理工作,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许可证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许可证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四条 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制度采取企业自查申报,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报告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对生产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国家产业政策管理产品的获证企业,一般应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可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获证企业应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度(获证当年除外)第三季度向所在市许可证办公室提交《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一式两份。有特殊理由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向所在市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延期提出《自查报告》的申请,经市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可以延期。
第六条 获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过工商局本年度年审合格);
(三)根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七条 市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后,20日内完成对《自查报告》的审查,并将《自查报告》审查合格企业的电子版汇总表和生产许可证副本报省许可证办公室,由省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生产许可证副本中监督检查记录由市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填写。《自查报告》一份由市许可证办公室存档,期限为5年,省许可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八条 书面和现场审查是对“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自查表”中规定的8项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审查结论判定原则为:“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自查表”中规定的8项内容,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项即判定为不合格。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工作完成后,对企业进行重新审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第九条 市许可证办公室每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审查汇总表及电子版报省许可证办公室。省许可证办公室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现场审查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被抽查的企业数量不超过获证企业总数的10%。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自查报告免审:
(一)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辽宁名牌产品称号;
(二) 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三) 拥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诚信守法。
第十一条 符合免审条件的企业可向市许可证办公室申请,由省许可证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度向社会发布免审企业名单。免审企业在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免于提交《自查报告》和现场审查。
第十二条 企业不再符合免审条件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取消该企业的免审资格。
第十三条 获证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向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自查报告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产品增加单元、扩大规格,未按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二)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未依照《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四)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的;
(五)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六)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 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工作人员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刁难企业、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借机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对一经查实的上述行为,依照《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自查报告的审查不得向企业收费。
第十七条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许可证自查报告15根据烟台银监分局《烟台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山东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年下半年金融许可证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烟办发[xx]12号文件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因我行现金区面积不大,墙壁距离窗口约4.5米,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我行在联动门门的墙壁上已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此处为开放区域,客户能够靠近查看。
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
我行在xx年4月28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等均未更改,所以不需换领。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 通过学习银监烟办发[xx]12号文件,了解到金融许可证作为重要的凭证,应对其加以重视,因此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我行专门针对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进行了整顿及学习。
一、加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实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对金融许可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当成重要的工作来做。注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银行的稳健发展。
二、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融许可证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证许可证的保存完好、存放安全、变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