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基金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合基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农合基金自查报告120xx年是我区新农合实施第三年,为切实做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卫生局的支持下,牢牢抓住基金管理这一重点,切实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这一要点,紧紧锁定参合群众满意这一终点,确保了全面工作的平稳运行。按照保定市卫生局《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的要求,我们认真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自我测评,综合测评得分为858分,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实行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由区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乡成立了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管理小组,真正形成了三级工作网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良好运转,区卫生局、合管中心制定了《新市区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逐级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档案管理 1
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了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
(三)严格了医疗费用控制
制定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人均人均住院费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等规定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分解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重复收取病人费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用药加强监督,保证运转。
(四)是严格审核程序,完善监督体制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有序运转,为参合群众提供
满意服务,合管中心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了“三个监督”。一是加强财务监督。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费、报销等各个环节使用财政票据,审核过程逐级把关。确保了“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保障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二是加强行业监督。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整个诊疗过程的全程监管,对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部分进行了扣除。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示栏、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缴、使用及费用报销情况。区合管中心每季度公布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布一次,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参合群众,是宣传新农合政策、解惑答疑、为参合住院病人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为提高各级医疗服务者的各种能力和素质,我合管中心多次组织专家对全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举行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会,增长了医疗服务者的见识,为新农合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工作运行三年以来,尽管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乡级医疗服务能力不强,转诊率较高。由于多种原因,辖区内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致使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施落后、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基本服务项目不全等问题,导致大量参合患者和基金流向区外医疗机构。
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人均住院费用高、目录外用药比例高、检查费用高、补偿比例低),增加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负担和合作医疗基金风险,造成了住院实际补偿比偏低,直接影响了全区的整体补偿水平。
3、目前区合管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乏处罚依据,同时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工作经费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的开展。
20xx年新农合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巩固成效、改进不足。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竭力,创新举措,恪尽职守,为将新农合打造成让领导放心、组织安心、群众舒心的民生工程而努力!
新农合基金自查报告2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40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对贯彻实施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集中专项检查小组,对检查方式和步骤进行了细化明确。
一、认真学习找准方向
全局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402号)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回顾了20xx年3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医保金是怎样流失的”的内容,并结合我县新农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探讨总结,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新农合自查自纠对于我县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有很好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反映出了监管部门的几个薄弱环节。一是虚报参保人员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为8天、7天,上报到医保局是17天、14天,多出来的时间就编造医疗资料,从中牟取暴利。二是门诊变通住院,把本来是门诊治疗的.病历改装伪造成住院治疗资料,上骗管理部门,下骗就医群众,大肆套取医保基金。三是管理部门管理流于形式,日常检查形同虚设,给个别医疗机构违规操作造成可乘之机,不调查不取证,按照医疗资料报销拨付资金。四是公示制度不健全,本应是规范严肃的张榜公示上多处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二、积极自查加强监管
近期,我局对照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按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的模式分两组对全县3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一律采用网上稽核和突击检查的办法,不通知、不预约,通过入院观公示、进院查病历、到房看病人、回访出院参合农民等方式,与医疗机构网络上传给我局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进行了一系列抽检,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能遵守新农合的政策、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做到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运行。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 ……此处隐藏9688个字……筹资又增加10元,工作较往年难度更大,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宣传和解释。
(1)关于20xx年的筹资标准增加。一是新农合基金实行“倒筹资”体制,即只有参合农民达到一定的比例并且交纳了参合基金后,各级财政才给予配套资金。20xx年以来,农民缴费从最初10元,提高到20xx年60元(中央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也从最初的40元提高到240元。在“十二五”期间随着新农合基筹资总额的增加,参合农民的缴费标准将还会有可能再提高。二是筹资标准提高与参合农民享受的新农合政策是成正比的,20xx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290元以后,我县及时调整了补偿方案,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同时对门诊统筹实行了按人平50元标准核算到参合家庭统筹使用,同时实行了一般诊疗费按次给予定额补偿。进一步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让更多的农民住得起院,治得好病,有效减轻参合农民疾病经济负担。
(2)关于20xx年的补偿政策。我县20xx年的补偿政策是按照参合农民筹资总额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方案的测算和制定的,20xx年普通疾病住院的补偿政策没有多大变化,重点将考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提高,拟将重大疾病的保障种类由20xx年的6种增加到20种(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门诊统筹政策,只要在上级部门不强烈干预的情况下将继续执行20xx年的模式。各级干部和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不要让农民认为今年标准提高了,补偿比例也要提高的错误理解。
(3)加强20xx年门诊统筹费用使用的宣传力度。就目前的门诊统筹报销情况看,农民的门诊统筹费用使用率较低,利用征收时机,要大力宣传,告知参合农民抓紧使用20xx年的门诊统筹基金,结余费用不结转。乡镇卫生院要安排村卫生室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程序,加强宣传,方便参合农民门诊就医和费用补偿。
6、程序要规范。
一是在资金征收时,要对照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卡等证件准确的进行农民参合信息的登记,切实做到项目齐全(特别是身份证号码的采集,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底要将参合农民的照片利用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系统引入到新农合管理系统,唯一只有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识别,若身份证号码采集不准确和录入不及时,就会受到影响),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内容真实。
二是一定要实行边收费、边登记、边开票,做到农民参合人数、缴费金额、收费票据完全一致。开票时务必将家庭参合人员姓名全部写在发票上,便于信息核对。(因为有这样的一些的现象,若一个家庭有5人实际交费的只有3人,将交费人员姓名报征收员进行了登记,一旦有家庭其他人员未交费又生病了,就会找村干部、财经所和合管站,说是他们搞错了要求修改信息,不修改就会大闹而特闹;修改了就是骗合作医疗基金,同时也影响了下年度的基金征收,不交参合费只要修改信息,也可以报销费用。)
三是在收取参合花名册时,要明确专人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完善,避免参合信息失真的现象再次发生,做到信息一次性采集准确。
四是在进行参合信息录入要核对准确后再进行录入,录入要及时、准确、不缺项,力求做到征收结束一个村,就核准录入一个村。信息录入情况直接关系着参合农民能否按时享受新农合政策。乡镇合管站要通力协助,密切配合,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参合信息的核对及录入工作。
7、部门要配合。新农合工作光靠卫生和财政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特别是统计部门要提供准确的人口基数,民政、计生、残联要准确提供代缴对象花名册,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加强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公安部门要加大骗取新农合基金案件的惩治力度,并为新农合提供所需的身份证和照片等相关信息。
8、进度要督办。各乡镇要组织专班,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督办,对进度较慢的村要重点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逐步适应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
1、提升服务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着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政策的程度,也不同程度影响着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因此,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制度,落实各项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参合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现象发生,县卫生局对新农合制度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2、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农民积极参合,县卫生局将参合率纳入各乡镇卫生院的年终考核内容进行管理。
(三)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强化新农合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1、加快经办机构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组织人员外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加快网络建设,实行资源共享,落实网上转诊、网上监控、网上审核,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参合农民。
2、积极探索新农合运行机制。要大胆创新,探索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新农合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使医疗机构由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合理控制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增长,最大限度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3、加强医疗审核和监管,规范基金运行程序。
一是加强监管和审核。合管办和乡镇合管站要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估,使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三级审核,对不合理检查、用药、收费及超过控制标准的费用在三级审核中要坚决予以核减。
二是规范基金管理和运行。严格执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模式进行管理,建立动态的,透明的基金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参合农民受益及合作医疗补偿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人,从严从重处罚,确保新农合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四是落实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奖惩与处罚措施,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对合管站工作人员在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不力影响工作进展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严以律己。不得利用合作医疗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更不得拿合作医疗为私人谋利,损害参合农民利益。
同志们,新农合制度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大事,工作任务重、矛盾多、困难大,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只要有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相信我们新农合工作的既定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