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12 00:04:39 自查报告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接待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1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接待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对照、自查、清理。现将落实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我局按要求建立接待制度,制定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等制度、公务接待标准公开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二、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对接待实行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2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经统计,我局20xx年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640元,控制在了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管理

(一)完善财务制度。我局根据区财政局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公务接待原则。一是统筹管理原则。全局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二是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区内外单位与机关各单位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三是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公务接待费措施。日常报销每月一次,要求报销时写清楚公务接待的时间,对象及人数、时有、费用及批准和经办人等。

(四)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3

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高财发〔20xx〕1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第一时间签批给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喻春波同志组织办公室和财贸股负责人进行全面仔细深刻学习,针对重点内容进详细解读,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人认真听、重点记,确保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要求。

按照公务接待7个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局实际,由办公室牵头,和会计、出纳等人一起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接待程序、票据、接待对象等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自从接到财政局、纪委通知后公务接待活动不存在上烟酒情况;严格实行公函接待,由办公室根据来客单位公函及时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录入,打印申请表由业务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办公室根据工作分工按照要求安排陪客人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上高档菜肴,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做到不超陪客人数、不超消费金额,用公务卡结账,严格执行公函、公务接待申请表、注册商家接待明细表、消费发票、刷卡小票五张凭证报账,做到消费金额、消费时间完全一致。

  高安市统计局

  20xx年4月10日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制度,市纪委于20xx年2月2日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各单位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xx年12月份以来的酒席预订记录和接待发票开具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能较好地落实相关规定。同城接待现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数明显下降;一些单位自觉及时退订了各类茶话会、年夜饭等酒席;单笔接待数额大幅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中存在单餐高额消费和上高档菜肴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高额接待的情况。如发现市环境保护局出现两笔单餐接待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记录;个别单位存在高档菜肴的现象,点了野生甲鱼、大闸蟹等价格比较高的菜肴,如市土地勘察测绘队的一笔接待菜单中出现“东海正宗野生黄鱼”的菜品。

(二)以会务费的形式报销公务接待费。个别单位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xx〕164号)规定,在星级酒店召开会议,且把接待费用在会议费中支出。如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全市流动人口传染病管理工作培训班,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测绘院把多笔接待费用以会务费发票支出。

(三)存在个别同城接待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本市各部门、镇(街道)之间的同城接待,但仍然存在接待温州地区有关单位和本单位系统内部吃请的现象,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南街道新居民服务所、食品总公司等单位存在市域范围内接待及单位内部人员到酒店吃请的情况,且费用超过工作餐标准。

(四)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执行公务卡制度,公务接待没有按照公务消费卡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存在签单、赊账的现象。

(五)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待审批存在失管现象。检查中发现,市测绘院、土地勘察测绘队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接待费支出、 ……此处隐藏4897个字……膳、住宿、水果和烟酒。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能私自接待亲朋好友,也不能将其他支出按接待支出计算。

三、严格降低接待标准。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一律号召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我局今年制订严格降低接待标准,尤其在用餐和烟、酒招待方面,时刻做到能省则省,坚决实现公务接待费零增长的目标。

四、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制。

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被接待人的真实姓名(市级以上领导除外)、单位、随行人数、职务、办理何事等内容,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就餐并付款或签单,未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人员擅自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1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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