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合集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机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2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赁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从甲方租QTZ31.5C中文塔机一台,协议如下:
一、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安装拆除验收。
二、乙方租赁前付押金 元,租赁费每天 元。
三、租赁物维修:租赁物进场安装后试车完毕,以前维修由甲方负责,试车完毕后由乙方负责。
四、机械在使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如到期未结清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机械使用。
六、自安装之日 起到工程完工用完为止为租赁日期,结算时以收款收据为准,机械用完由甲方试机检查,确认无损坏方可由乙方拆除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租赁物或抵押,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扣押,无法追回,乙方按设备原价16万元负责赔偿,如在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物租赁日期最少不低于六个月,少于六个月按六个月结算租赁费。
九、报停:春节期间报停最多不超过30天。
十、机械在报停前十天,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为下一项工程做准备,逾期如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十天的租赁费。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3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 ……此处隐藏20082个字……赁产品生产厂家说明书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50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20xx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QTZ40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63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 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5个月按5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节期间停工按15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xx元/台);以上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拆除费,附墙费,增高费及检测费和其他塔吊相关费用。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负责报检合格并领取准用证后三天内支付(单台塔吊准用证领取后支付单台进出场费);
2.设备租赁费:QTZ40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台);QTZ63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台);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乙方负责在下个月30日前支付当月塔吊租金(以单台塔吊为单位分别记取租赁费)。
3.甲方暂按每台塔吊设备配备两名持证上岗人员,工资按20xx/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4小时内派人修理完毕,一般故障当天内解决,排故时间超过24小时则按实际天数扣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严重故障不超过3天,否则按实际耽误时间扣除租赁天数并赔偿乙方施工人员的停工损失。主体施工期间,大修只允许一次。
3.他塔吊租赁期间,甲方应派专人组织协调塔吊起重工作和维修工作,以便塔机正常运行,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安排升节和附墙,以此来保证乙方24小时正常使用(每星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不能超过2次),随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及加盖甲方公章的上岗证
4.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在乙方通知安装塔吊72小时内安装完毕(除雨、雪、大风天气外),并调试合格。
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和塔吊安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个砼料斗、地脚螺栓、附墙佳预埋件等配件。
7.塔吊钢筋混凝土基础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机脚预埋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平衡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进场前应该提供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出场合格证、安拆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装完毕后,在15天内需向乙方提供自检报告、主管机关检测报告并向当地部门办理验收合格准用证,费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进场前,保证整机的外观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若整机外观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应在塔吊安装完毕后5天内完成,否则乙方不予以验收,同时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从甲方的进出场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责任:
1. 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操作人员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则,有权要求换人。
2.负责租赁设备基础设施(甲方提供图纸),必须按图施工,做好隐蔽记录,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检测所需材料,保证基础满足施工要求。
3.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附墙,升节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墙,负责预埋件的埋设和附墙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4. 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甲方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未经甲方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转移使用地点或转租、转借给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财产转卖或进行抵押。
5.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项目正常施工)。
6.负责甲方派出的随机人员的住宿。
7.设备安装、拆除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协调有关事项,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场时间。
8.将设备所需电源(380V±5V)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租赁设备,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
2.未按时完成报装、报检,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需及时与甲方协商;如协商无效,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行直至拆回租赁设备。
3.如有转让、转租或租赁设备变卖、抵押等行为,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办理租金和进出场费结款手续时提供甲方公司正规税控发票,塔吊司机工资由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人员工资表;
2.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超过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间,甲方按租赁单价的50%收取租金;如报停超过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设备出场。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价款结清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