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1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钢管
扣件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2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不能要求追究发包人为被告。因为合同纠纷,只能以合同相对人为被告,不能将合同外人列为共同被告。
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起诉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同理,合同外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所以说还是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进行起诉的。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3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 ,需租 ……此处隐藏5003个字……动都由甲方负责,每月工作27天,3天为维修机械时间,每天工作9小时,如机械工作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时间。
2、 因下雨条件不利于施工,或施工过程中不需要机械作业,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情况下机械停机,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租用期间,如下雨达到50mm以上按实际时间计算;因自然天气、气候(如北方的冷空气、沙尘暴、下雪结冰)等情况,期间按实际时间计算;在后期收尾阶段,机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时/天)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工作时间,达到15天的(9小时/天)按包月计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结
4、 进场费:一台共计3000元。
5、 机械的看护、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6、 由乙方提供机械作业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负责。机械进场时需由甲乙双方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退场时需甲乙双方重新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以确保机械进场、退场时机械内存柴油量一致。
7、 甲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并配备合格的机械操作人员,甲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按时按线路到达指定地点,按乙方现场人员的要求作业,乙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可随时调运和操作机械。如甲方的机械性能不好和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人员指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8、 甲乙双方以机械具体工作时间的形式确定机械实际作业时间,双方都必须掌握和记录,并到月底核对。乙方付甲方的机械租赁费,若有拖欠,甲方有权停机停工。
9、 机械的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租赁期小于二个月(含二个月),则进场费和退场费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所派的机械操方作人员的吃住由甲负方责。
11、以上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需要发票,则多租赁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机械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施工技术规程进行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的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安全作业,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地。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机械必须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和操作机械。
3、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凡是违反上述条款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机械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费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五、 仲裁与调解
如发生合同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本着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10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有关建筑器材租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器材,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附表:
2、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甲方组织运输工具负责将租赁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点,运费、装车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当及时点清租赁物数量,检验质量,同时办理接收确认手续。在租赁物进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损害事故所引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暂定为自 年 月 日(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至实际工程结束为止。如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双方可以协商续租。
第三条 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 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发货单的实际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约定每 个月办理一次结算确认手续。租赁物退场后 个月内双方办理最后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必须由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2、合同金额(暂估): ¥: 。(超出合同金额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付款时间及方式:
3、在乙方付款的同时,甲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者扣除与国家税金等额以上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退还
退还租赁物时由甲方负责装车收回,所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退还租赁物时,甲方须委派专门人员到乙方工地现场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清点数量和租赁物状况,并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在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即视同乙方已经完成了退还租赁物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的,应当按照租赁物市场价并结合原租赁物折旧情况作价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 报停
如乙方跨年度施工,需要实行冬季报停的,乙方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报停时间及所需期限,甲方应当派人到工地现场确认,报停期限内,租赁费用不计算;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照合同要求的品质、规格、数量提供租赁物的,或者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前解决合同。
2、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人员以及与甲方有关的人员)偷盗乙方工地财物的,除作价赔偿外,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由乙方直接从租金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费用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若因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从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正常支付租赁费,甲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据此向乙方提出要回租赁物和索赔事宜,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生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