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李沧区河南庄社区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
2、工程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台柳路以西,青山路以南
3、工程内容:
4、工程质量: 一次性验收合格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服务、包工期、包检测、包验收、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维修等方式进行承包)
6、综合大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各种主材、辅材等全部材料。及水电费、安全措施费、机械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含总包方2%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综合大包价格见附件一。
7、结算面积:约 平方米。
8、总造价:
9、工期:每栋楼的开始施工日期以甲方书面文件为准,本程的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质量标准提供合格材料并施工,质量达到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涂料技术规程》和《规范》青岛市有关职能部门颁布的标准要求。
2、本工程项目应符合上述规划封样立面效果图颜色施工采用的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规定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除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外,还应按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施工。
3、本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和青岛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国家及青岛市相关行业标准验收。乙方质量承诺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达不到承诺要求,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的2%的违约金,并确保整改通过。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永不返还。另外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涂料颜色: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上级规划部门确定的颜色为准,并出示外墙立面效果图,严格按效果图(墙面样板)的颜色进行配色施工,样板领路、施工与样板相同。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基层清理及基层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墙面满刮腻子及砂纸打磨处理。
2、颜色应均匀,无色差,无砂眼,无遗漏,无龟裂,不起皮,不透底等异常现象。无论刷多少遍均以上级各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其固定单价不变。
3、乙方应提供外墙涂料生产厂家产品的“企业内控标准”,并严格执行: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装、贮存及运输等管理要求。
4、甲方负责施工楼号的外墙保温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进行维修和整改,满足上述标准,否则乙方不予进行外墙涂料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5、如未达到上述标准,签约按承包工程结算值的5‰对乙方做出处罚,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工程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要求,编制施工作业计划,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乙方应严格执行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3、乙方必须对承包工程现场进行成品保护,保证不损坏,不污染现场任何已完和未完工程产品。如有损坏,污染,由乙方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规划部门、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以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为主,每粉刷一遍,必须经监理、村民质检小组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安全生产: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并配有安全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2、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及相关责任、赔偿、法律纠纷,全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连带责任。
3、乙方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1、不可抗力(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确定)天气原因(雨天、大雾)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若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协议工期(包括协议规定可顺延的工期)竣工,甲方将按每天延误计时,延误一天扣除乙方协议总价款0.5‰的罚金。
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为五年。
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总包方、监理、社区质检小组验收通过签字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经质检站、规划局等有关上级部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80%,经综合验收交房后,支付总额95%,余留5%为工程保修金。
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统一按图纸尺寸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整理结算资料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在收到结算书20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建方预算处审核,出具最终结算,以作为工程支付依据。
4、乙方承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为确保工人工资发放,乙方在接受工程款时,要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表,工人签收记录,发放照片记录,相关委托人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5、因乙方安全问题、质量问题、资金问题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另选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接管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和条件不撤出工地。乙方所投入的材料、机具、临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免费保修。
2、质量保证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3、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3.1因乙方材料质 ……此处隐藏12341个字……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