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合同锦集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 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为 现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 。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__________ 至 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1.试用期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1、作为长驻工地代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在项目部经理授权下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问题。
3、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 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材料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对材料质量做
4、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 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5、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6、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7、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因设计或其它变 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8、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9、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 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 和可追溯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报酬
(1)5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6000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 方承诺,乙方如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防范,均能达标。将额外获得甲方提供的1000元奖金。
(2) 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的60% 元。
四、其他
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曰
劳务合同 篇2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个月的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业绩提成按照 % ,出差补助和报销按照《公司报销制度》统一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 元。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两个月生活费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章第7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 ……此处隐藏7122个字……>6、乙方所有承包项目施工完毕,并且通过验收后甲方一月内和乙方办理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每月按工程进度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80%,乙方进场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发放工人工资清单备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后不按实发放给工人所造成的责任和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定期对工人组织安全学习,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或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质量隐患(事故)的处罚,乙方必须全额接受。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自身如资金、劳动力、技术力量、管理等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缓慢和停滞,经甲方催促仍不见效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乙方总产值的60%办理结算手续后,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施工现场,60%的工程款甲方在40日内付清。
本工程乙方自愿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圆(¥:50000元),该保证金在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付。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违约金及罚款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按甲方要求组织劳动力或施工机具入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退付。
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施工、爬塔吊、关闸限电,如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罚款从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九、特别约定条款:
1、乙方工人不得偷盗和私拿工地的所有材料,如有发现,将以原价的10倍进行赔偿,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2、如乙方施工工人在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劝阻,否则甲方将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3、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并经建设方、监理、质检站、施工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如发生停水、停电、原材料缺乏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按实际延误的天数给予工期顺延,不作其它任何赔偿。
4、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后不按实发放给工人所造成的责任和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工人进场10日内必须向甲方交付其与工人签订的用工合同和第一月工资表,否则甲方第一次工资不予支付。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1、本合同属双方自愿行为,双方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违约纠纷经协商无效的,由江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作实质性的变更或订立补充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建工四建奉节县凤凰山健身梯道项目部乙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9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