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2-09-22 00:16:04 劳务合同
【精选】劳务合同范文汇总8篇

【精选】劳务合同范文汇总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合同 篇1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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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

劳务合同 篇8

一、概述

事项类型:造价管理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

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受理结算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86634547

投诉电话:86634547

联系人:牛宇、蒋戎

联系地址:八宝街111号3楼314

备注:除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外,其他区(市)、县的施工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由当地备案部门受理。

二、办理程序

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

1、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窗口工作人员依据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施工合同。

5、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作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作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竣工结算备案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前,需将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竣工结算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结算资料,备案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结算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并对竣工结算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结算书。

三、申请材料

施工合同备案需提交资料为:

市属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1、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1份);

2、《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5份)、监理合同(原件3份,市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后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分包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省转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1、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1份)

2、《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 (原件1份);

竣工结算备案需提交资料为: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合同已备案的不再提交);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合同已备案的不再提交);

3、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结算书(原件3份)及电子文档(原件1份);

4、竣工结算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办理或审查的:

a. 造价咨询合同签定时间在20xx.9.27以前的,需提供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复印件各1份);

b. 造价咨询合同签定时间在20xx.9.27以后的(含20xx.9.27),造价咨询单位应按《成建委发[20xx]599号》文的要求在市建委312室进行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四、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xx]369号)

4、《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5、《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6、《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xx]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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