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务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合同 篇1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称:帝景湾半山区23#、25#住宅楼(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
第二条:工作内容:外墙钢管架搭设,四层一挑。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临边防护搭设,中空部位内架搭设,挂安全网、竹跳板铺设(层层满铺),转换层槽钢安装。电梯间粉刷及电梯间安装电梯所需用的架子的搭设及拆架。所有拆下的钢管、钢管上的扣件整理及堆放。
第三条:材料:安全网(密网、阻燃)、竹跳板、16#铁丝、槽钢安装(槽钢材料甲供)。含架子工所需用的一切设备、工具及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工程固定价格费用包干范围:
1、按《江西省二零零四年工程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B/Y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固定价含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合同中约定材料费大包干价。并确定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再调整任何价格(含人工费)。
2、建安税金由甲方自行交纳,但乙方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需用材料进货正式税务发票,材料进货金额与材料发票金额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风险价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设计施工图、变更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合同价格的结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依据施工图纸、变更联系签订单等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工程量结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对其进行核实、确认。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施工过程中按每个月实际搭设完成后的工程量的75%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实际搭设工程款85%,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资表、乙方工人一律凭身份证签字领取工资。以确保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劳资纠纷。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手续:乙方按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完成工程量单据,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再把单据提交项目主管签字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每月的25号。
第十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工规范和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各方主体皆认通过,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体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乙方都必须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
材料或甲方指挥失误(需书面依据)所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则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5、对本工程的质量奖罚双方约定如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待工程各方主体检查验收质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体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返工(需书面依据),对造成质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再进行处罚,每一质量缺陷处罚200-10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一)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
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二条:其它:
1、含地下室所需用施工外架搭设、挂安全网(易燃)铺设竹跳板。
2、乙方进场施工用的安全网(易燃)、竹跳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工程中不得出现使用变质材料。
3、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钢管,没经过项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罚款1000元。
4、进场的材料在工程施工中拆除后乙方必须即时整理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派人整理,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每工日按150元扣除)。
5、用于外支撑的钢管、扣件拆除后即时清理,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派人整理,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每工日按150元扣除)。
6、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7、本工程单价包括架子工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设备及合同内所约定
的材料及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21、工程名 ……此处隐藏17965个字……款项中扣除。
3、零星签证点工、计时工在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核算,不列入节点支付范围。
4、支付方式:本工程应建设方对工程交付使用的特殊要求,分两段施工,甲乙双方议定节点支付方式具体为:
①工程施工至第一段主体断水时支付至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②工程施工至
第一段基本全面完工、建设方搬迁入住时支付至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③工程施工至第二段主体断水时支付至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④工程整体装饰、安装工程完工支付至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0%;⑤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乙方合同价款核算时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95%,扣留5%作为保修金;⑥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间,乙方免费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退还。
5、如遇春节而工程未施工至上述支付节点,则按乙方完成量的70%进行支付。
6、工程未到支付节点或未竣工未结算时,甲方不对乙方借支或预支任何费用。
四、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所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以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通过验收,如有不合格返工或材料浪费,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每查实一点罚款200元的标准执行,因整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下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工期要求
1、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或现场要求的工期按时合格完成,如因工程所需,要求乙方加班作业或连续作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调配劳动力,确保工程安全、保质、按期完成,不得以夜间、小雨、节日、农忙、人手不够等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如未完成或未执行时按最低20xx元/次进行处罚。
2、乙方应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保证节点工期。
3、若甲方经调查研究,确认乙方劳动力和技能不能保证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组织调集突击班组并在甲方指令下达后6小时内到场进行作业,若每次甲方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执行或拖延时间影响工期节点时按最低20xx/次处罚。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并归档备查。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身份证号码: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500元处以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如乙方违者按50元/人.次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对施工中使用的自备机具和自备材料,其性能、使用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维护保养方法等应完全知晓。因自备材料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违者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承担因恢复各项设施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
对因擅自拆除而造成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如施工需要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征得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因违规规章或不按甲方要求作业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事故等重大后果的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抢救贵重物资的工作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乙方对人员身份情况或重大变动情况隐匿不报从而导致各种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及离开工地后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9、安全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式
①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圆盘锯、电焊机等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塔机、龙门吊、吊车等大型机械定岗定人,非专业机操人员不得操作,乙方应随时加强检查、加强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乙方工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直接与伤者进行协调解。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