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劳务合同汇编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合同 篇1正文:
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国际劳务合同(3)。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国)____(地)(以下简称“工地”)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 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合同范本《国际劳务合同(3)》。
第二条 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
劳务合同 篇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大武口世爵府邸项目工程的土建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调。更好互相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的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
2 :乙方承包内容:主体结构、人工、木工、钢筋工、打混凝土、砌转、外架、抹灰、屋面找平、周转辅材、钢管、扣件、木胶板、木方、安全网、竹夹板、步步紧、穿墙螺杆(不含止水钢板)、施工大小型机具、塔吊,及搅拌机。自配满足施工要求的具有独立施工技术管理能力的施工管理员,包质量、包进度,文明施工,包施工中所需用的各种辅材.毛墙毛地交工的方式。以上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A:1:基槽(坑)土石方(机械)开挖,劳务公司人工配合开挖清槽,
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内外运输、回填由甲方负责(土方回填劳务公司人工配合机械夯实)。
A:2:分公司在施工现场设工程管理项目部, 由工程管理部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合同签订的其他协议内容。
A:3:劳务公司应按照施工图纸的内容及施工规范和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施工方案完成施工。施工图所包括的模板、钢筋、架子、混凝土所有分项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墙体、构造柱、二次构造柱、造型柱、地平、散水、抹灰、层面炉渣、找平层及零星的其他砌体工程;室内外脚架、临边防护、上人马道与架体有关的安装和拆除,搅拌机、提升架的安装与拆除及塔吊基础的施工等工作量。及施工现场的临舍搭建,砌筑搭设。
B、1、钢筋制作过程内容
钢筋车间机械安装及拆除、操作架、防护棚、通道及周边安全防护搭拆;材料进场后的卸车、场内水平运转、钢筋下料、配置、冷拉、切断、弯曲成型、钢筋对焊、配合机械接头、直罗纹套丝(套筒和直罗纹套丝费用由甲方提供)堆码和一般机具的维修、保养、发料点数、完工清场及车间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B、2、钢筋绑扎工程工作内容:根据材料表检查核对加工配置的钢筋及数量,专人领料点数,清扫模板内的杂物,直螺纹套丝安装包括套丝机在内)绑扎成型、入模、垫保护层、马镫、土建预埋件、过梁构造柱插筋、现场钢筋焊接、运转(材料进场后运送至乙方加工点)钢筋调校、加固配合木工支模、浇筑混凝土看护用工、塔吊基础钢筋的绑扎、完工清场及钢筋绑扎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B、3、钢筋焊接工作内容:
检查核对钢筋规格及数量,钢筋搭拆简易脚手架。钢筋弯头切割或调值、对缝、焊接(焊条钢筋工自理)及焊苞的清理、试件现场取样切割和重新焊接,每日完工清场及钢筋竖焊平悍、对焊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C、木工工程工作内容:
施工图纸中的所有构件砼的模板支设、架设墙体设计宽度的水泥预制条的固定,拆除、清理、堆放、归类及完工后各种材料归类整理,进场材料甲方指定位置,现场由乙方人工配合机械装卸,后浇带的预留及二次清理支设谟板浇筑。
D:混凝土工程完成工作内容
浇筑砼前应先检查钢筋保护层后浇筑成型,严格按照图纸中所设计的砼强度及要求浇筑成型,后浇带的清理浇筑及保护工作做到完工清场。
E:砌筑工程内容及现场文明施工
图纸中所表示墙体砌筑、抹灰、压光及其它的零星墙的砌筑、抹灰、压光成型、屋面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的施工达到防水施工条件。如墙体图纸有变更,应按变更后的施工。
3、脚手架工程工作内容
室内外综合脚手架搭拆、卸荷支撑的制作与安装、垂直与水平安全网及兜网挂拆,安全挡板的制作与安装、跳板的铺设、及拆除、人行马道的搭设、铺设及拆除,人行通道和防护棚搭拆、施工电梯门外
至各楼层安全门的安装拆除、走道平台的拆除及修改搭设、四口五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楼层周边的安全防护搭拆,施工区所有临边安全防护剂施工通道搭拆提升机的安装,拆除。要求每日完工清场,文明施工 ……此处隐藏5446个字……p>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劳务合同 篇6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金额大写: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 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 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6.1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 %,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 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