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书

时间:2022-08-20 00:09:36 离婚协议
精选离婚调解协议书三篇

精选离婚调解协议书三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离婚调解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婚调解协议书 篇1

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及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

4、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7、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三、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和生效时间

1、选择性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2、必要性

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有关内容,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绍的程序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调解协议书 篇2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男、女双方于年月相恋,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年月日生育了孩子。因双方之间存在问题,导致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商量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调解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及抚养费:

婚 生孩子由携带抚养,随同生活;由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下:每月-日前向支付人民币元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如 期间孩子产生较大数额的合理开支(如医疗费、教育费等),上述约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应在接到抚养孩子一方的通知后及时支付,标准以该 开支费用的一半为原则,如双方就支付标准另行商量一致的,则以双方协议为准。

1、抚养费支付方式:

2、转账支付的,支付至下述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情况下,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如下: 。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分配方式:

(2)房屋:夫妻共同共有的位于房屋,分配方式:

(3)夫妻其他共有财产:

分配方式:

五、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1、夫妻共同债权:

分配方式:

2、夫妻共同债务:

承担方式: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以上所述债权债务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以本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男方: 女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员(签字): 调解委员会(盖章):

离婚调解协议书 篇3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是否属于重婚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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