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协议离婚协议书合集五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议离婚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2甲方(男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助
因 生活困难,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月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3协议人:田军涛,男,19xx年4月7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西江乡高峰村。
协议人:胡小艳,女,19xx年5月2日生,汉族,住陕西省西乡县堰口镇分水岭村二组。
20xx年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20xx年5月22日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xx年12月30日生一名女孩,名叫田紫彤,由于婚后性格差异,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没有夫妻之间共同话语,常为生活小事争执,夫妻间已无感情而论,致使夫妻关系恶化、破裂,现双方协议离婚。
一、田军涛、胡小艳无法共同生活,经协商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后生育女儿田紫彤由母亲胡小艳监护与抚养,其生活费、抚养费、教育费由父亲田军涛每月6号支付1500元,直到田紫彤成人为止。
三、女方胡小艳名下:江城大道绿地新都会5栋3楼3104房产归男方田军涛所有,其房贷由男方由军涛负责。女方胡小艳须与男方田军涛到公证处公证房产归属,其后过户办手续,女方胡小艳应配合男方田军涛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货款主人变更手续。
四、男方田军涛归还婚后借女方胡小艳壹拾伍万元,按15个月分期支付,每月6日支付到帐。
五、双方婚前婚后的一切债务纠纷由各自负责,与对方无关。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生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持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九、此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婚姻机构一份。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4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0000年00月0日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 ……此处隐藏3186个字……。
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困难,原告无生活来源等情况,可以由被告给予较长期的帮助;双方约定的是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平、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案情介绍:
20xx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同年6月21日,于某与黄某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民政局审查了他们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并确认双方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遂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离婚证。同年 7月27日,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于某患有强迫症和贫血。20xx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为于某出具出院小结一份,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的内容均为“精神分裂症”。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简要评析: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民政部门不能随意准许离婚。如果离婚时,申请人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治疗期,需要主动向民政部门出示相关治疗证明,此时,民政部门不得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在办理离婚时民政部门不知道申请人患有精神病并处于治疗阶段,但事后其监护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疗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应撤销解除两人婚姻关系的手续。
在本案中,原告及黄某申请离婚时,携带有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被告方工作人员在无从具体判断双方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经审查认定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故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相关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5男方姓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有一女孩,取名:_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______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自愿放弃监护权。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女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男方应悉心抚养孩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女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2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2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2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三,财产分割
1)婚前财产:经双方协商归各自所有;
2)婚后现金和存款的分割:(现金:***元,存款:**元)经双方约定,各占一半;
3)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1、现居住的房子一套,地址:面积:价值人民币:****元,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现女方自愿弃所有权,自领取离婚证后,归男方所有;
2,经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自留建房地基,地址: 面积: ;经评估价值人民币:****元,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现男方自愿弃所有权,自领取离婚证后,归女方所有;
4)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
五,双方确认对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得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