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施工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建筑装饰项目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 ……此处隐藏11733个字……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布局设计图纸,在甲方对设计图纸确认后,方能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60%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
5、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起码标准:
(1)所有线路封闭,不存在任何管线外露;
(2)所有隐蔽工程在甲方检验并书面确认后进行隐蔽;
(3)所有线路排线科学、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线路混乱不清、短路的情况。
7、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和电源。
第六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综合布线方案,严格遵照国际《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xx。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综合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两年。
4、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第七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乙方应要求甲方验收后书面确认,由乙方负责保管,领料。
2、甲乙双方在工程结束后,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书面验收单进行设备、部件和安装工程费款项结算。
第八条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乙方承诺质保期内如遇产品质量和系统调试问题,经电话面授无法解决的,乙方将在5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验收和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2、如甲方在一个月内没有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默认工程验收通过。
第十条 设备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无合理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更换、重做、维修等义务外,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A、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提供设备保质、保修服务,或乙方提供的保质、保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除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相关义务外,可拒绝支付质保金。
(3)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总额的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4)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1、因甲方不正确的保管、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员工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