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 篇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上也机械厂自用办公楼
2、工程地点:北碚区城南新区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费承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工具的形式承包本工程主体的砌体工程、构造柱浇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砌体砌筑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其它专业的收口补洞工程。室内抹灰简易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带班管理。(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铲、灰尺、砖线、手锤、凿、淋水用水管等自用工具,劳保用品、灯线、灯具。乙方所用器具全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提供砂浆搅拌机、砖转运架车两台、及隔层一个照明开关箱。)
二、本协议中的单价是包括国家规定的一切劳保用品、工伤事故医疗费在5000元(五千元)以内由班组自负,如超出五千元,便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夜间加班夜餐费、进退场车旅费、雨天停工补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项杂务、利润费均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设计增、减变更的工程内容。
四、负责本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运输。
五、负责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图纸范围内(项目部确定标注)的全部墙体砌筑、其中包括局部脚手架整改、安全防护、预留施工洞的封墙、墙面养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场清和落地灰回收)等
第四条:工期及承包单价: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二○一二 年 九 月 二 日(不计外力影响)。
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70.00元/m。
4、如工期超过20_年9月2日,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30.00元/m3。
承包价款所包含工作内容:
本合同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同为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中涵盖的工作内容,为一次性综合
一、砌体工程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砖基础、室内外填充墙及女儿墙、出屋面烟囱、管道井砌体、室外台阶、室外院墙、蹲位、所有安装后的补砖等所有砖砌体,含钢筋砼过梁的制作、安装,包括不便于预制的过梁和构造柱砼浇筑及养护,现浇砼门垛、窗台及水电安装后补洞、吊洞,砌体加固筋的制作、安放、配合水电管线预留预埋、灌缝、划线、镶砌红砖、安装铁件、墙体转角筋、搭拆简易砌筑用架、安全防护等操作过程。
(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施工员放线,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调制砂浆:砂子和水泥等材料运输、配料、过磅(过斗)、清理机具等全部操作过程。
(4)运输:包括砖、砂浆、砌块、砼预制品等材料现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运输包括铺移跳板;运砖包括砖浇水或浸水;材料运输设备由劳务班组自备,材料调运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清扫: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砖(红砖、砌块)、灰,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分类堆放,每天均应对堆放砂浆的地面用水进行冲洗,保持地面清洁。
(6)其它工作:图纸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铁件安放;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工作。
(7)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二、室外散水暗沟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承包办公楼的室外散水砌砖明(暗)沟,浇砼明(暗)沟、分格缝处理、嵌缝、场后清理等工作。
(2)搅拌砼:原材料及半成品,地面水平运输及砂浆、细砼组成材料上料、过磅、搅拌、运输等全部操作过程。
(3)运输: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地面及垂直运输。
(4)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三、二次结构工程:
二次结构的工作内容包含,构造柱、门窗过梁、压顶、收口收边的小结构、空调板结构、阳台栏杆结构以及需二次施工的结构所含的工作内容。
(1)钢筋安装与绑扎;
(2)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
(3)构造拉接筋的安装内容。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1、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扣除总借支(进度付款),生活费、罚款。其计算式为:工程总价-应扣及代扣款=工程结算款。
2、工程决算后预留后期维修保证金,按该项工程总款的3%待抹灰工程完工15天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2、乙方代表必须现场指挥工人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施工。
3、砌体后塞口应在砌筑完墙后7天后、在进行后塞口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更改施工、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顺利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甲方施工员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不得超越规范要求、如发现前任班组因施工遗留下的缺陷、如不反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例另行签定),做到工完场清。
5、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 ……此处隐藏17071个字……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