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装修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合同 篇1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修合同 篇2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作用不仅在于揭露商家欺诈行为,而且在于一年一年致力于提升消费者自己的维权意识。目前国内的家装市场并不规范,是一个亟需消费维权的领域。而家装维权最重要的是装修合同,值此之际,准备装修的朋友都来看看关于装修合同的各种潜在猫腻吧。
陷阱一: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陷阱二: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陷阱三:在最后提供的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陷阱四: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陷阱五: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蒙骗过关
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业主不在进劣质材料。工人进场的时候工头肯定会进一部分材料,并要求业主到场验货。有一开始就按合同规定来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黑心的工头,先进一些好材,趁业主不在偷换一些劣质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诉业主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
专家提醒,现在很多装修纠纷都是源于一开始的装修图纸、预算和合同没有约定好。所以,如果业主没有把握,可以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
哭诉无门?看纠纷如何解决
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万一出现了纠纷,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可以顺利加以解决。但如果涉及的标的较大或其他对生活影响甚大的纠纷且协商不成,最正规、最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
装修合同 篇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 ……此处隐藏5002个字……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 开、竣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 X 年 X 月 X 日竣工。总工期为 X 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 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rd
装修合同 篇7家庭装修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制衡装修公司与业主的文书,其中最具效力的就是装修合同,但是很多业主对于装修合同的签订与审核都缺乏经验,如何保障自身的基本利益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仅要搞清楚每个款项的实际意义,还要明确具体的施工工艺以及材料用量,以免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除了这些还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
装修合同签订要点一:工程数量
一般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具体工程数量,具体方法如下:
(1)按实际测量后,加入损耗量,在合同内标定。日后不再另行计算。
(2)按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这是一种做多少算多少的做法。
建议用方法(1),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工程数量,然后在合同内标明,以防一些奸商用“低预算高结算”的伎俩诈财。
装修合同签订要点二:关于违约
不管是业主违约,还是装修公司违约,都可以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和赔偿。一般违约金大约是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至三。但需要提醒的是,要注意这个千分之几的写法。有一些人故意在千分之几后面加上元字。这就等于实际的罚款为一(或几)元的千分之几,即几厘钱,一分钱都不够。
装修合同签订要点三:管理费用
所谓的装修管理费用包括小区管理处收取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有一些管理处对有些项目不一定收费;有一些乱收费的管理处却无处不钻,收费的名目很多,如管理押金、垃圾清运费、施工保洁费、通道粉刷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工人管理费(/日)、出入证押金、出入证费、临时户 口办证费等。乱收费的管理处是最令装修公司头痛的,所以越来越多的装修公司要求这些费用由业主支付,不再计算入工程预算之中。
装修合同签订要点四:税金
在绝大部分城市,税金是在装修公司的营业收入中收取的。深圳市近两年开始收取专门的装修税,它是通过大厦或小区管理处收取的,而不是通过企业报税的形式收取的。这些,都有必要明确承担者。
装修合同签订要点五:签章
由于目前装修市场操作上的混乱,有些所谓装修公司实际上是挂靠或假冒某装修公司的名义,因此笔者建议,业主方在签订任何法律文件时,除非对方是正规装修公司的法人代表,否则最好要求对方注明签字人的身份证号码。
装修合同 篇8签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装修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许多工作在签合同前就要做好了。可以说,在正式签订装修合同时,业主应当没有任何疑虑,原来的所有疑虑都得到了解决,否则就还没有到动笔签字的那一步。
归纳起来,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知己知彼
为了维护装修合词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业主应当事先就对家装公司的资质、等级、收费、信誉等情况有所了解,同时也让家装公司充分了解自己的装修意图,做到知己知彼。
在此基础上,业主要委托装潢公司进行策划,表明自己已经正式将家庭装修工程委托给该公司进行打理。否则,家装公司根本就没必要与你讨论如何装修的问题,也谈不上怎样签订装修合同。
业主对家装公司设计的装修施工图和装潢预算进行审定,结合装修档次、风格、价格等因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才谈得上正式进人合同签订阶段。
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业主与装潢公司应当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既对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口头合同往往约定不明确或不全面,尤其是在没有第三方证明的情况下,很难说得清。遇到纠纷,需要通过第三方 (一般是当地的家庭装饰行业协会)按照普通行业标准进行鉴定,以此来确定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部分权利义务。既然这样,那就远不如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来得方便。
签订书面合同的道理业主都明自,但在实践中,当出现突发情况、需要变动项目时最容易被遗漏。例如,业主随意修改方案而造成装潢公司返工、装修过程中出现项目增减变化,等等,这些问题 当初签订合同时不可能都一一预见到,更不可能在合同中注明解决方式。但可以做到的是,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双方应当首先协商, 然后用书面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把它作为装修合同的二部分。
3、看清楚《特别告知》
由于许多业主对家庭装修完全是外行,所以,许多地区的家庭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上都有签订装修合同提示《特别告知》的内容。业主在签订合同前,首先应当熟读《特别告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你签订的合同没有这样的提示,就要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特别告知》的作用,主要是为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核查的注意事项提供提示;在装修开始前,提醒业主做最后二次检验,以防遗漏项目,影响后面的施工;在装修开始前做一次方案审核;清点所必须具备的文件和图纸;检查所要签订的合同内容;明确甲乙双方的材料供应,有些工程是甲乙双方共同供料,要明确列出供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需要形成文字的内容。 不要小看了《特别告知》的作用,有提示比没有提示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