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9-13 23:06:47 装修合同
【精选】装修合同合集六篇

【精选】装修合同合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承包方代表)

电话:

XXxKTV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浏阳华纳之声KTV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xxxKTV位于 省 市 路 号 楼,场地面积共 平方米。

2、XXxKTV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所附交接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经营押金人民币 元,合同签定生效后一次性交清,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楚(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等)后 30 天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捌千元 元,以每两月交纳一次的方式时间为:每两月后 10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xxxxKTV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KTV场地内设备、设施的基本维护、维修。

6、甲方按乙方要求,合同签定之日后预留十天作为乙方筹备时间,租金从第十一日起计算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3、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KTV财产安全。

4、负责经营过程中KTV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KTV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协议价赔偿。

5、认真做好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KTV财产安全。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押金 叁万元 元,给守约方造成相应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应按所拖欠金额每日的 20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15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 壹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 叁万元 承包款作为违约押金。

第七条 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壹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后,在结清所有费用及理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在KTV承包经营期间,本合同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盖章生效)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2

建设单位:西南能矿集团贵州盛世玉业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办公室水电工程(含灯具),厕所隔断,办公室隔断(夹心

泡沫板隔断、1.5cm厚钢化玻璃隔断),门窗工程(玻璃推拉门、夹心板

门)厨房灶台,地胶铺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一:二层装修范围:1、地面铺设地胶;2、室内隔墙采用平板型夹心泡沫板(镀锌钢管立柱);3、隔墙门采用平板型夹心泡沫板材料(门框采用镀锌钢管门框);4、房间水电线路布置(含灯具、电线采用线槽铺设明装、厕所安装2个盥洗盆);5、空调孔位钻孔及用电线路铺设;6、厕所用水改装;

二:三层、四层装修范围:1、客厅内玻璃隔断(玻璃为1.5mm厚钢化玻璃),玻璃门采用推拉门;2、厕所内隔断(含门);3、空调孔位钻孔及用电线路铺设;4、各房间用电线路改装(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布置,含灯具、重新布置线路采用线槽明装,厕所安装两个盥洗盆 ……此处隐藏5311个字……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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