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3-09-06 19:00:11 装修合同
有关装修合同(15篇)

有关装修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装修合同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 ……此处隐藏33825个字……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装修合同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总工程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如有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部分材料需按甲方指定)。(见第二条施工范围、标准及要求)

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施工范围、标准及要求

1、 吊顶部分: 样品室,展览室,办公室,董事长室,大厅,走廊

2、 地面瓷砖部分:

3、 卫生间除了座便器,小便器,洗手台,水龙头由甲方指定以外,所有的材料都由乙方准备并安装。

4、 内部墙和隔断要严格按图纸制作,质量要求结实,干净。

5、 门与窗:双开门4扇;单开门6扇;双开窗4扇;单开窗1扇

6、 除了开关、风扇、空调以外,所有的供电材料都由乙方购买,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

7、 工厂内部洗手台设置两个,位置由甲方指定

8、 因董事长室,办公室,样品室的墙面很脏,由施工方负责改善,质量要求墙面干净,整洁。

9、 从西面数第一个窗户,乙方负责给安装不锈钢防盗窗。

10、 窗户上的贴膜,按甲方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进行验收;

2、乙方施工中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3、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乙方自行采购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7、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8、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施工完成后,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乙双方和出租方盛文共

同验收并结算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填写并向甲方交付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乙方收款后需向甲方出具收据或发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每顺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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