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装修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除装修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解除装修合同1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经公开招标,你公司中标我公司开发的溪雅苑二期13-15楼工程三标的总承包施工。我公司与你公司分别在20xx年4月19日和20xx年4月20日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因你公司于停工后恶意停工至今,期间监理公司多次书面通知,我公司也书面送达合同履约风险告知书,催促你公司尽快复工,而你公司至今不能复工,至此你公司已停工 天,造成工期延误天,延误竣工至今日已 天,你公司此番违反合同的恶意违约行为,已造成我公司巨额经济损失,我公司无法再容忍贵公司恶意拖延工期,决定与你公司解除于20xx年4月19日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于20xx年4月20日签署补充协议。有关你公司恶意违约造成的我公司的巨额经济损失,我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xx年10月24日
解除装修合同2公司(先生/女士):
根据贵我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贵方承租我方位于 处的 平方米房屋,贵方按月(季)向我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租金为每月 元,物业服务费为每月元。截至20xx年 月日,贵方尚欠我公司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欠款共计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贵方怠于支付上述费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给我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我公司于20xx年月日向贵方发出催款函,通知贵方自收到催款函之日起7日内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否则我公司将对贵方所经营的项目进行停业整顿;逾期15日仍未全额支付上述款项的',我公司有权与贵方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缴以上欠款及相应的滞纳金。
目前,贵方收到催款函已超过15日,且仍未缴清上述款项。因此,再次函告贵方:请于20xx年4月 日前缴清截至20xx年月 日前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欠款和滞纳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如逾期不缴,自20xx年月 日起,我公司正式解除与贵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缴所有欠款及相应的滞纳金。请在解除合同5日内,办理清场,逾期未办理,将视同贵方授权我公司进行清场。我公司将对装修等设施进行拆除,且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费用由贵方承担。同时,视同贵方放弃剩余货物的所有权,授权我方进行处置。我公司将对存放在专柜内的货物清点后,有权对货物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变卖等处理措施,货物处理所得价款优先抵交欠款,不足部分我公司将依法继续追缴。贵方已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将优先用于清偿贵方欠我公司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等款项,但出现的已售商品质量问题,仍由贵方负责;希望贵方认真对待,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毁!
特此函告!
****公司(印章)
****年**月**日
解除装修合同3甲方:嘉兴万马奔腾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乙方于 20xx年 月 -- 日与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签订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三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
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
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等)工程造价: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
结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0---年---月--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
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万元(小写:------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万元(小
写:----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
……此处隐藏1245个字……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看出,各国法律对添附物的处理都较为笼统,我国《合同法》将其区分为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两种情况,但该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简单,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而且仅仅规定了是否可以进行添附或者装修,而没有规定对于添附物如何处理。
解除装修合同7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均同意解除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甲方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_,水电轻工辅料款_____________,两项合计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应收取该项目中水电款及水电工程管理费和运营费_____________元。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收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解除装修合同8原告曹某诉称,原被告曾签订《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揽本市三门路房屋的装饰工程,承包方式为全包,总价款5万元,工期自20xx年9月24日开工,至20xx年11月25日竣工。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支付合同款4万元,但被告在工程中大量使用不符合同约定的材料,隐蔽工程也未通知原告验收,原告曾提出异议,被告却在工程未完工的状态下于20xx年11月25日擅自撤离施工现场,导致原告无法如期入住,只得在外租房居住,故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要求被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按每日50元计算;3、要求被告返还多收取的装潢款项6055元;4、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在外租房损失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7日按每月3000元计算。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xx年9月25日签订《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揽本市三门路房屋的装饰工程,承包方式为全包,总价款5万元,工期自20xx年9月24日开工,至20xx年11月25日竣工。因被告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被告应赔偿50元等内容。合同签订后,被告进场进行施工,原告则向被告支付工程款4万元。施工过程中,双方因被告未通知原告验收材料及验收隐蔽工程等问题产生矛盾,原告曾对被告使用的材料提出异议,被告却于20xx年11月20日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致成讼。
【案件要点】:是否应解除合同,退还装修费?
【律师评析】
审理中,经原告申请,本院委托某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系争房屋内被告已施工的工程价格进行审价,该公司经审核后确认被告已施工工程造价为33945元。
审理中,原告称系争房屋经有关部门对施工工程进行审价后,原告为减少损失,于20xx年4月7日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已入住,由于被告逾期竣工,原告以每月3000元的价钱在外租房居住。期望法院在计算租金损失时考虑到原告另行装修需要一个合理期限,从而支持原告有关租金损失计算至20xx年5月7日的诉请。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本院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有效。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且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擅自退场,造成逾期竣工及系争房屋长期空置,原告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给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并无不当,应予支持。被告已施工工程经审计价格为33945元,原告据此要求被告退还多收取的工程款6055元亦属合理,应予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的在外租房损失一节,本院认为被告逾期竣工导致原告无法按期入住,原告已提出证据证明其在外租房居住,该损失被告理应赔偿,至于赔偿的`标准本院将根据本案案情并结合市场行情予以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曹某与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签订的《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二、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某逾期竣工违约金6700元;
三、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曹某装修工程款6055元;
四、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曹某租金损失(自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7日止,按每月20xx元计算)。
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审价费1500元,由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负担。
解除装修合同9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__ 年 ___ 月 ___ 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______元,首付工程款______,两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______;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______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______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