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包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承包合同1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3. 工程造价:
4. 委托方式: 单包(人工) 包辅料(人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施工费:开工付元,施工过半付 元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2.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票据,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旎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l%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乙方工地代表郑震,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处隐藏29540个字……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修承包合同15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妇科病区临时房
施工地点:妇幼保健院后院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图纸及设计要求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四、合同价款:暂定按建筑面积元/m包干,总造价约万元,竣工后据实结算
五、工程质量:合格。
六、发包人责任
1、甲方指派为全权代表,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确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发包人负责;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进行现场验收;
3、承担地下遗物的迁移和保护费用;
4、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办理一切施工许可等准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承包人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按规范要求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及各项记录,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两套;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变更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变更必须以甲方签字的正式变更文件为准,否则一律无效。变更工程造价按国家现行定额及文件规定据实结算。
九、付款方式
1、装修完工时付至70%;
2、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后,付至95%;
3、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质量保修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防护措施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其它说明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乙方更不得将该工程转让给第三方,若单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时,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当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其经济责任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后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