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业主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主装修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某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上海某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某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後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上海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上海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於:
(1)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後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後叁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後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於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4)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後,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於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於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於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後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某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二仟伍百元正(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後,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
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正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後,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後,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後,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 ……此处隐藏7321个字……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4. 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未做部份的装修项目,乙方应全额退还取消项目的装修款。
第7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表一)
2.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和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4. 要求乙方负责代购的材料,甲方必须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及价位标准,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无误后乙方需加收所购材料 20 %的采购费(运输费、上楼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 双方提供的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
第8条 工期延误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人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如天气变化影响施工的因素等)
7.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2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愈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9条 质量标准
1. 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10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2. 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的核实以《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依据。
3. 本工程各阶段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单 3 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安装图。
4. 工程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未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不得入住,若甲方擅自入住应承担违约责任。
6.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不合格装修项目进行整改。乙方无力整改或不愿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竣工验收若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亦可先行入住。
第11条 工程款支付条件及方式
1.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次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第五次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甲方需支付乙方5.6%税金。
4.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5.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根据本合同预算单价按项计算。乙方出示《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签字后认可,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6.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3%支付给乙方。
第12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不成功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湖南省室内装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申请调解。
2. 向消协申请调解。
3.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4.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5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合同履行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