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租房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租房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租房合同1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汤前新村8号住宅楼一处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一年到期后若乙方继续租用有优先权、乙方若停止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二、租金为每月750元需一次性交足一年的`房租9000元整、如继续租用需提前30天交纳一年的房租、不得拖欠。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视闭路费、宽带费需按时交纳、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居住期间需保护好屋内的门窗及水电暖设施、爱护屋内的家具、冰箱、太阳能、排烟罩等物品、如有损坏需修复或赔偿。
五、乙方在居住期内要注意室内外卫生、遵纪守法、要注意防火。如发生火灾后果自负、所有损失照价赔偿。
六、另外乙方需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物品使用费押金1000元、停租时如以上费用交清物品无损坏甲方将押金1000元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则从中扣除、多退少补。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租房合同2对房客来说,签订出租合同第一件事就是要仔细看清合同,方能落笔签名。
银川市兴庆区佳龙苑小区房客王士平就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儿。去年8月他和该小区一刘姓业主签订了租房合同,粗心的王士平没有细看房东打印的十几页合同,只是察看了一下房屋,除电视机、洗衣机、床及衣柜等几个大件,见再无其他值钱物品,就签了合同。
春节期间,因醉酒,王士平不小心打碎了床头柜上的花瓶。还没来得及买新的,恰遇房东上门催缴下半年房租。发现花瓶被打碎,房东勃然大怒,让王士平赔偿1万元。王士平质疑,一个花瓶千儿八百块足够了,哪里值10000元。房东却说花瓶是朋友从国外带来的古董,1万元已经是最低价了。
房东随后拿出租房合同,在“损坏物品需要赔偿”条款中,清楚地注明除家具电视,还有一个价值不菲的古董花瓶。王士平懊恼不已,后悔自己当初没看见花瓶的'“古董”二字就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
业内人士提醒,出租房的物品并不都是完好无损的,尤其是多次出租的房子,物品更易损坏。还有些家具电器是房东为出租而置办的,多是从旧货市场上“淘”来的,如房客不检查,损坏的责任就是房客的。对于房东表明的贵重物品,房客可提出让房东搬走,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房东不守信“撕毁”口头协议
女研究生王倩是兰州人,她去年通过考试,被银川一家事业单位录取就职。
刚来银川人生地不熟,她先在南门附近看到一则租房启事,便按上面的电话联系到了房东。“房东是个60岁左右的阿姨,看上去特别和蔼,她说她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当时我们就没签合同。”王倩说,因为房子小,且离单位也有些远,所以她打算先租3个月,租住期间再继续寻找离单位近的房源。
双方当时达成口头协议:房租“押一付三”,如果中途退房,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就可以全额退还押金。租住期间,王倩找到了离单位较近的房源,于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退房,没想到房主却扣了她1500元押金,并不承认当初和王倩的口头协议。
“房东后来干脆不接我电话,我也联系不上她。”王倩无奈地说,只怪自己租房时太大意,这1500元钱全当步入社会买的教训了。
律师提醒,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签订是整个租赁过程中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环节,也是协议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主要凭证。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时,一定要做到尽可能细化,租住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要明确;水电费、煤气费等杂费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要写清楚;合同期内如果租住双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化,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要明确。
关于租房合同3出租方房东: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承租方房客: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甲方有房屋一套,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地址:________户型:________
二、租期暂定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止。先付后住。
三、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由乙方按______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______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四、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______元人民币。
五、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 。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六、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八、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天;
(4)连续___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九、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十、租房押金:______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 ……此处隐藏10924个字……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
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
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
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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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租房合同1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出租方与承租言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房位臵:
二、租赁期限:共_____年,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在房屋承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付。
2、承租方需交押金合同到期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在交接租房时,房屋的一切设备、设施完好,押金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承租方须全额赔偿(恢复屋状或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出租方无故不得解除合同,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
2、承租方在合同未到期时,如终止合同,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租房合同15一、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
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