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27 13:30:19 租赁合同
广告位租赁合同(15篇)

广告位租赁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位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广告位租赁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 全部楼宇的电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安装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播放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安装位置、用途及数量

1、具体使用范围:乙方可以使用方城县 小区内全部楼宇电梯的内外部分区域(包括电梯口、轿厢、门),安装液晶广告机、装饰镜框及电梯门贴膜。

2、设备安装位置:A、电梯口一侧安装液晶广告机,用于视频播放;B、电梯轿厢内三面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平面写真;C、电梯门外面粘贴贴膜,用于创意广告及保护电梯。

3、使用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口安装液晶广告机1台,轿厢内安装镜框3块,共使用 部电梯。(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总共使用电梯数量将按乙方实际使用多少统计,此项如双方需要可另立协议说明。)

二、广告机、镜框规格及操作要求

1、液晶广告机规格:采用22/19寸LCD液晶高清显示屏;

2、镜框规格:采用塑料材质,长宽比为450mmX600mm/570mmX770mm,厚度为2mm;

3、操作要求:广告机播放时音量及光线应控制在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相框内刊登内容应健康清晰。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 元/年,共 部电梯,全部电梯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 元。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年 月 号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结合第一项第3条,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目前只能提供电梯口位置给乙方使用,因此,乙方按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和位置支付费用。)

2、广告机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电费由 方承担,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3、自合同签定起 时间内为免费开发合作期,乙方无偿为甲方做公益性宣传。

四、合作期限及要求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区域相关资源,并应将所安装广告设备进行清除,恢复原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广告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3、乙方对广告设备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改正。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竟争性的第三方在小区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口及轿厢独家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改建、维修,长时间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看护乙方所安装的广告设备,应尽量避免人为故意破坏,并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指导,如遇到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的安装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使用,安装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相关区域内有独家视频和平面广告发布权,对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广告机的播放质量和装饰镜框的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区域更换画面内容,以及对装饰镜框和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和电梯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轿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设备和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2、乙方刊登播出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刊登播放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装饰材料及播出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4、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款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每天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拖欠超过 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须在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完成广告机设备和装饰镜框的清除等工作,若逾期未清除的则须补交占用期间的费用,占用期间每日费用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使用费用的百分之十计收,若超过三十日乙方仍未清除完毕,甲方有权强制清除而不作任何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及电话为联系(送达)地址及电话,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上述地址之文件送达视为已送达到及/或通知到对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乙方营业执照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此处隐藏16871个字……p>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广告位;广告牌制作材料:。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为元,制作安装费用共计元,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三日内一次性缴清上述租金及制作安装费用。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八、租用灯箱广告位时,乙方须自行安装电表,电费按电表读数计算,计费标准为1.5元/度,于每月月底与店铺租金一并交纳。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电费亦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乙方必须自签署本合同后30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伍佰元整(¥元)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未完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重新对外招租,并没收已交纳的租金、保证金等费用。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金;如损失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赔偿至足以弥补损失止:

1、乙方原因使租赁房产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损坏,乙方拒不赔偿、维修时;

2、乙方侵权造成他人伤害损失不负责时;

3、乙方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

4、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

十一、广告牌的灯箱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天亮灯时间与商场营业时间同步,即亮灯时间为每天至。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一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元/次。

十二、载明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注册地址或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十三、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政府规划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1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合作事项:

乙方租用甲方楼顶户外主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广告牌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

1. 租凭地点:

2. 广告牌规格:

3. 租凭时间:*月*年*日

4. 租凭费用为万元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字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年度租金 万元整。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应在上一个年度最后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应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缴所欠款项。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楼顶广告位的租凭权,并按约租凭。

2. 甲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量,另行向乙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

2. 按时支付租凭费用;乙方拥有租凭期内该广告牌的产权,如因广告位掉落等

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题的情况下建造广告位,如果因建造广告位而破坏了楼顶的防水,需另行承担防水的全部费用

五、 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守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合同总额一倍的罚款。

七、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先续约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费用另行约定

九、 关于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楼体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楼体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大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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