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面房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门面房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1500O。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_____年。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租赁期内租金为:20000元/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10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未支付的,则乙方每一天需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损失。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承担及发票开具
本合同相关税金由甲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甲方自费投保。甲方应在乙方每次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带给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发票,甲方未及时带给发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
第五条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附件:《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表》,双方应实地当面清点并实验,在上述附件中如实反映出租物及附属物使用状况。
1、甲方保证上述所有出租物状况完好、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有损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状况完好可用。乙方承租期间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维修保养职责由甲方承担,甲方接到乙方保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履行维保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可直接从租金中扣回。乙方在接手出租物及附属物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保管使用。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租赁物状态折旧进行赔偿。
第六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作为办公使用,不安排人员居住,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职责
1、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按时将贴合约定的房屋交由乙方使用;
3、按时向乙方带给房屋租赁发票;
4、承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维修保养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带给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身份证明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与承租房屋使用相关的各项费用;
3、乙方务必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
4、乙方务必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
8、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物转租他人,但仍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门面店所在区域良好的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务必用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务必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用心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违约职责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职责。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否则按违约处理,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
3、甲方在租赁期限内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总额的代通知金;除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以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的全部搬迁费用以及因搬迁发生的经营损失,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职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此处隐藏12214个字……>6. 甲方应保证乙方加盟经营期间,不得在加盟地区内自营和发展新的连锁店。合同期满若无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收购权。
四、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负责办理分店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环保合格证(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2. 负责筹备期间奖金的保障:筹备期间的各类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员工工资、广告费、招聘费、开办费、甲方增援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在开业前一星期预付伍万元贷款作为定金给甲方,甲方按需供应的原辅材料款,每个星期结算一次,若超过预付定金的贷款,应先付款后发货,定金不能抵扣贷款。
4. 负责经营期间流动资金的提供。
5. 负责经营期间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6. 在分店经营期间,乙方按每月营业额的3%缴交给甲方作为管理费,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的管理费。若按每月营业额3%计算的管理费低于贰仟元,则按每月贰仟元计算,缴交管理费。
7. 乙方不得损害甲方或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不得妨碍甲方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乙方负责处理地方日常关系的协调工作。
9. 对于甲方在日常管理中有利于加盟店发展的需追加的某些费用,乙方应给予支持。
10. 乙方有建议权,建议的方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这根据事件的重要程度而定。建议的程序为:“店经理―区域经理―总经理”,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收到建议后根据具体情况至少每月答复十个建议,并在一星期内给予建议人回复,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 有检察权:可以对餐厅非机密工作进行检查,但每月单个项目的检查次数不超过两次,并注意方式方法。
12. 有监督权:可以对餐厅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但监督尽量采用隐性的方式进行,避免公开化,造成信任危机。
13.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对餐厅的经营与管理模式,绝对不能直接干预或插手餐厅的管理。
五、 违约保证金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踏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伍万元的保证金。
2, 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等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 保证金不计息。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3/4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总部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1/4的保证金。
6, 除乙方违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总部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六、 产权
1. 分店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管理指导权。
2. 公司的商标、商号、名称、CIS系统等技术资料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店有使用权。
七、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合同的条款,只允许双方的股东及指定人员和保存。
八、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约,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 一方严重违约,协商不成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3. 一方受第三方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使用甲方名义或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第三方损失、投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 特许经营的有关管理事宜
1. 甲方拥有分店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权。
2. 乙方拥有对分店的了解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权,不能插手或干预分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 乙方投资范围包括装修、广告、设备、物料、加盟费以及筹备期间的各项费用等。
4. 在签订本合同缴交加盟费后,乙方应加盟店所需投入的设备、物料等采购款项预付给甲方。甲方提供给乙方采购清单后3日内,预付全额采购款给甲方。
5. 乙方应服从总部统一管理原则,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或更改餐厅的统一形象和管理模式。
6. 分店所需货品,应按总部统一配送原则实行,乙方对甲方所供应的货品有异议,可向总部相关人员反馈和建议,但不能以此为由中断订购关系;甲方在收到乙方信息反馈和建议时,应及时作出回复。
7. 乙方因特殊情况(如高峰期断货),需对外采购总部有配送的货品时,应事先取得总部相关部门的同意。
8. 分店电工工作由分店自行解决,如遇特殊情况需总部技术人员解决时,相关费用由分店支付,费用包括差旅费、配件费、相关人员工资,工资计算方法:60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9. 甲方统一的促销广告活动,分店必须积极配合,并分摊相应费用。
10. 甲方为了公司的整体形象和拓展业务的需要,印制一部分贵宾券,若乙方需要向甲方申领贵宾券时,必须先按贵宾券的面值向甲方交款,然后再按实际收回贵宾券的面值向甲方结算,便于划分公司所属分店与加盟店之间招待贵宾的费用。
11. 加盟店装修应按甲方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12. 总仓配送货品所产生的车辆运输费按实际金额由乙方承担,若多家分店同时配送的,则平均分摊。
十、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在乙方的加盟费实际到位后生效。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另签书面的补充协议。
3. 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4. 乙方如需转让,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5.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 合同终止后,乙方需立即撤除甲方商标、招牌,不得继续使用。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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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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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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