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10-23 00:00:29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

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 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签订于_____×市

经办单位: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 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金(大写)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______个月以上;

1、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 元以上;

2、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4、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 天(月);

7、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开 ……此处隐藏13574个字……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守约方首先向第三方承担了法律责任或接受了行政机关的处罚,违约方应进一步对守约方的一切损失进行等值的补偿。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解除合同的,乙方已支付的房租不予返还,并按年租金的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已支付的房租不予返还,并按年租金的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剩余租赁期限返还乙方相应的租金,并按年租金的__%的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年租金的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处理。因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14

  注意事项

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房屋租赁合同15

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