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承诺书

时间:2023-08-27 02:20:11 承诺书
低保承诺书

低保承诺书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低保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低保承诺书1

我叫 家住 ,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如下:

一、我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若不实我愿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接受处罚;

二、我愿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委托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每月如实向社区居(村)委会反映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增减及居住、就业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连续2月不向社区报告或者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动尤其是隐瞒收入不汇报的,我愿接受取消低保待遇处理;

三、在享受低保期间,原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原接受劳动、民政、社区等部门介绍的技能培训和就业,若2次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视作自愿放弃低保待遇处理(丧失劳动能力除外),不饲养宠物、不赌博;

四、我坚决履行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愿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2

市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市城市低保有关文件,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适时提出调整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建议,并承担所辖县保障标准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县(区)的城市低保工作。

(四)编制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负责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市相关部门有关城市低保工作的协调,制订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城市低保统计和低保信息管理。

(八)制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

三、编制城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

四、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市低保金领取证件。

五、指导、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

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市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城市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低保承诺书3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村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镇、村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如实反映。

4、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镇公共服务中心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5、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富锦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

我承诺 乡(镇) 村(社区) 组,申请人 其家庭成员及关系,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集体听证、张榜公示,符合低保条件,本人是该对象的调查人或审核人,愿为其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平时的监督管理。存在欺骗组织等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地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①调查人: 电 话: 调查人: 电 话: ②审核人: 电 话: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4

户主 ,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失业下岗、大病、子女上学、离异、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关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申请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时,主动向所在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积极参加所在街道或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做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主动退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一:

  见证人二:

低保承诺书5

县(市、区)城乡低保调查审核

承诺书

我承诺 乡(镇) 村(社区) 组,申请人 其家庭成员及关系,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集体听证、张榜公示,符合低保条件,本人是该对象的调查人或审核人,愿为其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平时的监督管理。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欺骗组织等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地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 ……此处隐藏1505个字……: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13

我代表赤鹫乡低保所就优化我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决不允许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2、坚持服务至上,文明办公的服务理念。热情接待到低保所办事、上访、咨询人员,做到热情、耐心、务实、尽心尽责为民排忧解难。

3、对前来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只要相关材料齐全,立即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4、对申请办理城镇低保的居民,根据《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计)。

4、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答复,不敷衍推诿。

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

监督电话:xx

  承诺人:陈艳琼

  20xx年3月13日

低保承诺书14

为保证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使群众满意,不侵害群众利益,现向群众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优质服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低保政策,保证政策解释到位、运用到位、执行到位,办事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做到:

1、热情接待申请低保的人员,认真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2、严格按程序办理低保,及时入户调查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认真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诿拖延,不刁难申请人,按规定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

4、无虚报、瞒报、错报发生,避免工作失误。

5、定期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调整手续。

三、严格做到不向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及其家属卡要好处;不接受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及其家属的钱物、吃请;不直接为本人家庭办理低保;不违规办理低保;不

对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的正义举报进行打击、报复。

请广大群众给与监督,如有违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乡镇、街道包片领导:

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

村(居)“两委”干部:

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及相关人员:

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15

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 )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汉台区民政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消费贷款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主动向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家庭成员中如有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力暂未就业的,自愿参加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到、不联系时,可视为已有就业岗位,即自愿放弃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作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或有与现行低保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同意按照《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是相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伪造、虚报、欺骗等行为,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并主动退回所享受低保资金,同时缴纳所领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罚款。 (此件一式三份,本人、办事处(镇)、社区(村)委会) 承诺人(户主签字):

家庭住址: 街道办事处(镇) 社区(村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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