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洗车场卫生承诺书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洗车场卫生承诺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洗车场卫生承诺书 篇1
申请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支行:
我司(重庆丰德实业有限公司)在贵行开户,预留银行印鉴章“杨孝甫”,因本人保管不当,不慎遗失,特向贵行申请挂失。由于我工作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杨孝甫”印鉴章。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 期:
洗车场卫生承诺书 篇2
重庆巨奇的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在阳光水岸租赁107—109号门市进行汽车清洗美容,现本人保证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1、 不影响小区车辆正常交通秩序。
2、 美容及洗车范围只在门市内,不超过门市卷帘门。 3、 不影响邻里经营户正常经营。 4、 不造成漏水及排水堵塞。
5、 沉沙淤泥及经营产生的垃圾不堆放到公共区域并及时运走,物
管不负责清运。
6、 损坏地面或地砖及时修复。 7、 缴纳经营承诺保证金5000.00元。
如本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违反以上承诺,贵司有权扣除保证金,同时可采取断水、电等处理措施。
承诺人:
日 期:
洗车场卫生承诺书 篇3
一、洗车场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备案项目
《重庆市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运营证备案登记表》
(二)法律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审批流程
提交备案登记表→现场勘察(停车管理所、辖区市政环卫所)该处是否适宜设置→在辖区市政环卫所交保证金、占道费、签规范管理责任书→洗车场装修→停车办验收→发洗车场备案登记证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提交的资料目录:
1、申请表;
2、备案登记表;
3、门面实际效果图;
4、个人承诺书;
5、施工设计图;
6、辖区市政环卫部门签的《规范责任书》及交费凭证。
(五)条件
符合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六)办理时限
辖区市政环卫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初审意见,区停车管理所根据初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最终审核意见。
二、申请办理洗车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如下:
申请人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到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申请人申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应到渝北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渝北区双龙大道185号)。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机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依据(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二)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4、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三)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同上);
7、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四)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通知书;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11、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三、处理情况
由于开展该业务的场所须经市政部门批准,因此建议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前,先向辖区市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辖区市政环卫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初审意见,区停车管理所根据初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最终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