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委托书合集8篇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用到委托书。大家知道委托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委托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委托书 篇1
现委托 ________为 ________的代理人, 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现委托人债权,依法向债务人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 催讨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委托人所借的借款 (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____________元) ,要求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书签订之日至债权索回之日。
委托人: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委托书 篇2
兹授权我单位 (此处填写受委托人姓名)担任(此处填写受委托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保证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工程,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因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愿承担责任,愿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委托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被授权人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需正反面打印,除签字、盖章、日期、黏贴处外其余均电子版填写;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再次复印无效条形章,切勿压盖身份证上头像,签字处需按手印;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宋体,不可随意变更字体格式。
单位委托书 篇3
委托单位: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单位详细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 邮编:___
委托代理人: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方式:___ 邮编: 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单位与___中,作为我方参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委托人: 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委托书 篇4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兹授权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133XXXXXXXX,办理车牌号为XXX车辆违章处理业务,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
委托期限: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止。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单位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受 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
1、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等 ;
5、其它事项:
以下为对受委托人 的特别授权:
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或提起反诉 ;
2、 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等。
3、 其它:
委托人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电话:*****
单位委托书 篇6
我公司 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委托办理 车辆年检手续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有效
代理人: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单位委托书 篇7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办理冀D 车辆类型 机动车的 业务。车辆识别代号为,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机动车所有和受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权人 受托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委托书 篇8
致xxxxx有限公司 :
我司委托本司员工XX性别:XX ,身份证号: 4306241983XXXXXXXX 到贵单位办理 消防报警主机面膜更换及调试,费用共计:贰仟肆佰元(2400元) 事宜,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单位将费用打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xxx银行,xxxx支行
账号:622700035XXXXXXXXXXX
名称:xxx
委 托 期 限: ___年9月3日至___年9月30日
委托人(盖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