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时间:2023-07-11 08:20:04 初中作文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汇总五篇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汇总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300字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1

父亲这个人在我们的身边并不陌生,许多的人认为父亲是一个伟大的形象,然而我不这样认为。

当你和一个脾气不好的人相处时,你会知道这是一件多麽不容易的事。7岁的时侯某一天晚上,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吃饭,母亲对我说,慧慧拿碗去。我是一个很乖的小孩,所以我走向了碗橱,在我把碗接到手上的时候,那简直是一个沉重的包袱,我想丢开它,却无法松手,当我想牢牢地抓住它时,却啪得一声——碗碎了。全家人都齐刷刷的看着我,只有父亲走过来,对我说,起来,把碎片收了。我伸出手一个个的捡,在我捡的一瞬间,父亲踹了我一脚,我忍不住便嚎啕大哭。最疼我的母亲走过来对父亲说,孩子还小,摔碗是正常现象。但父亲对母亲说,孩子虽小,但必须从小教育。

现在我长大了,我懂得我父亲的那种行为——这是一种严厉的爱,其实幸福在你身边。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2

“关羽使大刀,张飞使长矛,诸蔼摇鹅毛。”我班个个同学都身怀绝技,可说是:“卧虎藏龙”。如果你想知道详情,那就且听我为您一一道来。

我班之所以这么好,还多亏了班长周苗坚持原则。有一次,好姐妹妮妮没交作业,她都不给面子,给记上了名字。同学们都说她是:“开封府里的包公——铁面无私。”

数学天王——刘翔(数学成绩最好的男生)。他读小学的时候,数学成绩不怎么样,现在却成了数学科代表。我都不知道他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有一次,数学老师出了一道奥赛题,不到二分钟,他就搞定了,他就犹如高斯的化身。这些题对他来说:“顺风撑船——不费力。”但对我来说是:“茅厕里啃黄瓜——不是味儿。”

“英语专家”刘亦菲的英语水平虽然不能和老师相提并论,可在我们班里,她可是:“古庙里的棋杆——独一无二。”每次她用流利的英语和别人对话的时候,我的心就痒痒的。

蓝球高手——双振超,打蓝球的时候,姿势特别帅。他可以一个手指转球……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是雕虫小技,可对俺来是:“大风里吃炒面——难开门。”

我们班的“帅哥靓女”说也说不完,说真的,我决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信赶快来我班看看吧!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3

金色的小花,雪白的蒲公英,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与落日的余晖紧紧相连。忘记一天的烦恼和忧愁,丢掉疲倦的身体,漫步在我的“秘密花园”中。

那是一片只有七八十平方米的草地,它就在我的小学——农大附小后面的农大家属区一块并不显眼的地方,平时鲜有人来。不必说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子路延伸到小树林中,静谧深邃的树丛闪耀着诱人的光辉,清凉的微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也不必说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鸟雀们在这里低唱,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暖融融的照射下来;单是洁白的蒲公英就有无限趣味。

每到蒲公英盛开时,那每一片雪白的“花瓣”都牵动我心,轻轻伏下身去,不愿惊动她的美,更不愿将她连根拔起。缓缓吹一口气,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扬。她自由,可以飞向理想的地方;她烂漫,可以四处旅行四海为家;她幸福,没有一切烦恼在心头缠绕。我也多想像她一样自由的飞翔!不知这么重复了多少遍,也不厌其烦默默为每一粒种子祈祷,愿她来年开出更美的花。每到那时,我仿佛也变成了一粒蒲公英的种子,抛开烦恼丢掉忧愁,向梦启航!

每当忆起这些,我的嘴角总会不由自主的上扬,如今的我已经长大,却始终忘不了它们曾带给我的快乐。愿一切安好,我亲爱的朋友们。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4

我小时候常住在表哥家,那时的我十分淘气。记得我8岁时,一个星期天的早上,表哥在做作业。我无事可做,便向表哥借纸来写字,“哥,有纸和笔吗?我要写字,可以吗?”“啊!”哥哥惊讶地说:“什么?你要写字!”我生气地说“别小瞧人。”于是哥哥便给了我一支笔和一张纸。不一会儿,我就写好了。我像获得别人夸奖一样似得飞快地把纸叫給了表哥。表哥一看便哈哈大笑,说:“这就是你写的字?”我兴奋地说:“嗯嗯。是啊!有事吗不对吗?”“你看你写的字,七吃(汽车),活好(学校),煎蛋(简单),花棚(花盆)···”表哥说完,又笑得前仰后附。我很生气。

忽然,我发现墙上有表哥刚吹好的气球。心想:我让你笑,这次我非整死你不可。我露出狡猾的样子。我把我刚削好的铅笔偷偷地拿了过来。用铅笔头扎了一个气球,只听见“砰”的'一声,气球爆了。表哥被吓的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了得哈哈大笑。我又接着扎第二个气球,“砰”气球又爆了,表哥终于忍无可忍了,对着我吼了一声:“你再扎,你要是再扎,我就扎你屁股。”“拜拜!表哥!”于是我灰溜溜地跑了。

这就是我,淘气的我,天真的我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5

一提到令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朱自清的《背影》。

《背影》这篇文章是讲述他在北京大学念书期间,知道祖母去世后,从北京赶到徐州与父亲一起回扬州老家奔丧。办完丧事后,他父亲到南京找工作,而他却要回北京念书,父子俩在今南京市浦口区道别的情景。通过对父亲在车站给儿子送行的情景的描写,表现了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儿子对父亲无限的思念。

“背影”这个词在文章中一共用了4次,第一次是文章开头的“背影”,有一种怀念的感情。第二次是在车站送别的场面,他对父亲的“背影”作了具体的诉说。“父亲胖胖的身躯,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艰难,蹒跚的爬过铁道为儿子买橘子。”这个画面表现了父亲爱儿子的深厚感情,使儿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第三次是父亲和儿子告别后,儿子眼望着父亲的“背影”在人群中消逝。第四次是在文章的结尾,儿子读着父亲的来信,在泪光中又出现了父亲的“背影”,表现了儿子对父亲的思念。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朱自清《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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