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3-07-16 21:50:02 初中作文
【实用】初二的我的作文锦集8篇

【实用】初二的我的作文锦集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魅力,好似一块磁铁,让人在不经意间被深深吸引,并且为此深深着迷,不可自拔……

“你们看昨天的《楚乔传》了吗?那里面的宇文玥真帅,真酷,真有范儿。还有那个楚乔,真有魅力。”

“什么嘛,我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白浅才有魅力呢。”

那几个女生又在聊些无聊的电视剧了,都已经初中了,还是那么幼稚,我收拾着桌子对她们说:“喂,你们知道什么是魅力吗?”顿时鸦雀无声。

什么是魅力?魅力是能吸引人,感动人的力量。而在二十一世纪,魅力似乎单单变成了能吸引人的力量,而不是能吸引人,感动人的力量。人们常常会为了自己所认为有“魅力“的明星而做一些让人唏嘘不已的事情:20xx年4月8日晚23:09分,鹿晗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与一只邮筒的合影,这个邮筒很快成为鹿晗粉丝们的新宠,人们排队与邮筒合影,甚至排到了凌晨两三点钟,鹿晗的魅力在于何处?能让人如此疯狂,我想大概在于他的”颜值“。有一张好看的脸就有如此“魅力”,真让人惊叹不已,不过想想也是,谁不希望有一张好看的脸呢?但这不是魅力,可偏偏就有人就不明白魅力的真谛,并且,就我看来,误解“魅力”的人大多是青少年。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许许多多的喜欢明星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所追捧的女星是最有魅力的。并且为了像她们那样有魅力,小小年纪学起化妆打扮,希望自己像她们一样好看,有魅力。对于他们的无知,我只能呵呵一笑,那些女星除了唱歌好听外,就只剩下一架好看的皮囊了吧。在我眼中,女生的魅力不是唱歌好听,也不是跳舞好,会弹钢琴,更不是有一张好看的脸,而是在于女生能够吃苦耐劳,刻苦勤俭,聪明机智。可是这些在二十一世纪的女生中已经不多见了,班里的女生大多是家里的“小公主”,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还总是嚷嚷着女士优先,她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脸面说这句话?脏活、累活都推给男生干,遇到好事儿又要让男生展现绅士风度,女生的应有魅力又去哪里去了呢?

在我眼里,女生的魅力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外表再美,内心空虚,也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我看来,女生的魅力在于心,女生魅力的决定权在于每个女生的内心。——是否想要成为有魅力的人,还要看每个女生的选择。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每当一件事过后,我们的内心总会变不同,使我们成长,而我在经历每一件事后,变得越来越自信。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性格胆怯,有些自卑的女孩。

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一年级新生要加入儿童团,还要举行入团仪式,要在我们之中挑选两个小主持人。

我们的语文老师正好是大队辅导员,由她来主办这次活动,她在我们班挑选一个,在其它班分别挑选一个,竞争这两个名额。

我很荣幸被老师选作主持人。我的心中夹杂着兴奋、激动和紧张。

在老师挑好候选人后,她让我们读同一段话,读完后老师将我和三班的一位同学定为主持人。

听到老师宣布这个消息,我内心欢呼雀跃,但同时也感到隐隐不安,我有些怀疑自己能否胜任,毕竟稿子是要背出来而不是读出来,我能流畅的背出来吗?而且我没任何经验,万一出错怎么办。每想到这,我心里仿佛一块大石头压着,喘不过气。

一个个疑问堆满内心,我在内心的驱使下向老师说出我的担忧与不安,老师对我说:“你一定要有自信,你要相信自己能做到。”

听了老师的话,我暗暗鼓励自己,告诉自己要有自信。回家后我开始认真地背主持稿,为演出作准备。

活动当天,我内心紧张不安,手心直冒冷汗,但我在内心告诉自己:一定相信自己,我一定能行!

上台后,在灯光的照射下,身着礼服的我,娴熟、声情并茂地说着,内心感到无比的自豪。

活动后,老师的夸奖、同学的赞美,使我对自己的自信一点点增加。

在以后的每一次活动中我不再紧张,我变得越来越自信,因我相信,我能行!

人总是要成长,鸟儿总是要飞翔,而我也要自信的展开翅膀,在空中遨翔,我会自信地迈开脚步,走向远方!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你知道一幅画为什么总是五彩斑斓的吗?其实——我悄悄地告诉你,那是一个人一生的杰作。

每一刻,世界上都有许多婴儿呱呱坠地,开始谱写各自的人生画卷。

幼儿时期是蓝色的,不是大海深奥的蓝,而是朦胧的,像世界上最纯澈的天空蓝。这样的蓝来自幼童的眼底,单纯,无杂质。

我常常从妹妹的眼睛里看到这种颜色,她常常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

“白雪公主为什么不是男的?”

“因为白雪公主是公主啊!”

“公主为什么是女的?”

“……”

童年是金色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论何人,何时,何地,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是洒满阳光的。我回想起童年的自己,在滑梯上溜下爬上,摘花捻叶说要做饭,实在是趣味多多。

跋涉过青春期,来到一位名叫十八岁的人前面,成为青年。如梦般的青春年华,橙色这样初升朝阳的颜色正适合它,开放且矜持,羞涩且莽撞,跌跌撞撞地朝前走。

太阳在一天内,都会有最红最亮的时候,更何况人呢?我看见父亲是富有力量与梦想的,渴望大干一番事业,甚至重拾书本每晚查阅资料,研究着自己所感兴趣的经济学。

过了而立之年的壮年,是红色的。能力与智慧都处于人生的顶峰,在这时,是要大干一场的。而这红色,像火山中滚滚的岩浆,总有一天是要喷发的。

你认为五十多岁的人应该是什么颜色的?褐色?紫色?

我认为是粉色。

我的爷爷奶奶五十多岁有了孙辈,便照看着四个陆续降生的孙女和外孙。爷爷奶奶操劳了半辈子,内心已经在社会生活中一次次的磨练与打击中老练、有韧性。或许是孙辈的陆续到来,让他们的心变得柔软,剥落了心茧,露出的颜色不应该是心的本色——粉色吗?

记得在我的妹妹出生不久后,我们和爷爷奶奶一起吃饭,爷爷举起一块馒头,说:“这个蘸酱酱吃着好吃很”,单字重叠发音,这都是我们与妹妹交流方式啊!

当一个人到了六七十岁,他的生活应该是彩虹色的,可以享受退休生活,出国游玩,培养兴趣爱好……生活自是丰富多彩。

我们都知道,垂暮之人总爱回忆往事,但是这些老人一定不是灰色的,我希望属于这些老人的是青色。因为回忆像一卷老胶片,播放的画面是久远模糊的;回忆是一沓旧照片,一张张载满着过去。而青色,青铜器的颜色,是沉甸甸的,刻满了历史的颜色。

人的一生是否可以谱写出一幅七彩画卷,取决于你有没有一颗领悟生活,感受美好的心。不要将自己的人生活成黑白色,用发现与探索的心与手画出属于自己的最美人生。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色彩,有着一种特殊的意义,灰色,有着顽强的本性;绿色,有着活力的精神;蓝色有着包容万物的气质。在我眼中的色彩不断变化,但终会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色彩。

灰色,一个充满了顽强不屈的色彩,看到灰色,不经想起那一种记录着历史的颜色,那一段耻辱的历史;那一段血腥的日子;那一段鲜血挥洒的日子。灰色的阴霾笼罩在中国,一张张灰白的照片在提醒我们:“不能忘却历史。灰色让我感受到了坚韧与执着。

大千世界,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便是春天的颜色。

绿色,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色彩。严冬去了,留下的是春天的脚步,随着春的足迹,带来了绿色与生机。当树木染上一丝绿意时,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那一份绿让我感受到了活力,向上与生机。

每当人们赞赏花朵的时候,绿叶却默默的衬托着花朵,毫无怨言,用他们的绿来衬托出花的娇艳,那一份绿,让我感到了无私与奉献。

徘徊于色彩之间,也许,属于我的色彩,就在我的眼中。

蓝色,一种智慧的色彩,我所向往的颜色。淡淡的蓝色,给予万物生存的空间。哥伦布说过:“蓝色,我的一生都与大海为伴,蓝色是包容,又是博大,蓝色给人以幻想。望着蓝色的海洋,我想那里肯定是造物主对生命的回馈。蓝色包含着一切,却也在与那厚重的大地和岩石搏击着,回想我们的人生,不过如此,时时刻刻在竞争着,不肯放松前进的脚步。当你仰望天空看到鸟儿在自由的飞翔,但你是否会想到在这天空之下,它又遭到了怎样的风霜雪月的洗礼,在断臂残翅之下的顽强。蓝色,是一种顽强,是一种包容,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与智慧。

我眼中的灰色,是一种不灭的信念,代表着不屈与顽强;绿色,是一种不断向上的活力,代表着梦想与希望;蓝色,则是一种海纳百川而又痛苦的色彩,代表着一部人生真谛。

每一种颜色,有着不同的意义,但改变不了的是你眼中的色彩。

世界的色彩,属于你自己。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十年后的我?哦,那我应该是一个......对!我应该是一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温馨个小店。一个个玻璃橱柜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那粉红色是关于樱花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翁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关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度上一层层淡淡的金黄。

也许,有着一伤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异于为他的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妈妈为她打伞,虽然淋着雨,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口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拥有一个富人的记忆的人,因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会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在我眼中,诸葛亮“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他是睿智聪明的;“攘除奸凶,兴复汉室”,他是赤胆忠诚的;“亲贤臣,远小人”,他是清廉正直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无私奉献的。有人把他与关羽、曹操合称为三绝:智绝、义绝、奸绝。他是智的化身,以至于民间把拥有智慧能掐会算的人称为“小诸葛”。

诸葛亮是一位满腹韬略,有勇有谋的智者,能够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他用兵冷静沉着,能够思考到战场上的方方面面,从火烧新野,他引导刘备把夏侯惇的精锐部队烧了个灰飞烟灭,再到赤壁之战打败曹操八十万大军,威名远扬,更有北伐曹魏,六出祁山,最后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的一生可谓是荡气回肠,诸葛亮的确是一代英雄。

再者他还是蜀国的顶梁柱。

当关、张相继去世,刘备又白帝城托孤,可谓是受命于危难之时,诸葛亮为了实现刘备统一汉室的遗愿,倾尽全国之力北伐曹魏,一开始蜀军战无不胜,攻必克,战必胜,势如破竹,把曹魏政权打得片甲不留,草木皆兵,一听诸葛亮都吓得魂飞魄散!纵横沙场,无人能敌。

可之后司马懿出兵,诸葛亮错用了马谡,最后痛失街亭,失去进军的大好机会,和司马懿对垒时,消耗了时间最后出师未捷身先死,令人惋惜。

我眼中的诸葛亮,有着“自比管仲乐毅”的治国安邦之才;有着“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的赤胆忠心;有着“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的自察自信。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因为有了你,我的青春从此和寂寞背道而驰。——题记

童年玩耍的地方一直都在,只不过曾经的蓬头稚子,如今已是妙龄少女,我们仍望着阳光轻吟浅唱,只不过当初咿咿呀呀的童谣,早已被柔美忧伤的流行歌曲替换,童年的时光拉扯下了一段记忆的帷幕,但我们的友谊却不曾散场,窗前的小盒子里放着你们送给我的小礼物,早已被时光消磨,褪去了光鲜靓丽的'外表,却记录着我们的一切。究竟是那翻旧的图书,还是那走过的楼梯,或许是抄过的歌词,抑或者是共同唱过的歌谣,到底是哪一个会让我突然想起我们的过去,或许都有吧。

我们就这样,或手牵手,或手臂挽着手臂,或追逐打闹,或唱歌聊天,相伴一起走过童年,走在青春乃至未来的路上,青春是什么?是绕不完的温柔,还是量不了的时间,抑或者是难忘的过去。可是跟你在一起的天空,云淡风轻,阳光都如此惬意,哪怕是雨天,都别有意味。记忆中和你相伴走过的漫漫四季,我要好好珍藏起他们。

我认识你时,正是我处在最低谷的时候,你像一缕光,照亮我的身边,让我发现,身边不是低谷而是平原,渐渐熟识之后才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我们成了最要好的闺蜜。

我们之间哪怕有一个人只说“嗯”“对的”“没错”“好的吧”都可以聊上一天,我们可以只用一个眼神,一个语气词就可以知道对方想干什么,想说什么,我们可以聊的自动屏蔽旁边的人,要么让别人差不进话,要么就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

12岁我们认识,我们约定:15岁我们上高中,18岁一起考长沙的大学,23岁一起去魅丽文化,25岁我当你伴娘,27岁我当你孩子干妈,50多岁的时候,你孩子结婚,我们一起参加,等我们老得不像样,都快要走不动的时候,一起回我们现在待的地方看看,偶尔,你孙子跑来我们家说;“干奶奶,干爷爷,我奶奶叫你去我们家一起吃饺子。”

我们就是一个凹和凸的结合,我们的性格互补一个时而沉稳,时而疯癫;一个状况百出,糗事不断。用一个诗人的话来说:“我们就是一张纸的两面,怎么分?”我们曾经吵过,闹过,骂过,也互相讨厌过,可我们还是最好的闺蜜,“损友”,姐妹。

不管发生什么,不管我是对是错,你都会毫不犹豫的转入到你的阵营下,为我说话,这就是真正的闺蜜。只有闺蜜才会在你失恋的时候陪你喝酒;在你大姨妈的时候骂你,不让你吃凉的,给你送红糖,泡红糖水;在你心情不好发脾气时忍受你的牛脾气;在你生病的时候比你妈都着急,让你赶紧吃药,比爱惜自己都爱惜你。

闺蜜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人们可以知道明天是阴是晴、市场是好是坏、股票是涨是跌,却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就像我们不知道能不能完成我们的约定,我们会有自己的人生,走向各自不同的人生路、会渐渐没有共同语言、会不再联系、甚至会成为彼此的回忆,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但此刻,我们是最要好的闺蜜,彼此心里最在乎的人之一。

谢谢你,陪我经过我的青春,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以此,献给我最好的闺蜜。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8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题记

近日迷上各色古风,却道不知是恋曲还是念词。昨日,一曲《醉赤壁》,一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直入我心,虽说是三国战事,可我却不愿将它想象成那般血腥、残酷和冰冷;我倒宁愿将它想象成是一个凄美的悲剧——

一名奉命刺杀郡主的黑袍刺客在抽剑刺向郡主的那一刻,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打动,原本冰冷、坚硬如石的心第一次做出了动摇;但他知道,即使自己不杀她,也迟早会有其他人来杀了她。于是,他那锋利的剑刃又一次逼近小郡主的脖颈,却再次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所打动,那眼神中有懵懂、有惊慌,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他读不懂、也读不出。最终,他还是放下了那透着寒光的长剑,潇洒地转过身,只留下一句“你好好保重”消散在空气中,便不见了踪影。

可命里有时终须有,在他行走江湖时,又一次邂逅了被追杀的小郡主,那一次,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她千恩万谢,想要追随他;他却只是淡淡地道出一句“以后小心点儿”,便再次跃过屋檐,消失在她的视野。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游走于山水中,却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呼救声,他定了定心,默默告诉自己不要理会,身子却不听使唤,硬是向呼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却见她浑身是血,一支毒箭穿过她的心窝,她一头乱发,浑身脏兮兮的也不自知。他跑到她身旁扶起她,明明已知她这次终是难逃一劫,却还是蹦出了那句“你还好吗?”而她只是艰难地转过头,眼神中透出几分苦涩,“他们都说‘我是不祥之人’,只能以死谢罪。你又为何三番两次地赶来救我?”而他只是紧紧地搂着她,没有回答。她看着他那白皙如玉的面庞,笑了,笑得那般凄苦。他看着她,却再也找不回初见时那双清澈的眼眸;他知道,她早已不是府上那金枝玉叶的小郡主,她见过太多太多的血腥与残暴,也尝过太多太多的人间冷暖,但是,为何每一次邂逅,心都不听使唤地加速跳动?就在这样的四目相对中,她突然动了动嘴,缓缓道出生前最后一句话:“来世,再见吧。”然后合上眼,死在他的怀中。

他怔了怔,似是不相信她已死,可怀中渐渐冷却的尸体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她的死亡,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终是为她流下了这一生中最沉痛的泪。

来年,平湖烟雨,他带上她的骨灰,走过无数山河,经过无数城镇,只因她曾说过“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像你一样走遍这锦绣河山。”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美好的年华中,邂逅生命中对的人,并彼此珍惜,长相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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