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一作文集锦7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一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这个革命故事,让我深有感触。董存瑞用自己的生命炸毁了碉堡,解放了隆化。
他那不怕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在解放隆的战斗中,敌人的一座暗堡让我部队的前进道路受到了阻碍,在万分火急的情况下,董存瑞挺身而出,请求连长让他去炸掉暗堡,他说:“我是共产党员,请连长让我去炸掉那座碉堡。”话刚说完,他抱紧炸药包,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机智勇敢地冲向敌人的暗堡。这时候,他的左腿已经连中了5发子弹,他倒在暗堡前面,腿是钻心地疼啊!
但是他看到敌人正在扫射着队友,仇恨的火花在他胸中燃烧,他毅然举起了炸药包,点燃了导火索,“哧哧”,导火索冒着白烟,“轰隆!”碉堡不见了……董存瑞的英雄形象让我震惊了。他当时只有19岁,却敢为新中国的诞生献出自己的生命,可见他年纪虽轻,但心智已成熟,他已经是一位响当当的共产党员了。
当我读到“‘哧哧哧’地冒着火花,火光照亮了他那钢铁般的脸。一秒钟,两秒钟,他像巨人一样站了起来,两眼放射坚毅的光芒”这句话时,我的心里顿时凝铸了一个光辉的形象——董存瑞。他喊的那句:“为了新中国,冲啊!”更深深地回荡在我的脑海里。英雄的生命已逝去,但是他们的逝去却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如果没有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我们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吗?能吃得饱睡得暖吗?现在,我们放学回家,爸爸妈妈已经把晚餐都做好了。想想战士们那时风餐露宿,甚至还面临饿死的威胁,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这样的幸福生活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我觉得我们再也没有理由虚度每一分一秒的时光,我们要做的是争朝夕,学知识本领,做一个响当当的二十一世纪的好少年。自古英雄出少年,有抱负的少年儿童,奋发吧!
初一作文 篇2
古人的诗文中赞美荷花的确实不少。荷花固然值得赞美,然而,我却认为荷叶更值得爱。
如果没有荷叶,只剩一枝枝光秆荷花,孤独无依地站着,就显得很单调。如果没有荷叶,就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也长不出这些漂亮的荷花。
荷叶墨绿、浑圆而厚重,它处处照顾别人。久旱初雨时,水像珍珠一样宝贵,可是荷叶却一点一滴都不沾唇。它们总是小心地把水保存起来,留给湖中的鱼儿。风袭来时,它们紧密团结,连成一片,不怕风吹雨打,就是身子翻过来也忘我地保护荷花,烈日吐火,它们个个撑起翠盖,挡住炎热,静静地看着阴凉处的鱼戏虾游。
荷叶作为药材,可以去热清火;荷叶作为特别的包装材料,不怕水浸,不怕油污;用荷叶煮成的粥,碧绿馨香,清爽可口……
当人们指点欣赏荷花时,荷叶从不计较,不争名,不求利,不出风头,不论地位。它总是默默地工作,默默地奉献。
荷叶是美的。最吸引我的是它的心灵美。所以我更爱荷叶。
荷花固然美丽,如果没有荷叶又哪来漂亮的荷花呢?这篇短文赞美的就是荷叶。读读短文,想想:“我”为什么爱荷叶呢?
初一作文 篇3
书就像我的知心朋友,陪伴着我快快乐乐的成长。
小时候,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图画书,妈妈一边教我识字,一边给我讲书上的故事,我都听得入迷了。慢慢的我认字了,能看懂带拼音的故事书,每次故事看完了,我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多么希望故事能再长点。
原先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个集市,那里有许多摆地摊卖书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就像可口的零食一样吸引着我,我总是看看这本,拿拿那本,恨不得把它们全买回家 ,然后痛痛快快的读个够。那时我胆子小,觉着买书是浪费钱的,所以每次只敢买一本。然后边走边看,等回到家时 ,那本书也就看完了,只能在心里盘算着下一次出去时再买一本。
六岁时,我们家搬到了莱城。当妈妈第一次领我到三味书屋时,我惊呆了,那么大的`房子全是书。卖书的阿姨非常热情,把我领到一个书架面前,她说:这些都是故事书,你自己选吧,。书架上有个格林童话、希腊神话、睡前故事、寓言故事它们像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后来,妈妈每次逛街时,总带上我,把我领到书店,我挑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像叶圣陶的《稻草人》,杨红樱的《笑猫日记》,高尔基的《童年》然后,妈妈把我领到尚座,那里有桌子和椅子,我就坐在那里仔仔细细的看。
现在通过图书借阅,我能看到同学的许多书。每次借来的书我都认真的读。晚上睡觉时,我总是在床上读一会儿,有时读的时间长了,妈妈就过来催我早点睡,我只能恋恋不舍得把书放在床头,开始睡觉。有时在梦里又看起了书,真有趣。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喜欢读书。
初一作文 篇4
塞缪尔·斯迈尔斯说过:“如果生活只有晴空日丽而没有阴雨笼罩,只有幸福而没有悲哀,只有欢乐而没有痛苦,那么,这样的生活根本就不是生活——至少不是人的生活。”
而这样的日子,我将永远铭记!
台后·恐惧
我期望已久的表演终于来临,然而,在上台前,却发生了意外。
在看台上其他同学表演时,我一脸的向往,迫不及待的想上台表演。但是,随着表演一个个的结束,我的心里升起了一丝恐慌,原本光鲜亮丽的舞台,在我看来,简直是地狱。我不敢想象,那么多的人看着我时会是什么感受,握紧抱着老师,眼泪不住的掉:“呜哇——我不去了,我要回家——”
但我的眼泪没有作用,我还是被老师拉上了台。
那种恐惧,我一定不会忘记!
台上·紧张
上了台,音乐响起,而我却愣在那里。
我不寻常的行为让整个大厅的人都看向了我,我回过神,有些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地跟上其他人。只见老师正打着电话,她的眉头紧紧的皱着,时不时的望向我。
我不知道这几分钟是怎么过去的,我浑浑噩噩的下了台。
台下·后怕
下台后,在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爸爸。
平时只会欺负我的爸爸,在现在的我看来,简直是神,是来救我的。
我扑向爸爸,死死地抱住爸爸。老师走过来,半认真的说:“以后要让她多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得锻炼锻炼。”听到老师的话,在止住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抱着爸爸使劲哭,鼻涕眼泪都蹭到了他的衣服上:“呜呜——我不——我在也不了。”
那种后怕,我一定不会忘记!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那一次深深的烙在了我的心里,每逢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去完成。那一次,我居然那么怯懦。
不过,也正是那种恐惧,成为激励我前进的力量,我不会再让那种情况发生。
这一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初一作文 篇5
谁都有自己的美好理想作文,包括我在内。有的人理想是当一名警察,有的人理想是当一名宇航员,有的人理想是当一名美食家……而我的理想却是要当一名歌手。我的理想是因为这样一件事引发的:有一天,我在网上随便转,感觉非常的枯燥,就下载了“酷我音乐”准备听一听歌,我从网上看见过很多次张杰这个歌手的名字,我就从酷我音乐里搜“张杰”,出来了一首叫《这,就是爱》的歌,唱得非常动人,令人回味无穷,而且声音非常好听。
这时我就在想了:如果我也是一位歌手那该多好啊,可以用歌声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唱出自己的心声、唱出自己的喜怒哀乐。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为我这个梦想而努力了。
为了我的理想,我在家里只要一有时间就听歌,特别是张杰的歌,有的时候我听他的歌听多了,也跟着唱一唱,学习一下,看看我哪里还有不足的地方,取长补短,让自己的唱功发挥到最好,平常的时候也尽量保护自己的嗓子。
我要是实现了我这个梦想,我会编更多的歌曲,唱给大家听,为这个世界留下最美妙的旋律。
初一作文 篇6
近日,第四军医大成功地在白鼠体上移植了人造皮肤,在不远的将来,人们也许可以像种庄稼一样大量种植人造皮肤,以满足临床的需要。
第四军医大学的研究人员经过两年的努力,从新生或出生前的试验鼠身上取出少量皮肤组织,采用灭菌、消化、分离、培养等手段,获得了足够的细胞数量后,再用组织工程的
办法将其重新组合,成功地研制出具有表皮组织和结缔组织的皮肤。这个过程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在器皿中“种皮肤”。试验人员将这些人造皮肤移植到白鼠身上,经过观察发现,人造皮肤不仅具有正常皮肤的部分功能,而且具有良好的修复皮肤创伤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并未发现有免疫排斥反应。可以说,目前人造“鼠皮”已研制成功。当然,这种皮肤与真正的皮肤还有差距,比如说没有汗腺和毛发等附属物。
这项技术的先进性在于,国内目前的人造皮肤研究仅能进行表皮的复制,四军医大则发展出带有结缔组织第二层的皮肤,这种技术目前在国际上只有美国掌握,在国内四军医大是第一家。
初一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简单的孩子,因为我才15岁,还是孩子,我会一个人去过儿童节,因为我还小。我的想法简单,导致生活简单每天过着三点一线式的生活,我深感乏味。在夜晚,我愿意在自己心中,动不动与世界碰撞,世界虽然无奈,但道理简单,我不怕难。我会抱着自己的心情,安安静静的休息。我常常在想,我为什么碰不见四维小说中的情节?青春为什么如此乏味苦恼?因为青春不是小说,梦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
我是90的小孩,因此我爱幻想。我想与三毛一起到撒哈拉沙漠走一遭,看看风沙漫天的场景,笑笑撒哈拉民族的落后;我也想同小四一起用135度角仰望天空,然后哭出心中的委屈,让泪水在脸上划出美丽的弧线;哭过之后,我想学着韩寒一样愤世的呐喊,吼出心中的不满抱怨看不顺眼的人和事。因为我不想太过沉默,强者才会去沉默而我不是强者,我只是一个想哭就哭的孩子。
我是空洞的孩子,因此我爱文字。我喜欢写作,但我的语言不足以被称赞,因为我只是一个想写作却有写不好的孩子。我只把文字当成填补空洞内心的五彩泡沫,想些什么就写什么。我不喜欢老师规定得议论文格式,因为文字不应太过复杂,太过客套。我不喜欢看那些所谓的名著,因为内容高深,我看不明白。我只想抱着一本由随心所欲文字构成的书,只想读富有想象的文章。读这样的文字,会有一股莫名思绪涌上心头。因为我是空洞的孩子,现实太过骨感,我把文字当成一种宣泄,来填补空洞。
我是固执的孩子,因此我爱音乐。我爱听歌,爱好不广不窄。喜欢听轻缓的音乐,不喜欢摇滚,因为摇滚太过躁动,轻缓的音乐给人以白云的飘逸,流水的轻快,风拂树叶的清爽;轻缓的音乐有着清茶馥郁的馨香,待放花儿的娇媚;听了便觉得很爽。我喜欢Vae,他温柔的Rap紧扣心弦,有娓娓道来之舒缓,像久别的好友与你畅谈心事,可以消融内心的落寞;我喜欢周笔畅,她那机器猫之称的外表和她抒情的女声,有层层递进之迫切,让人心也随之荡漾;我喜欢Jay,他给人以从急到缓的旋律,沁人心脾之轻柔,再加之方文山用心雕琢的辞藻,总能,勾起你内心的共鸣。我在风中成长,喜欢夹杂音乐气息的空气,因为听说听音乐可以使人快乐,而我正想快乐,我想用音乐来磨灭自己的固执,沉醉于音乐之中,忘记所有的不快。
当我从懵懂的年龄中调皮的逃出来时,呼吸着不一样的空气那刻起,便深刻地感受到青春的迫近。青春是一道明媚的优伤,犹如刻在岁月中的风景画,需要隔着烟霭去抚摸品味,虽然充满激情朝气,但却苦涩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