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

时间:2023-07-18 11:50:14 初中作文
【精华】初三作文集合八篇

【精华】初三作文集合八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三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三作文 篇1

毕业了,我要和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同学们分开了,此时的心情是非常承重。因为在初中三年里,有着一个美好的时光。

在初中的三年里,有快乐和不愉快的事情。上午考完中考的最后一课英语后,高高兴兴的跟同学去玩了一会儿。

下午十二点四十左右,该去市工人文化宫,去参加毕业典礼。这次,是最后和共同生活三年的同学在一起了。心里有种恋恋不舍的感觉。

一点来钟,我到了市工人文化宫,和同学相聚。相聚后的第一件事是聊天,聊天当中多多少少有中考考的怎么样的一些话题。

一点半左右,我们开始进场了。当我们进到场内的时候,场内是一片掌声,这让我感到幸福与欣慰。我毕业了也能得到学弟学妹们的掌声和祝福。我似乎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

两点左右,毕业典礼正式开始了。第一项是唱校歌,唱完校歌后,副校长和其他两位教师开始念毕业生名单和其他奖项的名单。

念完毕业生名单和奖项的名单后,在校生代表、毕业生代表、3年3班班主任和校长讲话。

主要内容我也没有记住,因为当时在想从入初中到离开前的那段回忆。因此,讲话的内容我也没有注意听。

毕业典礼结束后,演出就要开始了。今年的毕业演出是我最后一次参加了,过了今天,就没有看的机会了。

在演出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怀念,怀念三年的初中生活,也想起了从入学到毕业时的场景。是我感到这大家庭的温暖。

这次演出,使我无法忘记初中的生活,使我还想回到刚入学的时刻。

演出快要结束时,我想了很多,为什么当初我没有好好珍惜初中三年的美好时光呢,我想起这些,我觉得有点后悔,假如一开始好好珍惜这三年的时光的话,也不会说这些话。

演出结束了,这时的我们真正与母校和教师告别。在这里我祝教师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顺利,也祝初中母校越办越兴隆,越办越苍盛。

祝愿同届的同学们考出好的成绩,考上好的高中。也祝愿学弟学妹们好好学习,把握这美好的初中生活。

初三作文 篇2

在路上,是什么一直在陪伴?

不是风雨,因为总会雨过天晴;不是父母,他们只能陪伴着走过上半生的路;不是朋友,他们在某个固定的时间点闪现,又消失。在路上,他们的陪伴,似乎稍显短暂。

在我的路上,是他一直在陪伴。

我没有亲生哥哥,但从未感到过可惜。堂哥早我四个月出生,在牙牙学语之前,就同居一檐之下,吃穿住行,形影不离,早与亲兄妹无异。我右眼下处有一道疤痕,便是儿时打闹时,被他抓伤所留。我们,活在彼此的回忆里,从小到大。若说陪伴,也非他莫属了。

哪还记得什么初见,那是我尚未满月的事了吧。依稀还能记得的,不过是两三岁,喝牛奶的事,我不爱喝,总会趁爷爷奶奶不留意之时,将我的塞给他喝;过五岁生日时,向彼此脸上抹奶油;上小学了,比着谁先写完作业;渐大些了,每天都要比比是谁长得更高。五年级我还能跟他比比,而如今早已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然而,关系再亲密,也免不了产生矛盾。但无论吵得多厉害,总是会在第二日(或更早)把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又嘻嘻哈哈,情比金坚了。

就这样,我俩陪伴着彼此,冬去春来,转了再转,转了十多圈。温温情情。

小学毕业后,我从南充到了成都。与哥哥东西相隔,三四百里。然每周一通电话,思念反而让着兄妹之情更浓,更令人珍惜。见着面时总有说不完的话。

在路上,有他的陪伴,甜到心底。

我和哥哥从小都爱吃牛肉,他比我更甚。红烧牛肉、牛肉拉面、跷脚牛肉、牛肉干、牛肉包子,皆是爱不释手,十多年来,从未腻过。中秋节时回家,他拿出袋风干牛肉,据说是珍藏已久,只待我回来一品天泽。一尝,果然是上上品,那股香辣的劲儿,辣得到人儿心底,是让人上瘾的香,让人着迷的辣。我和弟弟都吃不够。但最后,全让给了弟弟。虽未饱足口服,但看着小人儿开心,亦足矣。大概哥哥也会这么想。

第二日,就得回成都。临行之时,趁奶奶叮嘱爸爸路上小心的空隙,哥哥往我书包里塞了一纸袋,并嘱咐我不要让那贪吃的小鬼发现,自己吃,他这儿再没多的了,我了然。

是周日,我回到寝室,有些饿,倏尓想起那纸袋来。打来看,是风干牛肉,还有我喜爱的杏仁。他还是这样的细心,对我这样的好。

一阵热泪涌眶,急忙找纸拭干,暗幸四下无人,这矫情的模样,没被人看见。其实他自己也喜欢吧?他又何尝不想吃呢?

本以为一路走来,早已习惯他的陪伴、他的照顾。但原来,内心仍似水易澜。

在路上,是他的陪伴,予我温情。将一直一直陪伴下去,走到彼此,岁月尽头。

这陪伴让岁月点滴,更添温情。

这陪伴,让那如白驹过隙的岁月,更添温情。

初三作文 篇3

光阴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流失的可怕。

进入初三,所学的东西多了,所感悟的东西多了,难免会有一些想法,这些所思考的东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变越深,成为自己的人生感悟,伴随一生,这或者就是在豆蔻年华中所收获的。我想把所收获的写下,等我长大了再看时,或许会嘲笑自己幼稚,又或许在夸自己,哦原来那是思想的进步。

长大了会发现,原来小时候的生活那么美妙却不知珍惜,这才验证了一句话,失去了往往才知道珍惜。是,伴随着我们个头的逐步高升,年龄逐步增长,思想逐步进步,再回过头来看以前所走的路,我会嘲笑自己的幼稚,我会懊悔自己的.不珍惜,我还会懊悔自己不珍惜所拥有的,总之,在走过的道路上,更多的是懊悔。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伟大的作家也会困惑于光阴一去不复返,是啊,这是大自然万物所无法避免的事情,就如纪伯伦的《雨之歌》,雷声隆隆闪似剑,为我鸣锣开道;一道彩虹挂青天,宣告我行程终了。尘世人生也是如此:开始于盛气凌人的物质的铁蹄之下,终结在不动声色的死神的怀抱。人的一生,开始辉煌,终了寂寞。

可却有超于生命的东西,会证明你在这世界上真实存在过,不是一块墓碑,不是一张张相片,更不是你所录的影像,那些会很容易被后人遗忘,人是健忘的,却永远忘不了爱迪生;人是健忘的,去永远忘不了居里夫人;人是健忘的,却永远忘不了鲁迅,冰心,郭沫若,巴金等一系列造福后人的人物。

它不如时光跑得快,却留得比时光长久!

初三作文 篇4

这是一个美丽而又宁静的地方。

这里有高耸,直插云霄的青山。云围绕着这座山,如仙境一般,山上许许多多的树木草丛,时不时还会蹦出一两只小兔子来。山上的动物们对人就像对亲人一般。松鼠跳上你的肩,用可爱的小手给你递去一个大松果;蜜蜂嗡嗡地飞来飞去,停在花朵上采蜜呢!

这里有潺潺的溪水。你可以用手捧一把水,畅饮起来,你会发现,这清澈的小溪里,沉积的不是枯枝烂叶,不是泥沙,而是一个个洁白无瑕的鹅卵石。水声是那样清脆,动听,“叮咚叮咚”地流下山去。

这里有一片广阔的油菜花地。那是一片金灿灿的海洋,站在田地中,一望无际,到处弥漫着秋天的气息,可以无所忌律地去唱歌,有小鸟给你伴奏呢,大声唱吧!一阵微风拂过我的脸庞,我闻到一阵阵清香,既舒适又凉爽。摘下几枝油菜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嗯,真美!

这里有许多的萤火虫。一到夏天的夜晚,这些萤火虫都纷纷点起了自己的小灯笼,它们飞来飞去,到处星星点点,那淡紫色的微光比春节的红灯笼还要美,这种静态美真是让我陶醉!

这里有最新鲜的空气,人,方能长寿;这里有密布夜空的星星,壮丽而又微小;这里有温暖到心窝的温泉,四季沸腾……

这里还有一个小屋子,两层楼的小屋子。这,是我的家,家里有我跟爸爸妈妈,还有弟弟。但是,爸爸妈妈还是要去另一个世界挣钱给我们用,我和弟弟也还是要去另一个世界读书。

这是我幻想中的世界,静态的美虽然让我陶醉,但是,我还是要面对现实的挫折,历经坎坷,做个真正坚强勇敢的人!

初三作文 篇5

苍茫的西北,土天相接。而正是这黄土积聚之地,在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下,诠释着她独有的美丽。

毒辣的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四周一片苍茫、寂静。太阳下,一座座黄土坡挽着手向无尽的远方延展。土丘在太阳的照射下有规则地排布着,颜色从上到下由浅至深,一圈圈地直暗到坡底。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这黄色的大地上,老井依旧在酣睡。屋旁立着那生命力最顽强的,也是西北最常见的白杨树。苍劲的北风袭来,只有白杨和那庄稼随风晃动。田地里,男人们撩起裤腿,锄头在手中一上一下。蔚蓝的天空如水一般清澈,掉队的大雁从天边划过,不失时机地留下几声哀鸣。北风卷起了阵阵黄土,却卷不走周围的燥热。娃儿在炕上熟睡,陪伴他的是母亲与窗上“舞动”的剪纸。

或许正是这苍茫的景色,铸就了西北独特的民俗。看,男人们各个头裹白巾、腰系大鼓,脸上是说不出的热情与奔放;听,热烈的鼓声有节奏的随男人们大肆扭动而出,奏出了一股使不完的力量。西北除了有勤劳热情的西北人民外,还有那许多人梦寐以求见到的佛像石窟。人们簇拥在佛像下,欣赏着属于西北的独特文化。一座座佛像端坐在山脚下、峭壁中,面带微笑,抛开一切世俗的喧闹与纷扰,优雅而安详。他们如西北人一样,经历了世事变迁与风吹雨打,依然不朽。

从西北人民豪放的性格里,也映透着那曾经属于他们的辉煌。他们曾经拥有秦始皇的霸气与风光,也曾经拥有隋唐盛世的绮丽与辉煌。在这黄土上,上演过金戈铁马的厮杀,也演绎着时代的变迁。这些黄土,过去绽放过他的美丽,现在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

苍劲的北风愈刮愈烈,太阳渐渐落下山去,寒冷逐渐袭来。夜下,山睡了,鸟睡了,西北人也睡了。夜幕笼罩,黄土收起她的美丽的衣衫,等待着太阳的升起,等待着另一个辉煌的开始,期待着继续演绎她的美丽。

西北,一个满是黄土的苍凉之地,向人们诉说着。原来,美丽是源自那心底的热情与包容!

初三作文 篇6

自从走进初三,就没有了初一时的悠闲,也没有了初二时的奔放。它就像是一张考卷,无时无刻都要演算上面的题目。

此时的教室已从三楼移至顶层,这让我想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诗句,无形中心里增添了些许压力。而教室的正上方“争分夺秒,美梦成真”的格言,又时刻提醒我:“初三了,可要抓紧啊!不能再浪费一分一秒了。”对我们这些初三时代的少男少女来说,所谓的“美梦”,无疑是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样,将来才有可能上大学,学到过硬的本领,成就一番事业。

想起初二暑假,只度过了潇洒的几天,就不得不又背起书包走进了初三的课程——补课,不用说我们也知道,中考在急,非补不可,早一天结束课程,就早一天复习,中考成功的把握就增加一份。然而,要顺利考上高中,似乎比登天还难。补课的第一天,各科老师都无一例外地向我们宣告了今年的中考分数线:634分。这就意味着,150分的试卷,平均每门功课要达到125分以上!想到如此高的分数,心里又多了一丝苦味。望着军训时的高一新生那兴奋的样子,我真是既羡慕又忌妒。

初三的学习,充满了竞争,同学们仿佛成了考试的机器。往日里打闹的情景再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众同学趴在课桌上复习功课的身影,那来回走动的几个同学,是穿梭于老师办公室之间请教问题的,往日里,上课的喧哗再也听不到了,课堂上人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讲。是啊,此时不用功,更待何时?真要等到亡羊补牢,悔之晚矣。

初三的生活,枯燥而又单调。每天都是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的两点一线。而无论是在家还是在校,所要做的事情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无休止地读背写练。每天所见的只是一样的面孔——同学和书本,还有那醒目的分数。

尽管初三有太多的乏味和无奈,但我还是必须得面对它,读书人哪个不是打这里经过的呢?初三的日子告诉我,坚持就是胜利。

点评:初三的生活紧张、单调而又充实。说它紧张,是因为时间紧,学习任务重;说它单调,是因为每天不是上课,就是做练习;说它充实,是因为单调的学习生活节奏快。该习作正是抓住了初三生活的上述特点,条理清晰地展开生发。应该说,作者写出了初三生活的真情实感,道出了广大初三学生的共同心声。

初三作文 篇7

我爱家乡邵伯,更爱家乡的邵伯湖,最爱它的清晨与黄昏。

清秋的早晨,邵伯湖是静谧的,迎着清凉的秋风漫步,别有一番情趣。四周寂静无声,几只小麻雀从林中飞出来,好似不忍心打破这恬静,停止了叫声,轻轻地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孤线。湖面一丝波纹也没有,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雾,像给湖面戴上了薄薄的面纱,有几只小麻雀横掠过湖面,翼尖偶尔沾了一下水面,那小圆晕便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偶尔会有一片火红的树叶从上面飘飘悠悠的落下来,正好落在邵伯湖里,随着涟漪轻轻摇曳着。静,静,静,除了静还是静。

黄昏时的邵伯湖则别有一番风味。夕阳西沉,把余辉洒在湖上,湖边的一切,好似都披了上一件金色的光之衣。太阳还给云霞染了色,红的、粉的、黄的……倒映在湖水里,与绿芦苇红枫树斑驳交错,织成一块五彩斑澜的云锦。

秋日的黄昏,坐着快艇,在湖中漫游是一件最惬意不过的事了!劲风拂面,顿时神清气爽。艇边的水花溅得老高老高,我伸出去手去,像一下子碰到了雪似的,冰凉冰凉的。捧一捧水在脸上,哇!清凉入骨,好像一天的烦恼都没有了,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在湖光云影中唱呀跳呀,我成了一只快乐的小鸟。

在黄昏,我还喜欢倾听邵伯湖的声音。听!树叶的“沙沙”声,微风吹着湖面,波浪拍岸的“啪答”声,小船的摇橹声,鸟儿的啁啾声,人们站在船上唱小曲的声音,和谐地交织着,就像温柔的小提琴协奏曲,不喧闹,不急躁,舒服悦耳。于是在许多个黄昏,我就这样默默地倾听着。

初三作文 篇8

小时候常听大人教训:人走要有走相,站要有站相,坐要有坐相,吃要有吃相,睡要有睡相。“行如风,站如松,坐如钟,卧如弓。”“男子汉吃饭如虎,女人家吃饭如数。”我常常不以为然。特别是对“女人家吃饭如数”这一句,觉得不合理,假使在1958年吃食堂的时候,也那么慢吞吞地用饭,非饿死不可。但是,这句话倒是指出了“吃”文化的核心问题:讲斯文。这是正而八经的宴会或两个人以上的吃。一个人吃自然无需客气,没有对象,总不能对着桌、凳把筷子点了又点说:“您请用。”李白的“举杯邀明月”是浪漫,是诗,甚至是醉后之言,不足为据。

什么是斯文?什么是不斯文?《水浒传》里描写的吴用、宋江式的吃,与三阮、李逵式的吃,就是例子。其实,吴、宋之吃相固然温良雅致恭谦让,合乎礼义,三阮、李逵的吃相粗野、放肆、泼泼撒撒,不够标准,但欣赏后者也须是高人。至少,看这类好汉吃东西,定能胃口大开。其实,斯文,客气,吃不出真美味,倒是饿极了或者没有什么约束的时候,一切食物都充溢美味香气,如《红楼梦》里众芳吃蟹就是。

有一种狼吞虎咽,与这又不同,那是食客的抢食,与斯文一样吃不出真美味。听过这么一个顺口溜:举箸先奔顶,尔后扫四方;吃肉莫恋骨,客众先泡汤。说的是一群乡下和尚享用斋饭的准则。过去,农村不富裕,菜不丰盛,一般只把荤腥作样子放在碗盘顶尖,所以要“举箸先奔顶”,擒贼先擒王。接着再扩大“战果”,将盘碗四面的垫菜一扫而光。“吃肉莫恋骨”者,怕在骨头上误了功夫,来不及搛下一块,肉已被人抢光也!什么菜都风卷残云了,后上的汤就成为唯一目标。僧多汤少,故须“先”下手为强,否则临了干塞饭只能怪你自己动作太慢。这几句话活画出一群和尚的穷吼相,无论谁见了都会觉得太伤大雅的。

我想,要真正体现一种文化,既要雅致文明,又要充分享受美味佳肴,还要卫生保健,确属不易。要这样,最好是吃自助餐。它给你充分的自由,爱吃什么挑什么,想吃多少取多少,时间自己掌握,绝无公办饭店小姐催你快吃,她要及早收拾下班的事情发生。一群人同吃,无须斯文;一个人独吃,更不必急吼吼狼吞虎咽。只可惜,自助餐不能满足一部分人的胃口和讲排场的心理需求。

临了,应当说明一点,风行已久,遍布各地的“公吃”,不吃白不吃,吃了是白吃,不准吃硬吃,“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甚至劝酒吃死人,这类情形,即使吃相再“优雅”,也与吃文化不搭界。因为这根本上就不是吃饭,而是饕餮者在吞食民脂民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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