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初中的我作文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杜少卿有句让人心动的情话。当妻子这厢问他:“朝廷叫你去做官,你为什么装病不去?”他那厢应对如流:“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
温柔软语加款款情意尚在其次,那言辞里锋芒乍现的潇洒自如,怎能不令人怦然心动?
能写出杜少卿这般人物的吴敬梓,其实也是一样。他推了巡抚的举荐,称病辞却“博学鸿词科”的廷试,遇皇上亲临南京征召时,躲在家里跷脚高卧。宁负荣华,清寒困顿,“乡里传为子弟诫”。
在时人眼中,吴敬梓应该是个败家子。但他将荣耀留在了他的笔端,《儒林外史》是他的成就,数百年后仍然熠熠生辉。何为胜负?何为成败?令人感慨良深。
拒绝一种通行的生活方式,寻找属于自己的轻松愉快,吴敬梓和他笔下的人物只是潇洒地顺从了快乐的本能,放弃了过于急切的追逐,
尘心不起,世虑无忧,是真名士自风流。
有一首喜欢了很多年的诗,我随意地抄在笔记本上,偶尔翻开来看看,总会有微小的喜悦的种子静静发芽:“买只牛儿学种田,结间茅屋向林泉。也知世上无多日,且向山中过几年。为利为官终幻客,能诗能酒总神仙。世间万物俱增价,老去文章不值钱。”
除了喝酸奶不舔盖喝星巴克不自拍,还有哪些细节能彰显土豪气质,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是的,我长大了,现在的我与以前那个我不一样了,或许更懂事了,或许更独立了,或许更自觉了,但只是或许,因为现在的我自己都不清楚,从前的记忆在一点点淡化,默默回顾从前,那些不成熟的表现。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从前的稚气,那些鲁莽,因为,我长大了。
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那张小床,怎么躺也不过瘾,一旁的闹钟已经响得叮叮当当,还是卷着被子,真的很困,沉浸在美梦里,直到妈妈匆匆跑来:“都快七点了!怎么还没起来?”这时,才觉得该起床了,才不紧不慢地爬起来,懒散地伸个懒腰。
又或许。
偶然的心血来潮,想要帮妈妈分担家务,分配给自己洗衣服的工作。把水龙头拧到最大,笨手笨脚的,盆子里的水到处飞溅,有的衣服太大,洗不干净,也拧不干,全帮倒忙。然后,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把你弄到一边玩去了。
从小学走出,我已经做好了觉悟:你已经长大了,很快便是中学生了,想法不能再那么固执了,不能总是依赖父母了。
天,蒙蒙亮,或许,太阳还未睡醒。我已经从床上悄悄地爬起,新的一天,即使对小床还留有眷恋。喜欢看表了,知道了时间的珍贵。不怎么想着玩了,或许是因为学习占着太多的空间,思想上不敢怠慢了。
偶然在橱柜里发现了父亲的裤子,呵,还记得一年前,这条肥大的裤子害我洗了好久。现在,洗衣服对我来说,已经是小事一桩了。水声,哗啦着,很动听,汗珠,晶莹着,很自豪。是的,就这一个暑假,妈妈说我像镀了层金,改头换面了。我也为我感到高兴。
我知道,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分辨能力、自觉性,有了自己的目标,想好人生下一步该怎么做。起码知道了自己现在要干什么,这所做的一切又是为了什么。这可能是一种自觉吧,一种脱变,一种觉悟吧。
我已经长大,从生活的每一点每一滴,可能只是一件小事,都换了一种面对的方式,这就是长大,吧。
所谓长大就是觉悟。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丧钟在着黑绵绵的昏夜里自觉的敲了十二下,只有我还在工作。我依伏在窗前寻思了很久很久,头脑就如一张洁白无暇的白纸,凄凉的白……
寂寥的街巷没有一丝动静,在远处的黑茫茫的荒野却热闹非凡,夏虫在尽情弹唱,似乎在呼唤什么似的。仰望长空,隐约看到几颗残星在无意的闪,它们没有了往日的笑音和热情。
凄清的夜正如我空白的脑海,死气沉沉的气息在来回地荡漾。作业本上的字不到八九,“想不到,写不下”又再次无聊地发呆罢了。
偶然,有一东西在无边无际的高空中窥觑着大地,时隐时现宛如一为害羞的新娘,那倩影又怎么能逃离我的视线呢?唯有那无知的`云会被之捉弄,它们只有惊讶地回头一愣。月亮的光芒照亮了世界,月亮的气息透彻诸天,月亮的圣泉冲过一切障碍的厚云,向前奔涌。月底下的我和一些未睡的夏虫在月亮的光艳中尽情地交舞,其乐亦无穷也。转瞬间,大地上的凄清与我脑海中的“白”融化成一片甜柔的谐音,令人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
赶紧执笔歌唱,手还不时发出迫不及待的话语,因而步履也怎么能在静止呢?放眼望去,路还遥远,学习的知识还不禁在天的那方或地的那角招呼着我可要快点呢!
月亮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指引我正确的方向,给我温柔的抚摸,予我知识的力量和冲劲。
望着户外的昏黄如同望着未来。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记得小时候我读了《鲁滨逊飘流记》,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冒险是一件让常人害怕的事,但是,也有许多敢于去尝试的人。他们不怕艰难险阻,为着自己的梦想去挑战极限,挑战大自然。也许有时侯,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件愚蠢的事,但是这种敢于冒险,敢于尝试的精神却又让所有的人敬佩。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位杰出的冒险者。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间,鲁滨逊遭到了多次暴风雨,最终他被漂到了一个孤岛上。他靠着仅有的物品在孤岛上生存。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做了陶器,还做了面包。他同大自然作斗争,每天,鲁滨逊都写日记,用来聊以自我安慰。《圣经》则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终于,他靠着坚强的毅志活了下来,在第28年,一艘英国轮船救了鲁滨逊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的28年孤岛生活结束了。
28年,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数字。谁能一个人孤零零得在孤岛上生活整整28个年头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发疯的!”也有人会说:“如果这样,我宁愿去死。”然而,鲁滨逊活下来了,他是一个真正的能于大自然搏斗的英雄。
但是,我想笛福写这本书的用意并不是这样的。他想要表达的是:当人身处困境中时,要有坚强的毅志,不管怎样,都不能有轻生的念头,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上帝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珍惜它。同时,鲁滨逊能活下去也是因为他有着生活常识,所以,我们要学会自立和自理能力。当在困境中时就能自救。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生命没有第二次,请把握住这唯一一次!让这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让你的生命充满了光彩,永远闪烁!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例如:小兔子、小狗狗、大熊猫、小花猫……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花猫,因为它很可爱很乖。我的小花猫叫晓纯,它很可爱,它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晚上可以发光,可好看了,还有毛绒绒的白毛,摸着可舒服了,还有长长的白胡须,是用来抓老鼠的,还有一双耳朵,动起来很可爱的,还有尖尖的小爪子,抓起人来可疼啦,它真的是即可爱有勇敢呢!有一次,我和晓纯一起出去玩,我和晓纯正在比赛赛跑,跑着跑着……有一只狗出来了,它的毛是白色的,眼睛是黑色的,耳朵是垂着的。
它看见我们在跑以为我们在偷东西便追我们,我跑着跑着,突然!我被一块小石头绊倒了,小狗就在我的面前,晓纯好像准备向它发起攻击似的,结果它们打起来了,小狗和我的晓纯抓来抓去,最后晓纯把小狗的皮抓破了,晓纯赢了。回到家以后,我给晓纯弄了一下伤口,弄完后我便抱着它说:“在我的眼中,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宠物和我的宠物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