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状物作文

时间:2022-12-13 00:00:27 初中作文
精选初一状物作文集锦8篇

精选初一状物作文集锦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状物作文 篇1

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开放过炎热的夏天。它那娇小的身躯,甚至开放到金黄的秋天深处。

满山的野菊花染黄了整个乡村,唯独两三朵的蒲公英开着。它们要么开在雨雪打不到的石岩下,要么开在枯萎的草群中,反正它总是开在能隐藏自己的角落或某处。

蒲公英能随着一阵阵的风飞走,它们是要飞成蓝天上的白云,随着那飘飘的云飞到遥远的山坡、草地上。一路经过的一切事物,它会把自己的花儿散发在某地,然后播种。

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树或一棵小草的灵魂,而它的灵魂已随风或云千里迢迢地回到家乡。这一年,它们又将会在河岸、山间、草地萌芽、展叶、开花,重新装弄自己的乡村田园;而一个离乡的蒲公英它们永远有可能也回不到家乡,什么时候能让自己回到那个生育和滋养生命的那一片土地上呢?

蒲公英是一个远离他乡流浪的花,它当初撒下种子让自己的孩子与它分离,虽然它是个狠心的母亲,但是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苦衷,看到那些小孩不由的被母亲抛下,我不禁的感到一丝丝的心酸。但是也有些孩子过得幸福。

不管岁月的路多坎坷、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也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片熟悉的泥土上,回到母亲的身边……

初一状物作文 篇2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名叫:逸千,我非常喜欢它,它是灰白相间的,有双似玻璃球样的小眼睛。晚上还会发光呢!

它是在我过7岁生日的时候姐姐买给我的,逸千刚进来,就到处跑。这里翻一下,那里咬一下,活泼极了!

早上我醒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逸千在哪,后来我到处找都找不到,我伤心的哭了起来。就在这时,一声“喵”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寻着声音找过去,原来它跑到了鞋柜里头躺在一个小箱子上睡觉呢!

吃完早饭后,我带着逸千出去散步,走着走着,突然,逸千像疯了似的跑走了,我追过去,可是我哪有猫跑得快啊,只好放弃了。

晚上,逸千还是没有回来,我苦苦等待着它回来。到了晚上十点,我只好上床了,我躲在被窝里哭,心想:你跑哪去了啊,快回来吧,我好不容易有一个玩伴了,我不要一个人,爸爸妈妈都在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

“咚咚咚”,门外传来声音,我赶紧擦干眼泪,打开了们,是姐姐回来了,她说:“你猜我找到了什么?”“不知道,我现在只想逸千回来。”我都眼眶又红了起来,“哈哈哈哈,要不要给你一个惊喜?如果你再哭就不给你了哦!”我赶紧擦了擦眼泪,姐姐从背后拿出来一只小猫,是逸千!“逸千!你终于回来了”我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又大哭起来,“你嘴里叼的什么啊,啊,老鼠啊!”我惨叫一声,姐姐笑着说:“我晚自习回来后,看见路上有只小猫在咬着一只小老鼠,我走近一看,这是你的猫,我就把它带了回来。”“谢谢姐姐,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我不会再把它弄丢了!”

这只小猫已陪伴我一年多,我们也有了深厚的感情,整天形影不离,我爱我的小猫!

初一状物作文 篇3

荷又称莲、芙蕖、水中芙蓉……它的名字有许多,各有各的特点,但共同点都是写出了它的美,娇嫩和纯洁,我喜欢荷不是因为它的美,而是它的品格精神。

曾经有人问我世间奇花何其多,为何我偏爱菊,我笑曰:“世间奇花数不胜数,为何我偏爱菊?我也不知为何。本应为思乡而困,但一望荷。好似故乡、亲人都在眼前。本应为困事而难,却一望荷,便衣整无忧。荷其外形单调、简单,但纯朴却不伤风雅。他比花中多一份亭立。他比芙蓉多一份优雅。他在万千碧叶下展示他的高贵、典雅。谁说牡丹才是花中?为何?为它高贵?为它硕大?为他典雅?如是靠这些牡丹才是花中,那荷也高贵,荷也硕大,荷也典雅!这样说荷难道不是花中吗?如果这样荷也不能夺冠我也不会多话,但荷有牡丹没有的品质:就是与人的和谐交往,他富有灵性,因此我认为世间上最美的花就是荷,因此我就独爱菊

故人听问一番,恍然大悟。

初一状物作文 篇4

我有一盆多肉植物,是姑姑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十分喜欢它,把它当作自己的朋友般关心、照顾。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小肉肉”。

听妈妈说,这样的植物之所以称为多肉植物,是因为这类植物的叶片通常肥肥的,富含水分,很多是生长在沙漠地区的。我的“小肉肉”也不例外,椭圆形的叶子外宽内窄,厚厚实实的,像一个个胖嘟嘟的小熊掌,可爱极了。

“小肉肉”的叶子呈草绿色,青翠欲滴的叶面异常光滑,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好像一不小就会把它们捏破。每一片叶子都往不同的方向伸展,像一只只小手在向你招唤。还有那些未长出来的圆滚滚的叶芽依附在茎上,好像正在和你捉迷藏。

“小肉肉”除了有可爱的外表外,更有一股坚韧不屈、勇往直前的顽强毅力。记得有一次,一阵狂风把小花盆吹倒在地上了,摔下去的.同时也把我的”小肉肉“从泥土中摔了出来。一开始,我们谁也没发现,一直到好久后才被去洗衣服的妈妈发现,我好担心它就此小命不保,但几天后,我看到一颗新叶长了出来,它还是继续顽强地生长着,看到这样的”小肉肉“让我敬佩万分,也让我更喜爱它。

这就是我的“小肉肉“,你也一定很喜欢吧!

初一状物作文 篇5

我们学校操场旁边种了几棵木槿树。

春天长出翠绿的新叶,到后来慢慢地变成深绿。它顶端叶子是最浅的,到底部逐渐变深。叶子基本对称,正中间有一条较粗的叶脉,旁边有许多小叶脉,很有规律,到最下面的一个点它们全部都聚在一起。这树一到夏天就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它的花朵临风招展。

它花期很长,从7月一直开到10月,从夏季开到秋季。

每当初夏,它的花刚长成时是一个小小的花苞,被叶子裹着,绿绿的,花苞前端露出一点玫瑰红,真有些“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味道。有些细在灌木丛中寻找,还真很难发现它,花苞前端着,它一,不怕风欺雪压,可木槿花饱受烈日酷暑,仍然含笑不你若不仔细地在灌木丛中寻找,还真很难发现它。过了好一段时间,花苞绽开一丝笑脸,爆出了大红的花瓣,摸起来很光滑,花托摸起来有一点刺。花朵半开时像几个小朋友拥抱在一起。完全露出了花瓣时,颜色和最初相比,开始变浅了,从粉红变成桃红色。它的花瓣很美,有一些的白色斑纹,到最底的颜色很红,变成了淡粉色。

站在远处看,像舞女裙,随风跳起舞来,真好看,太美了。有些全开,有些半开,有些是花苞,一片桃红,还配绿色花托,不是常说红配绿好看吗?只可惜每朵花寿命只有一天,一旦迎霞沐日的一天过去,它自动向里缩,躲在绿叶之下慢慢凋谢,为明天开放做好充足准备,尽可能多吸收太阳的光线,便于明天的盛开。

这美丽的木槿花,虽没有牡丹的富丽堂皇,没有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没有菊花的多姿多彩,没有桂子的十里飘香,但它经得住日晒,愈是骄阳似火,花开得愈秀美,愈旺盛。它拥有不向困难低头折节的精神,她含笑面对人生的胸襟令人敬佩。

初一状物作文 篇6

从前,在我家的院子里,长着一棵金橘树,翡翠般的叶子,屈曲盘旋的枝干。那婀娜多姿的身段,宛如一个舞蹈演员,又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犹抱噼啪半遮面,看着它就觉得很舒服,我打心眼里喜欢这棵漂亮的树。

于是,我每天早早起床,给它浇水,给它施肥,希望它快点长大,长得更漂亮,一有空余时间我就去侍弄它,给她松松土啦,摸摸它的枝叶啦,心里满是喜悦,我有时都能梦见它挂满了金黄色的果实呢!

可过了不久,不知怎的,金橘掉下了几片叶子,再后来索性全枯萎了,我伤心地哭了,我不懂为何那么漂亮的金橘生命那么脆弱呢?空有其表吗?还是受不了大自然的风霜雨雪?

去年,也不知道爸爸从哪里弄回一盘铁树,一听它的名字是那么生硬,它使我想到那段伤心的回忆,想到那棵金橘,那心里的伤痛依然还在。

于是,我无心去打理铁树,我不会再给眼前的这铁树浇水,我怕它会像金橘那样,更何况铁树浑身是刺,长得那么不讨人喜爱呢!

可让我诧异的是,虽然没有人打理,它居然四季常青,枝干那么粗壮,叶子那么宽大,它逐渐长大了,不需要任何特殊的照顾,不需要华丽的外表,美丽的光环,但能够长得健康,永远那么翠绿,那么充满生命力,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总是无息地跟命运作斗争,家里的老人说,铁树要很多年才能开花,于是它只有不停地奋斗,用坚强的意志不断向上。

在铁树的影响下,我似乎逐渐长大了。我不再羡慕那些外表漂亮的人,因为我深知有比外表更重要的东西,每当我想放弃,想退缩时,我就轻轻触动铁树的叶子,让它刺醒我。

在人生旅途中,你是想做一个外表华丽的金橘呢?还是做一个坚强不屈的铁树呢?

初一状物作文 篇7

星期一早晨6点3分。我们都已经准备好跑步了,但我的睡意,还在我的脑海里摇来摇去。

“哇”我打了一个哈气,让自己的睡意完全消失。就在这是,天空及陆地霎时间被“天空裂缝”给布满了深紫色,我第一反应想“咋了?”接着想“时空裂缝出现了?”又想“这是不是在做梦?”等等这些都在我脑海里一一浮现,但,这些想法所用的时间仅仅一秒多。我们班是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整齐的,并下意识的抬起头望着天空。

在天空上,有一颗是像月亮那么大的紫色东西在天空中展示着它的神奇的魔力,不知,谁在后面喊了一声“是流星!”我听后顿时有点反应不过来,纯紫色的流星可不管你反应过来没有,它顽皮的跑了,只留下它那身边的烟尘………。一切恢复正常,那时,我恨自己,自己为什么没许愿呢!………

到现在,我还记着它那外表是什么样的,纯紫,恐怕,它那飞向不知何处的地方早以变成了巨大的坑,它那速度以经超过了音速!……。

这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看到流星,不知何时,我还能看到日食、流星雨等那些世界奇观。当然,我会记住这一天的,记住这个“幸运日”!

初一状物作文 篇8

记得第一次看见它时,我惊于这条狗的残疾,放慢了车子的速度,大叔看出了我的心思,也停了下来,豪爽的和我打招呼,顺便让我看个究竟。

这条狗的左前腿儿齐根没了,支撑头颅和前半身的重量靠右前腿儿。走路的时候不呢不管像健全的狗那样四脚交替朝前走,必须一蹦一蹦地,非常吃力。摸着它那黑缎子一样的皮毛,捏捏他3那块和后腿一样粗壮的右前腿儿,我感叹这条狗的意志--活得多么不容易啊!

抬头看大叔,他一脸微笑。低头看伍斯特小狗,它一脸的泰然。

第二次见到它时,伍斯特已经认出我,欢快地迎上来,蹭蹭我的脚跟,嗅嗅我的脚裤,然后继续和主人朝前走。有一次,我问大叔:这条狗只能陪你遛弯儿吧?

不,它能在屋里给我叼拖鞋,夜里看门儿,陪我去海里游泳。能干的可多了大叔自豪地说。

看我表现出惊讶的神色,他又补充道:一条很勇敢的狗,我用高尔夫球冠军的名字命名它,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大叔给了伍斯特生活里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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