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时间:2023-01-03 00:01:21 初中作文
有关初一我的同学作文合集十篇

有关初一我的同学作文合集十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我的同学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1

我有一个同学,长得十那红扑扑的小脸,像个红苹果,眉毛弯弯的,像柳树叶一样,一对乌黑明亮的大眼忽闪忽闪,叫人一看就知道她聪明伶俐,嘴巴像樱桃,红红的十分漂亮。

她是我们班的班长,这个班长可不是吹的!她做起事来公私分明。有一次,两位女同学在中自习时说话了,被她记了下来。那两个女同学就埋怨她,她对我说:“做人要公私分明,讲话了就是讲话了,我不会把名字擦掉。”后来,我将她的话转达了给那两位女同学,她们虽然无奈,但也佷佩服她。

她还有一个小绰号—“小迷糊”,为什么有这么个绰号?请听我一一道给你听:

有一段时间,我与她是同桌。有一天,老师要收导学案,我很快便交给了老师,可是她却左翻右翻,总是找不到。于是我就帮她找,不一会儿,我便在她的一本书中找出了导学案。这种事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回,所以才有了这个绰号。

她的个性在我看来是很直爽的,也许是她的名字里有一个“爽”字吧!因为你不论向她借东西还是请教问题。她都会热心帮你解决。正因为有这种性格,所以才有许多人与她交朋友。

想知道她的名字吗?她的名字叫—钱爽。这个同学不错吧!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2

郑渐渐是我的同学,我们都喜欢叫他老郑,当然,他也喜欢叫我老王,这样一称呼,似乎我们都已是大人了,觉得很了不起。

他今年八岁,个子比我高多了,皮肤白白的,是个帅小子,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跟他一起玩。他的爸爸在北京202队伍工作,是个团长。他说今年夏天带我们去看奥运会,但是他只包车费,不包门票,那我们可要花很多很多钱呢。

郑渐渐上课爱说话。我们老师说他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还说他的嘴最甜。有一次,老师说一个学生头脑比较笨,郑渐渐就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他懂得可多了。

有一阵郑渐渐说他要跟妈妈要回北京了,我们全班同学都舍不得他走,圣诞节时我还送了一张贺卡给他呢,还写了一封信给他,让他回来时再在一起玩。

这几天,他迷上了打乒乓球。每天放学的时候,他就和他的妈妈留在乒乓球台旁,练习打乒乓球。天都要黑了,还不回家。

你说郑渐渐是不是个很有趣的人呢?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3

季晨,我的同桌,他的名字与他的性情十分相符,每天嘻嘻哈哈的,真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可真是个独特的人啊。

“啊哈哈哈哈……”。这不,今天刚来教室,只见季晨一会从凳子上跳起来,把头伸出窗外。一会又从前门出去,从后门进来。左看看,右看看,一会儿跟这个玩,又一会儿跟那个玩。玩得“根本停不下来”。

你也许会问,这个天性好动,爱笑的人,是什么样的呢?季晨同学身高一米八,十分壮实。头发披在额头上,形成一个变形的留海,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圆圆的眼镜,一副欢喜的样子。

他以前是我的同桌,爱玩,不爱学习,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不过他认真起来还真是没完没了的。记得有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季晨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但过后有人对季晨的观点不太认定,季晨就开始了自己长篇大论。老师课都讲完了,他还在那儿一丝不苟的说着,听得同学们都累了。不过,最后证明他的确是正确的。

然而我特别钦佩他的乐于助人和他的细心。

我们都喜欢打篮球,打完渴了,他就自己掏钱买红茶,如果钱不够,他宁愿自己不喝。打扫环境卫生,人数不够时,他自己自告奋勇去打扫,可真是个热心肠。同学谁生病了,他也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我的这位好朋友,别看他是个男孩子,但他的心比针尖还要细呢。我们初二时把书放在一起,每次上课时找不到书,但他总能帮我找到,坏了的笔他总能修好,他的笔不曾丢过一根……

这就是季晨,一个独特的人。作为曾经你的同桌,我希望你改掉不爱写作业的习惯,能够变得更加完美!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4

时光转瞬即逝,昨天似乎还停留在小学,可今日已升入初中。世事依旧可故人已散,小学的一些同窗,今日想再见怕是不大可能的。

可万幸的是我和小学最好的朋友——赵俊宇分到了一个班里,我们又可以做三年同学了。

看到赵俊宇,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你若仔细观察他,就会喜欢上他的。一双眼睛不算大,但总放射着光芒,他的嘴角总是向上翘着露着微笑,释放出热情的火光。他为人很开朗大方,幽默,喜欢交朋友,但其中又包含一点点高傲,这大概就是他的魅力所在吧!

上了初中,赵俊宇当上了我们班的体委,他总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着想,丝毫不计较个人的利益,为此,全班同学都很敬重他。

记得那天下午,我们正在操场上军训,天上骄阳高挂,光芒刺眼。我们当时正面对着太阳训练,太阳照得我们睁不开眼,我们又不能把眼闭上,只能这样强忍着。当时学校要求体委和队伍面对面站着,赵俊宇是背着太阳的。当他看到同学们被烈日晒的头昏脑涨时,他把牙一咬,心一横大声命令道:"全体都有,向后——转!"同学们愣了一会儿,紧接着热烈地鼓起掌来,我热泪盈眶,我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

还有一次那是中学第一次运动会,赵俊宇参加了两项比赛,但在比赛之余,他全然没顾得上自己休息、看比赛,而是在看台上跑上跑下,帮助老师组织纪律,把现场管理得井井有条,可他自己却一整天没得到好好休息,累得筋疲力尽。

有这样一位为别人着想,工作又如此认真、努力的体育委员何尝不是一年五班体育事业的幸福啊!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我的同学赵俊宇,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喜欢他呢?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5

嘿!朋友们今天我要夸夸我同学的闪光点,他的闪光点可多了。而且他还是我的老朋友,他的称号可多了什么:帅气小伙、高富帅、白富美、颜值王、卧虎藏龙……称号多的是。他就是我的老朋友—凉一行。

凉一行上身穿着一件西服,下身穿着一件蓝色的牛仔裤,鞋穿的是一双绿色的名牌鞋。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一双大大的眼睛和像摸了口红似的嘴唇。

他的优点可多了!他乐于助人,记得以前上辅导班的时候,我忘了带笔和笔记本,因为要听鞋英语单词,我正急的团团转转的时候。凉一行看见了我,急忙把他备用的笔和他备用的笔记本借给了我。这时候我泪如泉涌。听写完单词。我把笔和笔记本还给凉一行的时候,他突然说了一句:“这只笔和笔记本就当作礼物送给你了。”自从这件事被被同学们发现以后。经常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表扬。

凉一行的学习成绩也非常好,一次辅导班小考,我没考好,凉一行却考了一百分,我心里很不开心。下课后,凉一行走到我面前,亲切地说:“别灰心,只要努力,就一定会考好的。”听了他的话,我心情好多了。后来,再又一次英语考试中,我尽然考了一百分,我非常高兴,但我得感谢我的好朋友—凉一行。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6

简宽,我的同桌,他的名字与他的性情十分相符,每天嘻嘻哈哈的,真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可真是个独特的人啊。

“啊哈哈哈哈……”。这不,今天刚来教室,只见简宽一会从凳子上跳起来,把头伸出窗外。一会又从前门出去,从后门进来。左看看,右看看,一会儿跟这个玩,又一会儿跟那个玩。玩得“根本停不下来”。

你也许会问,这个天性好动,爱笑的人,是什么样的呢?简宽同学身高一米八,十分壮实。头发披在额头上,形成一个变形的留海,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圆圆的眼镜,一副欢喜的样子。

他以前是我的同桌,爱玩,不爱学习,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不过他认真起来还真是没完没了的。记得有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提了一个问题。简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但过后有人对简宽的观点不太认定,简宽就开始了自己长篇大论。老师课都讲完了,他还在那儿一丝不苟的说着,听得同学们都累了。不过,最后证明他的确是正确的。

然而我特别钦佩他的乐于助人和他的细心。

我们都喜欢打篮球,打完渴了,他就自己掏钱买红茶,如果钱不够,他宁愿自己不喝。打扫环境卫生,人数不够时,他自己自告奋勇去打扫,可真是个热心肠。同学谁生病了,他也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我的这位好朋友,别看他是个男孩子,但他的心比针尖还要细呢。我们初二时把书放在一起,每次上课时找不到书,但他总能帮我找到,坏了的笔他总能修好,他的笔不曾丢过一根……

这就是简宽,一个独特的人。作为曾经你的同桌,我希望你改掉不爱写作业的习惯,能够变得更加完美!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7

每学期里,同学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犹如多味“饮料”,而班里的同学就是多味饮料,有的犹如可乐一般,有的犹如脉动一般,有的犹如奶茶一般,好了,下面让渴极了的你们尝尝这些不一般的饮料吧!饮料之神“可乐”——郝笑这次给大家介绍的可乐不是刺激的,而是喝了会上瘾的可乐。郝笑是班上人人皆知,也是经过全班认证后全班通过的笑神,这笑神是怎末来的呢,那是因为他有一身幽默的“细菌”的特点,经常爱哭的毛心弄的哭笑不得。

不是怎的,郝笑又干了一个傻事,在毛心的文具盒里放了条毛毛虫。毛心正在向文具盒里找东西,突然她摸到了一条软软的肉乎乎的动西,“呀,这是什么东西,呀,哪来的虫啊,啊啊啊。”毛心面色惨白,目惊口呆,嘴张的比橘子还圆,他先是一阵吃惊,再是一愣,便在嚎淘大哭起来。在一旁看好戏的郝笑,再也不敢看下去了,变蹦了出来又是做小丑,又是讲笑话,就连平时一脸严肃的严老师也笑出了声,而在一旁的同学们都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她再不笑,她便是机器人了,但她笑了,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小酒窝,但别扭的是她成了“哭笑不得”,明是笑,但还有眼泪流在脸上,这让同学们又笑得合不拢嘴了。

饮料之王“脉动”——程果程果是一个极其,十分,特别爱讲话的一个话包子,也是一个爱动的小孩,就像喝了脉动一样。一上课,他就又是动,又是讲,旁边的人倒也没理他,但他自言自语,讲得眉飞色舞的,津津有味的,就像关不住水的水龙头一般,“哗哗的流泻着”,上课的老师再也讲不下去了,因为严老师的耳旁仿佛进了一只蚊子一般,总是“嗡嗡嗡”的`作响。这让严老已无法再忍,也无需再忍,便所性停止了下来,程果倒没停,他还是面不改色,手舞足蹈的乱动呢!

严老师火冒三丈,把程果叫着站到一边去呢,而去时,成果还在“咿咿喔喔”说个不停,这让严老师生气极了!“奶茶”——胡蝶“奶茶”的味道是甜甜的,又好喝,而胡蝶的嗓音就如这味道一般,甜甜的,又好喝。蝴蝶一唱歌就如百灵鸟一般,引来不少好评。那声音清脆,动听,让人感到快乐。这就是五、二班的“多味饮料”,这饮料你喜欢吗?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8

KK是个淘气的孩子,按老师的话说,那叫“不正经”。

他的脸上总是堆着微笑,两排雪白雪白的牙齿露在外面,惹人注目。“你又在笑什么呢?”橄榄球似的脑袋立马转过来:“没有啊,我没笑。”雪白的牙齿还是露在外面。“啐,傻笑······”橄榄球似的脑袋又转了回来。

“收作业啦!”学习班长喊道,“呀,你又没带作业。”“嘻嘻,忘了忘了。”不知道是忘写了还是忘带了。“怎么总忘呀?”“下次一定,下次一定······”每每作保证。第二天又是没带,又是这般这般的保证。以至于学习班长对他都不闻不问了。他自然也“逃过一劫”--按他的说法。

但他也不是没有优点,抬午餐啦、换水啦、擦黑板啦,他还是很乐意干的。这时大家都对他生出了一份好感。总而言之,人无完人嘛。

KK的成绩不怎初中写人作文么理想,他算是“为班现身”了。偶尔及格了,欢天喜地,眼里闪出激动的光芒。煞是好看!咱们来看一下他上课时的样子:

“我们昨天留的作业,是不是让大家背课文了?”一脸严肃的于老师问大家。“噢!”大家齐声回答。这时KK还在修理自己的文具呢,对老师不理不睬的。他就仿佛是班里唯一的快乐音符,不停的活跃着。“你!起来背课文。”老师指着他。可他正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呢,连背课文都不知道。是叫别人吧。他想,怎么还不背?怕不是和我一样没背吗?哎,真惨……心里正在犯嘀咕呢,大家异口同声的喊道:“KK!老师教你背课文呀,快起来呀?”“啊?—— 噢,死翘翘了。”他一身冷汗,贼溜溜的瞄着老师的眼睛,仔细的看着。好像要从里面看出要背的文章来,可惜,他没有这个功能呀。当大家意识到他没有背的时候,哄堂大笑。KK的脸一下在就红了。于老师说到:“大家一起给他背出来,让他再回想回想!”大家嘲笑似的大声背起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哎”,他叹了口气,“点背呀!”

KK是个不正经的孩子呀。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9

张耕,这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不错,在我们初一12班里,就有一位名叫张耕的,在开学仅3周的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耕同学个子不高,又白又胖,说起话来不紧不慢的,声音发出来有点像电子娃娃,初次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并不好,甚至有点傻乎乎的,乍一看迎面走来了一个三年级的,不禁使出了些许厌恶。

开学第一周,是军政训练,而其中最艰难的一个动作是正步走。刚开始学习正步走时是教官先做示范,我们围作一团观看,当教练问道有谁可以做示范了的时候,我们便个个缩头缩脑,那场面如海生物集体在涨潮时顿时消失般状态——眼看教练要着急了,在这危急时刻突然有人站了出来——是张耕!队伍里不禁有了嘻笑声,看着他虎头虎脑地笨拙模样,我不禁也暗自开始偷笑,甚至有些想看他出丑的想法。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张耕同学很认真并且很成功地完成了示范,规规矩矩地入了队。从那时,我不禁从心底发出了一种敬佩,甚至这种敬佩已盖过之前的厌恶。

开学后2周,我们便步入紧张的学习中,也正式进入到了住宿中,在愈发接触愈多张耕同学的同时我发现,他或许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一样,而是一个全新的他。

上课的张耕,虽然不是十分认真听讲的学生,但每次要求回答问题时,总有他积极的身影。有次上心理健康课,老师让我们介绍学校留给自己印象最深的地方,张耕同学第三个发言,前两个人都介绍的是学校的设施,而我们可爱的张耕同学一开口就出言不逊:给我留下印象出深的是学校的饭厅。此言一出,全班人笑趴下了,我笑了一会儿,又继而思绪飘远:张耕同学说得没错,他在饭厅里,总是把饭吃得干干净净,据他同宿舍的同学描述,有几次他竟创下了餐盘光洁如新的纪录。我说这些的目的,不是表现张耕同学的大胃口,而是在宣扬一种美德,比起满满的盘一口未沾的浪费,这更是一种光荣的美德。

我最后还要讲的是张耕同学的朴实——因为刚开学的我们没有校服,本来说没有校服的这一段时间大家是统一穿军训服装的,但由于考虑到美观问题,老师要求的并不是很严格。而我们的张耕同学,从开学到现在,一直穿着自己的军训服,穿梭在我们的走廊里,绿得亲切。这与严格规定星期一升旗时必须穿军服时未穿的同学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难道是因为张耕同学家里穷得买不起吗?我想真的要好好想一下了。

回答问题时的张耕,是朴实、可爱、诚实的;打扫卫生时的张耕,是严肃而认真的……,在愈发愈多接触张耕同学的时候,我彻彻底底地遗忘了对他的厌恶,取而代之的是他行为言语对我心灵的洗礼与彻底地返璞归真的美好。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10

开始步入初中的大门,认识了许多的新同学,有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新同学——刘XX。

她长的非常漂亮,头发扎成马尾辫十分长,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单一双,一个机灵的鼻子,似乎能从千里之外闻到美食的香味,还有一张爱笑的嘴,和一双爱听鬼故事的小耳朵。她有点矮小,身材苗条。我给她取了个绰号叫“玉米”,因为她就像玉米一样娇小可爱。

玉米是我在这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开学的第一天,我对这里很陌生,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教室里。她和她的朋友又蹦又跳地走了进来,正好我前面和旁边有位置,她的朋友坐在了我的前面,她无意中成了我的同桌。我有点害怕,她却是很热情,主动跟我说话且提出想和我做好朋友。我们聊得很投机,经过几天的相处,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想给她取个绰号,叫起来会更亲切,但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叫什么好。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玉米,也听她说过她最喜欢吃玉米了,而且“玉米”跟她名字发音很相似,不如就叫她玉米吧!这个绰号告诉她以后,她也表示很喜欢。

她很爱猫,她和我说过,她共养过6只猫之多,不过都送别人或者生病了再或者是被她家人扔了。每只猫被抛弃的时候,她都会伤心死了,哭个不停。可以说,她的眼泪都给猫留下了,现在跟她提起从前养的那些猫,她便会感到万分心痛。不过她对我比对她的猫还要好,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我们难过的时候,会向对方诉说;我们开心的时候,也会跟对方分享。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只要一叫她,她就准会出来保护我。她的阳光让我也变得开朗,是她让我融入了这个班级。“玉米,玉米……”这是经常会听到的,老师同学们总会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玩耍,整天形影不离。

刘XX,我的新同学,我最好的朋友,永远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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