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状物作文

时间:2023-01-15 00:00:17 初中作文
【必备】初一状物作文七篇

【必备】初一状物作文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一状物作文 篇1

倡导科技发展的如今,人工智能的浪潮接踵而来,从早年科技馆中展出的跳舞的机械臂,到在围棋高手界掀起一股风浪的“阿法狗”。人工智能大行其道所带来的利弊争端未曾停歇。

正如苹果公司总裁库克所认为,人类思维不应受计算机影响而失去作为人应有的价值观和同情心,我则以为此类观点过于绝对,有待商榷——计算机式的思维方式值得借鉴,人性的思考也必须坚持。

举世瞩目的围棋人机大战中,阿法狗以极大优势赢得冠军,而柯因错棋而一度情绪崩溃,媒体镜头多次拍得他流泪。在智慧的交锋中,人类的情绪成了最大的弱点,一场围棋对于人工智能而言,不过是飞速计算成千上万种可能性以统计胜率;对于人类选手却背负着不可想象的压力、焦虑、恐慌。面对一场智力的战争,机器所独有的冰冷的智慧是一把上好的利刃,不受负面情绪干扰,不因局势左右。学会像计算机一样思考,我们可以获得最为清晰的头脑,手中所握利刃不会颤抖,我们可以披荆斩棘,无惧无畏,让刀尖永远向前

与此同时,某些群体在智力上模仿不来机算机的精密,却在人际交往中学的有板有眼,令人啼笑皆非——他们在浩瀚的文字中搜索,拼贴,将别人的心血与智慧剪切,给自己粘贴上不属于他们的荣耀与光环;另一群人冰冷而漠然,占据道德高地而自诩圣贤,他们计算着他人的不完美,以求的自己的所谓优越感。前一群人叫抄袭者,后一帮派有称键盘侠。无一例外的,他们沉迷于计算机中一个个跳动着的数字——金钱也好,关注度也好,点击量也罢,他们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会思考的高等生物,竟然抛弃了道德底线与起码的良知于不顾,化身一台台面目可憎的计算机。不客气的说,他们还能称之为人类吗?迷失在大数据,被利益冲昏头脑的空洞而贫瘠的灵魂中,我看不到一点点人性的微光闪烁在他们刺目的獠牙中。北岛有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那些如卓别林先生在《摩登时代》中所演绎的——人性被扭曲后如一台台无法思考的机器一样的人群,想必在强调人性可贵的今天无处遁形。

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日,我们不可避免地被盲目而焦躁的人群裹挟,但我们须有一方明镜在眼,一股正气在身。取计算机式的思维可助正确的成功,抵制卑劣的风气可得良心永安!

初一状物作文 篇2

兰,中国四大名花之一,与菊、梅、竹齐名为“四大君子”。在我心中,兰永远是清纯的,素雅的。

母亲爱兰。她养过一盆君子兰,精心侍弄,栽种在一个米色的瓷花盆里。春天,兰花开了,洁白的花瓣,淡黄色的花蕊,好诱人。我忍不住弯下腰,把鼻子埋在一朵开得最美的君子兰花中。嗯,一股淡雅的清香扑鼻而来,不愧为四大名花之一。

兰很美,无论君子风度还是高雅的气质,它都无愧为四君子第一。梅是冷酷的美,菊是收获的美,竹是坚毅的美,而兰,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雅美。兰不像梅那样昂贵,那样不平易近人,那样冷酷。兰不像菊那么市俗,那么奔放,那么低贱。兰更不像竹,如此脆弱,又是那么沉默,仿佛深山里的隐居士。兰有兰的风格,它不同于任何植物,它是优雅的,柔中带刚,令人钦佩。

如果把兰比作一个人,那么一定是一个正人君子,一个年轻有为的为官者。他一定很潇洒,为人大方有风度,出口成章,谈吐自如。他一定两袖清风,廉洁,绝不与肮脏的人在一起。他一定才华横溢,但又不失刚毅,一旦有不平的事,他定会拔刀相助。

我没有听说过有关兰的诗词,我认为兰是纯洁如水的。兰的风格如果谱写成一首曲子,一定是如行云流水的,华美如肖邦的圆舞曲,天籁之音。

兰,是我做人的目标,君子风度,宽宏大量,彬彬有礼。兰的人格,我的人格。

初一状物作文 篇3

盛夏的早晨,一缕温暖的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把地板照得亮堂堂,像是刚刚擦拭过一样。我撩开窗帘,清香扑鼻而来,那花香让我的心房填满喜悦与温馨。

耀眼的阳光把几朵闪着金光的东西映入眼帘,我俯身看去。墙角那几朵含苞待放的向日葵正在微风中摇曳着花叶,阳光热情,似在向我问好。

我望着它们,思绪顿时回到几月之前的某一天,隔壁家爷爷给我一把向日葵种子,我高兴的向家的方向奔去,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几粒种子就滚到了墙角,当时,我并没有在意,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找了一个漂亮的花盆,小心翼翼的把剩下的种子全部种了进去,细心的浇水,施肥,光阴似箭,一月时间转瞬即逝,但是我亲手种的向日葵竟没发一个芽,倒是那曾被我遗忘在角落的几粒种子,却冒出嫩芽,慢慢长大,开出黄灿灿的花,长势如此之好,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

快入秋了,天气却愈发的燥热,本就怕热的我更是耐不住这样的天气。加上刚刚步入初中,还有许多不适应,有些功课渐渐跟不上老师的进度。一次又一次的测验,我的成绩不仅没有任何起色,反而还下降了许多,这对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更让我心灰意冷。为什么我只能空望着别人手里的鲜花,听着赞赏别人的话语?我想要放弃,但还是下不了决心。带着极为忧郁的心情回家,忽然想起了墙角那几株向日葵,本以为经过如此火辣的太阳的炙烤,它们的花叶定会枯萎,可映入我眼眸的向日葵不再是含苞待放的花朵,它们欣欣向荣地昂首朝着太阳,金黄色的花朵热情而奔放、绚丽而灿烂。我凝望着它们,郁闷的心豁然开朗,决心如向日葵那样昂扬向上、积极乐观地面对困难和逆境,朝着目标奋勇前进。

虽是初秋,但夏末的余热依旧未散,墙角那盛开的金色的花,就像是几个小太阳,向我传递着满满的能量。每每在这个时刻,我会信心百倍,拿起书本攻克一道道难题,不再轻言放弃。哦,长在墙角的向日葵,已在我心灵的花园绽放出最美丽最耀眼最动人的金色花朵。

初一状物作文 篇4

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开放过炎热的夏天。它那娇小的身躯,甚至开放到金黄的秋天深处。

满山的野菊花染黄了整个乡村,唯独两三朵的蒲公英开着。它们要么开在雨雪打不到的石岩下,要么开在枯萎的草群中,反正它总是开在能隐藏自己的角落或某处。

蒲公英能随着一阵阵的风飞走,它们是要飞成蓝天上的白云,随着那飘飘的云飞到遥远的山坡、草地上。一路经过的一切事物,它会把自己的花儿散发在某地,然后播种。

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树或一棵小草的灵魂,而它的灵魂已随风或云千里迢迢地回到家乡。这一年,它们又将会在河岸、山间、草地萌芽、展叶、开花,重新装弄自己的乡村田园;而一个离乡的蒲公英它们永远有可能也回不到家乡,什么时候能让自己回到那个生育和滋养生命的那一片土地上呢?

蒲公英是一个远离他乡流浪的花,它当初撒下种子让自己的孩子与它分离,虽然它是个狠心的母亲,但是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苦衷,看到那些小孩不由的被母亲抛下,我不禁的感到一丝丝的心酸。但是也有些孩子过得幸福。

不管岁月的路多坎坷、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也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片熟悉的泥土上,回到母亲的身边……

初一状物作文 篇5

人生百变,生活中有不断变化的东西,如同学,课桌,衣服,表情等,在一件小事中你的诚信也许变了,你的善良也许变了,在我的'生活中没变的书架就是其中之一,一些普普通通的书静静的躺在我的书架上,一动不动,每天都会与我享受那风和日丽的晴空,骄阳似火的阳日,滴滴嗒嗒的雨天。给我们带来的心情。

这个书架是我在六岁时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上面积着我阅读不低于3遍的图书,这个书架见证了我从儿童到少年的故事,那书架是来自我爸爸,那是一个七彩的书架,颜色代表着爸爸祝愿我的童年是七彩的,拥有着七彩心情,这个书架虽然不是很贵重,但包含了爸爸对我的爱。在我空闲的时候就会翻一翻书,看到精彩的语句我会忍不住的哈哈大笑,看到感人的语句不禁泪水已从我脸颊滑过。

这个书架上的书不算非常多,也就几十本,用自己零花钱买的,书架是可以买的,但爱却是无价的。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小孩了,我的知识愈来愈多,说起知识的来源那些书还功不可没呢,不过我认为的功臣还是那个书架,因为这个书架让这些书有了家,他们躺在那里不会受损伤。书架啊书架你帮我了个忙,书架拥有着感情,他会始终在我的书房,直到他衰朽,他会与我哪些变化无常的玩意儿呆在一起,不要奇怪,你是他们的长辈。

亲爱的书架,你就像是我的知己,朋友,始终不离不弃,就是把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以你为伴。

初一状物作文 篇6

来到潍坊,除了城隍庙肉火烧,还有的就是潍坊大萝卜,俗话说的好:“烟台苹果,莱阳的梨,不如潍坊的萝卜皮。”这话一点也不假。如果你来到潍坊,不亲口吃一吃潍坊特产青萝卜,那将是终生遗憾。潍坊的青萝卜在全国是久负盛名的,它的独特之处是青白分明,又甜又脆。

虽说都是萝卜,但形状不一样,有的长长的,像个细高个儿的小伙;有的又粗又短,像一个胖娃娃;长得最好的是不粗不细,不长不短,身材匀称,皮面光滑的。

萝卜颜色不完全是青的。它一小半露出地面,大半长在地里。露出地面的一小部分,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呈青色,长在地里的那大部分是白色。最好吃的要算经过人们精心管理,施过肥种出来的萝卜。这种萝卜水分大而且特别甜,轻轻地咬一口,萝卜的汁会顺着你的嘴角溢出,甜滋滋凉爽爽,真是又解渴,又解馋。

怎么样,是不是馋到你了,有时间就去买来吃吧!不要排不上队哦!

初一状物作文 篇7

上午,我们全家去了养鹿场。一路上有非常多漂亮的风景。潺潺的溪流、 一望无际碧绿的草地、连绵起伏的山峦······一切都是那么美丽,没有任何人工的改造,都是大自然的杰作。

汽车行了大约三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一路上汽车穿过草坪、飞过溪流······

到了养鹿场后,一下车便看到有一群梅花鹿在悠闲地吃草,我一过去鹿群四处逃窜。可是有一只母鹿没有逃跑,只是瞪着大眼睛端详着我。我一伸手,它慢慢地靠了过来。我摸了摸它的头,它只是温顺地叫了几声,刚才逃窜的鹿群也慢慢地“跑”过来。最可爱的就要数那些顽皮、淘气、可爱的小鹿仔了,它们亮出自己的小鹿角,晃着头向我顶来。顶了一下我,见我没有摔倒,也没有生气,就又顶了一下,还用不屑的眼神看了看我,好像在说:“你来追我啊,大笨蛋!”还把短短的小尾巴摇了摇就跑开了。

而脾气最火爆的就是大公鹿了,没人敢招惹它。因为你只要靠近它,它就会踢你。

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该回家了,可有几只小鹿咬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走。我拍拍它们的头说:“下次再来找你们玩儿。”

在我的脑海中,至今还能听到鹿群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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