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时间:2023-07-11 22:40:12 读后感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铃的故事。她今年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因为胖,脸,鼻子,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他脸上就一把。脸蛋揪过上千回,都快被揪出茧子来了。

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也经常丢东西,有一次,他妈妈买了一大盒橡皮擦,没过几天就被她用光了,还真是个丢三落四的人!

金铃是个善良,正直的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一般般,但为了老师和家长满意,还是做了种种努力,最后和同学一起走进考场。

这本书有个令我大笑的地方,有一回正上公开课,金玲觉得鞋紧,觉不舒服,就悄悄在课桌下把鞋脱了。过了一会儿,老师问一个关于近义词的问题,金铃积极举手。老师认为金铃回答这个问题很有把握,就点了她的名,金铃起身站立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是光着脚的,赶忙低头到课桌下找鞋,找也找不到,原来鞋被她踢到前面同学的座位下去了。教室里当时坐着二三十个听课的外校老师呢!金铃的语文老师气得面红耳赤,鼻子都歪到了旁边。看到这里后,我轰堂大笑了十多分钟!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重要的是要善良,正直,诚实,宽容的高贵心灵,每个孩子都能成为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2

机敏,善良,天真,可爱,纯洁,是她;是她,曾为了学习而补课,为了成绩而不过年;为了孤儿幸幸而让妈妈把她带回家抚养;为了蚕宝宝而捡起来带回家;最终,她为了考上重点中学而学的肝脑涂地,头晕眼花······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金铃。一个令外人见了心花开,令老师家长哭笑不得的小女孩儿。为了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她付出了种种努力,从贪玩儿变得懂事,从学习中游变成了上游,从不会处理事变成把事情处理的毫无差错。她为的,就是让妈妈踏踏实实的上班,让爸爸专心的工作,让老师露出欣慰的笑容。她没有什么特殊,她甚至为了体育考及格而闭着眼跑,反而把同学撞伤,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影响,上课时,测验时,心都不知道飞哪里了。

我感受到金铃小学生活的快乐,幸福。童年的奋发努力。我喜欢金铃,喜欢她有主见的性格,喜欢她开朗的话语,喜欢她的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还羡慕她非常会写作文,常常获奖,我也会像金铃这样,努力写好作文,为大家争光。并且,在最后考试的时候,金铃充满信心的走进考场,让我觉得金铃很放松,面对考试不紧张,这一点,我也要向金铃好好学习。

金铃和我一样,小学毕业了,我想,金铃这样的性格一定在将来会出类拔萃,我也会和金铃一起努力拼搏,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好的基础!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3

在我的“小书山”里,有着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它似乎有着神奇的魔力,总让我百看不厌。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只要看了它就会情不自禁地“扑哧”一笑,把不开心抛到了九霄云外。它,就是黄蓓佳的作品——《我要做个好孩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因为她很像现实中的我,天天为了使自己成为家长和老师认可并满意的好孩子而奋斗。虽然我并不胖,但是我的体育成绩也不好。而且我和她一样粗心,数学也不太行,老是在计算方面出错。就连我的妈妈也和金铃的妈妈卉紫一样,为了我们的成长,为了我们的前程,在外奔波找家教,苦口婆心的教导我们要好好学习,为我们拔去成长道路上的荆棘……

书中,有一段话让我刻骨铭心。金铃猛地甩开卉紫的手,满脸是泪地大声道:‘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娅如。倪志伟……他们就是讨人喜欢的猫!’听完金铃的话卉紫楞了。原来,金铃真的努力过,其实她还有许多优点……”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世上的每个妈妈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只不过爱的表达有所不同,爱如调味瓶,爱如清茶,爱如茉莉!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4

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黄蓓佳。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的故事。金铃是一个身高只有1.55米却又胖胖的小女孩。这位主人公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便兴致勃勃地读起来。

金铃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有一次,她看见了一群孩子在欺负一只小鸟,她就把小鸟送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又有一次,张灵灵因为一不小心误吞了幼蚕,害怕地把所有蚕都丢弃了,但金铃怕幼蚕死掉,就把它们带回了家中养起来。还有一次,修车的老爷爷中风住院了,他的孙女儿幸幸无人照顾,于是,金铃就把她接回了自己家中。

金铃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她最大的特点是与谁都能“自来熟”。这使她与回家路上的人们都成为了忘年交。

金铃很喜欢小动物。这和我比起来,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常常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不理不睬,甚至落井下石。比如,有一次水淹了蚂蚁洞,使许多蚂蚁被淹死浮在水面上。因为平时比较讨厌蚂蚁,看到这种情况不但没有救它们,反而幸灾乐祸起来。对此,我十分后悔,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金铃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其实我认为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好孩子了。看完这本书,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判断一个孩子是否是个好孩子,不能只看他的成绩,而要看他的心灵美不美。

我很喜欢这本书,推荐大家也读一读!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

利用平时那点点滴滴的时间,我读完了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现在再来读这本书,感触也许会更深。

主人公金玲是一个白白胖胖,成绩中等,比我高一个年级的小女孩。她决心要做一个让老师、家长都喜欢的好孩子,但是,无论她做了怎样的努力,还是泯灭不了心中永存的那一份可爱和天真。在老师和家长的鼓励下,她与同学一起走进了考场……

合上这本书,我发现金玲有许多地方与我相似:数学不好,成绩中等,冒失又粗心……可是我却最欣赏文中的一句话:“一个好孩子是由成绩和品德合成的。”

抛开杂念,仔细回想一下,金玲就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就是因为它不相信自己,才把自己给丢失、忽略了……很多人本身就是最优秀的,只是不敢相信自己。相反,如果你放弃了自己,给自己的人生打上一个叉,那么你的世界就只会布满阴云,不可以更好地走下去……在这个方向,别让优秀看不起你!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你自己!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件事——

伟大的人是别人发现的吗?不是,而是他们完美地把握好了自己……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6

《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文学家黄蓓佳的作品,主要写的是一个刚上6年级的小女孩金玲在学习上遇到的的重重困难和被父母的不信任。既然有了开始就会有结果,经过金铃付出的许多努力,最后取得了父母的信任。当然,作者虽然没有写到金铃期末考试是不是理想, ……此处隐藏1805个字……来老爷爷说:你买一枯萎的花吧,她说:不行,因为要去看老师去,不能枯萎的花,老爷爷说:你去看老师,你就说你去看什么老师我都认识后来,金岭说我是去看王老师,老爷爷说王老师我认识,因为她教过我儿子,这是不枯萎的花,不用钱,金岭却说要钱的,后来她把钱放这,把花拿走了,还说以后会还给你钱的。后来金岭看了老师,老师很开心,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个好孩子对我们来说还挺困难,但是只要我们肯努力去改掉现在的坏习惯,认真做好现在作为一个小学生该做的事,在老师和家长眼中你就是一个好孩子啦!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1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它叫《我要做好孩子》。它是由作者黄蓓佳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身高1。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活泼可爱的重量级六年级学生。她的脸蛋肥肥的,从小到大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虽然她成绩永远考不到100分,但她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自信地走进了考场,成了一个好孩子。

她和谁和谁都能“自来熟”,所以她有好多朋友。她还收留了一个小妹妹,叫“幸幸”,可见她很有同情心。别人扔掉的蚕宝宝她也捡回来;老师生病了,只有她送康乃馨给老师……她是一个好孩子吧!

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这篇文章。那次金铃的老师病了,全班同学都开心极了,想着不用上课了。只有金铃去医院看望老师,还送了一束康乃馨给老师,还知道病人不能生气,把坏话说成好话。还写了篇作文,让老师眼角湿润了,不禁赞叹道:“ 你是一个外表平凡而灵魂伟大的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平凡女孩想要变成好孩子的故事。虽然她成绩不好,但她机敏、善良,是一个正直的女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不管成绩好坏,大家都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机敏、善良,正直,同情心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2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的种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他们本以为女儿金铃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是他们错了。金铃只是个普通的中等生,这让她的父母们大跌眼镜。金铃不愿让父母失望,便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经历了一系列的考验以后,她的父母终于明白原来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深深地刺伤了她的心灵。金铃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的心里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和态度,盼望得到父母的宠爱和赞美。

作者黄蓓佳正是用小主人公“我要做好孩子”这一句话作中心语句贯穿整书的。读了这本书的人从此开始理解孩子并做孩子的知心朋友。我想,这应该也是众人喜爱这部作品的主要缘由吧!

我认为好孩子不单单只是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还要讲文明、懂礼貌、尊敬老人、帮助弱小。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成为好孩子,就要不断地改变自己,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拥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我也祝愿全天下的孩子都能努力成为一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3

我读了蓓佳阿姨《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孝敬爸爸妈妈、尊敬长辈、不欺负弱小的人的道理,至今仍记忆犹新。

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这一章。金铃在放学的时候路过电线杆下,看到了爷爷不幸去世、孤苦伶仃的小幸幸,金铃主动要求把幸幸领回家。回家后,金铃经过和妈妈一番唇枪舌剑的斗争,和爸爸结成了联盟,最终同意把小幸幸留在了家里。金铃把小幸幸照顾得无微不至,还和***妈订下了“君子协定”,如果考试成绩不好,就要把小幸幸送走。金铃每天都刻苦学习,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考了98分,妈妈感到很满意,幸幸也顺利留了下来。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的美丽,她的美丽并不是光有漂亮的外表,而是有一颗善良而又纯洁的心。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铃应该算是我的榜样了。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一颗善良的心,学习她那不服输的劲头,学习她那勇敢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4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一部长篇小说。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她的同学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在金铃的童年有很多趣事:爸爸的大鱼、疾病乱投医、为女儿减肥却减瘦了爸爸妈妈、要命的数学、我可以养蚕了……

我和主人公金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如:粗心、善良、丢东西、喜欢小动物……金铃的妈妈带她去精神病医院测试智力时,金铃妥协了。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不会去精神病医院的,而会给妈妈吵上一架,然后不理她。

金铃在校门口捡同学丢的蚕宝宝时,我就想:如果是我我也会把蚕宝宝捡起来,精心喂养,一是因为它们太可怜了,要么是被踩死,要么是被车子轧死;二是因为,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也常把小动物当人看,所以我不能见死不救。

在我的眼睛里,我认为好孩子,不一定是有好成绩,不是有一百分组成的。而是有善良、天真、活泼、可爱、听话、机敏、正直、有纯洁的心灵的人。这样的孩子,才是我眼中的好孩子,就像这本书的金铃一样。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5

以前我一直以为学习好,被老师夸赞的孩子就是好孩子。可是,我看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让我对好孩子有了新的定义。

在这本书中,倪志伟学习很好,被家长夸赞,被老师表扬,在大家眼里他是一个好孩子,可是,他却非常自私。有一次,他偷了学校门口卖画老奶奶的画,大家都知道了,他还不承认。

而相反故事中的金铃,数学很差,而且老是丢三落四,却很受大家的喜欢,因为金铃很率真善良。

所以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而是要看内在的,同时我也想到了我们班的肖茹馨,曾经我对她有很大的偏见,觉得他学习差,嘴巴又烦,作业不写,尽管一些与她无关杂七杂八的闲事。可这些都只是她的外表。

记得有一次,我和死党方启墨说她的绰号“奶奶”,于是我们互喷。后来,老师扣了我和方启墨二十积分。我当时发誓再也不理她了,她也发誓再也不理我们了。第二天我去上学时,她老远就跟我挥着手打招呼:“厉班长好。”我惊讶:我都还记仇,她好像什么事都没似的。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无地自容。那一天,我鞋套没有带,心急如焚地问这个同学借那个同学借,眼看着马上就要上信息技术课了还没借到,就在这时,肖茹馨从抽屉里摸出了一双皱皱的蓝色鞋套对我说:“厉煜冉,你没有鞋套吗?这个给你。”“你有两双吗?”我问。“没有,我看你那么急,给你了。”我顿时感觉很惭愧。

从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明白如何去看一个人:外表和成绩固然重要,但是比这更重要的是善良美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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