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9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1「水是故乡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书的绝大多数篇章,在第一次见诸报端时我即已读过,
水是故乡甜读后感。然而虽书结集後我又反覆读了数遍,想为文一抒读後感却又费思量。原因无他,要谈琦君的作品,我几乎不能避开别人早发表过的论点。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杨牧、彭歌、思果、隐地、欧阳子、郑明㊣等均曾公开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读者以行动支持,使琦君的书成为书籍市场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话下。即连我自己,在请朋友雅媛帮我剪贴之际,重新检视发表过的评论文字,就发现我谈过她三本书「留予他年说梦痕」、「母心似天空」和「灯景旧情怀」。因为,析论「水是故乡甜」这本琦君出国後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纵观列论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见。
首先谈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对篇幅长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陈。
「水是故乡甜」全日约十万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余字。琦君曾向我说,对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长度;她本身是这个理论的实行者。当然,许多人会说,文章重要的是内容的好坏,而不在於字数的多寡。可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艺术水准,先决条件为材料的取舍,一味强调精练,有时反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悬河倒泻式的洋洋挥洒难免流於散漫。琦君严格掌握作品的长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云,既不故意浓缩而现晦涩,亦不胡乱「掺水」使内容淡而无味,完整和恰到好处,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点。
在当今作家中,国学根柢像琦君这麽厚实的并不多。难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圆熟纯净的白话,她没有卖弄学问大掉书袋的毛病,她适当的引用诗词,作用是使情思有所转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极力词藻的堆砌,字里行间浓烈散发「闺阁体」的气息,简洁、朴实、准确,琦君文字的境界是「豪华落尽见真淳」。
平心说,琦君的素材对读者而言并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爱的理由。但琦君之所以为琦君,是同样的人、景物,每次出现都有不同的角度,给读者新的启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陆来台的其他前辈作家一样,琦君带出来的记忆,转变成挥之不去的乡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复活一个典型农业社会,那业已消失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和我们有着时空上的距离,但无损於我们的向往与感动。
回忆充满温馨,也难掩惆怅。可是琦君对旧时风物故时情的感怀,从没有达於哀伤的程度,她会适时再把大家带回现实来,肯定目前所拥有的。由新怀旧,再自旧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现在与过去之间,令琦君的作品永远有旧命维新的意义。
多少和琦君同年岁的作家,他们多回顾少前瞻,为排遣乡愁而把自己情感逼进死胡同,连带也使自己的创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几多以新说自许的年轻写作者,也成天乡愁挂在嘴边,但那个乡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没生活过,不落实的描写,作品里刻意强调的乡愁是「象牙塔内的乡愁」,当然不能普遍引起读者的感应和共鸣。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叙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绵密中有变化,其怀旧的文章可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处不仅於此,如「水是故乡甜」书内,「儿时不再」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无『牙』」、「药不离身」自我调侃的幽默,以诚恳温厚的态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亲的梦」、林武宪「我爱ㄅㄆㄇ」、简宛「叶归何处」),在在都显示琦君胸襟的宽博与豁达。
此外,也因为作家多情、敏锐、善感的个性,琦君毫无矫饰在笔下透露,她对过世父母亲人的怀念,对儿子丈夫的挂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处过的各种大大小小动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说珍惜宝爱一切人间的有缘。
写了那麽多书,琦君没有塑造过十恶不赦的坏人,更从未剑拔弩张攻击过任何人,对人世她有着睿智的了解,对芸芸众生,她充满爱和同情。
时局如此艰难,世路这样坎坷,我们庆幸有琦君这样的写作者,作品秉持佛家大慈大悲的襟怀,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故乡》读后感2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 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 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每认真地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触,都会引发深思。 举个具体的例子。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同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 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 第一次读到这里时,我脑中开始揣摩起了当时的民风。当今的中国,很少有人能够放心自己的东西不被人偷了。只有少数远离城市的农村,人们只需要把东西放在路边,在东西上压个石头,无论包里有多少钱,都不会被人拿走。文中那种随便摘瓜的年代,我相信如今的中国有,但多么?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 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 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 ……此处隐藏7552个字……世世代代都流传着,西北人固有得直爽豪放得性格和坚韧不拔得意志。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说,我们这里曾经是三国古战场,三国名将姜维就是我们天水人。老人们还讲了许多许多我们这里得美丽传说和动人故事,那时候我听得特别津津有味,从小就对传说故事充满了好奇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得进程,我们这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得变化,儿时得故乡再也寻不到了,只能透过年轮得痕迹,在朦胧得记忆中细细整理······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充满希望。
春天,花红柳绿,莺歌燕舞,一块块翠绿得庄稼地,犹如一幅幅美丽得图画,把整个小山村装扮得格外美丽。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既繁华又热闹,处处散发着清幽迷人得气息。到了谷雨前后,也是我们农忙得时候了。人们提前去集市购置种子,置办农具,购买化肥等,要准备开始新一年得春种了。大家都在田间地头,开始忙碌,有种玉米得,有种葵花得,有种土豆得,处处都是春耕忙活得景象。到了周末,我和二哥也去地里帮忙干活。我们一家人分工明确,父亲和母亲拿锄头在前面挖坑,二哥在后面端着盆子上化肥,而我在最后提着篮子撒葵花种子。虽然那时候干活辛苦,但我们一家人都很快乐,父亲喜欢开玩笑,常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我比较顽皮,喜欢偷懒,有时也会唱一些跑调得民歌,讲一些有头无尾得故事,也会把大家惹得哭笑不得。大哥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去了城里,每到过年得时候才回家和我们团聚,所以我得童年,大多时间都是二哥陪我一起度过得。
记得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母亲让我和二哥去地里挖野菜。我们一人拿着一把小铲子,提着一个篮子,向田野深处走去。当来到了一块地头处,发现上面长有很多野菜,哥哥干活一向老实麻利,小小得铲刀在他得手里显得格外灵活,他在地头上蹿下跳,就像一只啄木鸟一样,不一会得功夫就把地上得野菜“啄”个精光。而我不光速度很慢,还时不时得抓几只蛐蛐玩耍,完全没有把心思放在挖野菜上。看着二哥篮子里得野菜越来越多,我心里不由得焦急起来,不过,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聪明得办法,嘿嘿!我趁着二哥不注意得时候,偷偷得把他篮子里得菜抓到我得篮子里,这样我就和他得野菜差不多一样了。我知道,其实那时候二哥早就已经发现了,只是他是当哥哥得,总是让着我这个不懂事得小弟弟,也就假装没看见罢了。
过了农忙得时候,我还常常带上伙伴们去山上得古城堡里玩。听大人们说,这座古城堡有些年头了,是为了抵御外敌而修建得,以前还在上面打过仗,也在里面住过人。还有人说,城墙上面有两条大蛇,是专门看护这里得,还叮嘱小孩子千万别上城墙。我们刚开始听了还有点害怕,但后来,我们几个调皮鬼聚在一起,商量着一起爬上城墙一看究竟,最后大家意见统一,鼓足了勇气,手里都拿着棍子,一起爬上了可怕得城墙,但并未见到大人们所说得守城大蛇。城堡中以前是我家得苹果园,尤其花开得时候,特别漂亮。我最喜欢和伙伴们一起在果园里追蝴蝶、抓蜜蜂了。当抓到蝴蝶得时候,我们特别兴奋,那就是我们得得“战利品”。有时候我们还在这里做“过家家”得游戏,有时也会借着花开得美艳,模仿电视剧中,举行一场浪漫得“婚礼”······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
《故乡》读后感9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