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写人作文

时间:2023-07-15 09:50:12 写人作文
【必备】初一写人作文合集五篇

【必备】初一写人作文合集五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写人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一写人作文 篇1

一提起老妈,我就头疼,她老在邻居前说我这说我那,弄得周围街坊都了解我的底细。老妈一见到我呀,那永远不知疲倦的嘴皮就没完没了,害得我每天都要听她的谆谆教导。

其实,老妈的教诲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什么“要好好学习,不要贪玩儿”啦,什么“要听老师的话,应该像个女孩子样”啦,有时候我听烦了,就捂着耳朵大声抗议:“知道了!知道了!女儿已铭记在心!”一会儿,我又轻声细语地说:“妈,你渴不渴呀,看你说了半天,肯定口干舌燥,来,歇一歇,我去给您倒杯水来。”老妈却说:“我不渴,你先过来,我还没说完哩……”我的天呀,菩萨保佑,希望这次教导不要太长。

我平时回家,刚一进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丽丽,这次考得怎么样呀?”言语里透着关切和希冀。我低着头,怯生生地不敢言语。“我天天跟你讲,要多看书,要多做题,别光顾着看电视,不要和别人一起疯跑,可是你呢……”我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懊悔,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这时她的脸上肯定写满了希望。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老妈终因口干舌燥、精疲力尽而停止了她的滔滔大论,我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哇,老妈竟足足讲了一个钟头。唉,我的命真苦呀!

吃过午饭,我打着“学习”的幌子,到同学家玩儿去了,一回来,老妈就照例为我上起了政治课,我想,学校里的政治老师真应该让我妈去担任。

晚上,我端起饭碗准备盛饭时,看见老妈似乎要说什么,我忙说:“妈,你喜欢看的电视剧《哑巴新娘》开始了。”嘿嘿,这一招还真灵,只见老妈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陶醉其中了。好险呀,我为自己又逃过了一场“劫难”而窃喜。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老妈也真够辛苦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眼看着老妈眼梢间一天天增多的皱纹,看着老妈日渐增多的白发,我看在眼里,痛在心底,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让老妈劳累多年的嘴皮子歇一歇,因为我爱我的“碎嘴”老妈。

初一写人作文 篇2

那一年,他十七岁。本应该坐在教室的他却辍学了。尽管老师极力劝说,家长极力反对,但是并没有动摇他的想法。于是,他成了一个打石匠。

他在家排行老二,有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弟弟,父母都是平凡的农民。一家人简单的维持着生计,生活虽然说不上幸福,但也温暖。可不幸骤然降临,他父亲由于过度劳累终于倒下了。

父亲的离去,使原本就不算富裕的家庭彻底变得一贫如洗。整个家庭全靠亲人的帮助和母亲的毅力才得以维持。可兄弟三人的学费母亲却再也没有能力支付,于是,老大下学了。

他每日看着母亲忙进忙出日益苍老的身影,终于下定决心向母亲提出了辍学。可母亲怎么也不同意。他学习成绩不错,母亲希望它能改变命运。可他就是倔,他认定的事没人能改变。于是他每天以上学为借口,到采石场去做苦工。纸包不住火,一段时间后家里发现了真相,让他去上学,可功课已经落下了那么多,只好让他辍学了。

辍学后,他更加努力的工作。他开始住在采石场,每月只回家一两次带一些咸菜和煎饼。可他太小了,采石场很多工作他都做不了,工厂只给他一半工钱。他没有怨言,只是更加努力的工作。工友们都劝他说这样会留下病根,可他总是一笑了之。

后来,他成家了,有了孩子,可家庭的重担却使他唯有更努力的工作。

他一直在外为家打拼,却没有发觉他与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孩子不会理解他的苦心,孩子缺少的是爱。

终于,他换了工作,日子也慢慢变好。可他想放松一下时,才意识到孩子与自己之间已斩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先是手足无措,然后开始加倍疼爱孩子,甚至讨好溺爱孩子。他想用这迟来的爱抚平孩子心灵的创伤。可换来的是一个个陌生淡漠的眼神,他感觉心在流血,但他知道就算用血也要将它填满。

黄天不负苦心人,他终于换回了孩子的心。当孩子喊出“爸爸”那一刻,他流泪了,他笑了,像孩子一样~

他,就是我的父亲。

初一写人作文 篇3

张耕,这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不错,在我们初一12班里,就有一位名叫张耕的,在开学仅3周的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耕同学个子不高,又白又胖,说起话来不紧不慢的,声音发出来有点像电子娃娃,初次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并不好,甚至有点傻乎乎的,乍一看迎面走来了一个三年级的,不禁使出了些许厌恶。

开学第一周,是军政训练,而其中最艰难的一个动作是正步走。刚开始学习正步走时是教官先做示范,我们围作一团观看,当教练问道有谁可以做示范了的时候,我们便个个缩头缩脑,那场面如海生物集体在涨潮时顿时消失般状态——眼看教练要着急了,在这危急时刻突然有人站了出来——是张耕!队伍里不禁有了嘻笑声,看着他虎头虎脑地笨拙模样,我不禁也暗自开始偷笑,甚至有些想看他出丑的想法。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张耕同学很认真并且很成功地完成了示范,规规矩矩地入了队。从那时,我不禁从心底发出了一种敬佩,甚至这种敬佩已盖过之前的厌恶。

开学后2周,我们便步入紧张的学习中,也正式进入到了住宿中,在愈发接触愈多张耕同学的同时我发现,他或许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一样,而是一个全新的他。

上课的张耕,虽然不是十分认真听讲的学生,但每次要求回答问题时,总有他积极的身影。有次上心理健康课,老师让我们介绍学校留给自己印象最深的地方,张耕同学第三个发言,前两个人都介绍的是学校的设施,而我们可爱的张耕同学一开口就出言不逊:给我留下印象出深的是学校的饭厅。此言一出,全班人笑趴下了,我笑了一会儿,又继而思绪飘远:张耕同学说得没错,他在饭厅里,总是把饭吃得干干净净,据他同宿舍的同学描述,有几次他竟创下了餐盘光洁如新的纪录。我说这些的目的,不是表现张耕同学的大胃口,而是在宣扬一种美德,比起满满的盘一口未沾的浪费,这更是一种光荣的美德。

我最后还要讲的是张耕同学的朴实——因为刚开学的我们没有校服,本来说没有校服的这一段时间大家是统一穿军训服装的,但由于考虑到美观问题,老师要求的并不是很严格。而我们的张耕同学,从开学到现在,一直穿着自己的军训服,穿梭在我们的走廊里,绿得亲切。这与严格规定星期一升旗时必须穿军服时未穿的同学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难道是因为张耕同学家里穷得买不起吗?我想真的要好好想一下了。

回答问题时的张耕,是朴实、可爱、诚实的;打扫卫生时的张耕,是严肃而认真的……,在愈发愈多接触张耕同学的时候,我彻彻底底地遗忘了对他的厌恶,取而代之的是他行为言语对我心灵的洗礼与彻底地返璞归真的'美好。

初一写人作文 篇4

天上仙界有令妖怪闻风丧胆的四大天王,而咱班也有神通广大、文武双全的三大天王,绝对不亚于那四大天王。

发呆天王,郭旭松。郭兄可算得上是咱班的大人物。不必说他的文采之飞扬,也不必说他的爱吃程度之高深,单单是他的发呆技术就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一日,全班进行大扫除,我与郭兄整顿人马浩浩荡荡地向包干区进发。一上“战场”,各部人员各司其职,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正在我挥汗如雨之际,却见郭兄正坐在树荫下傻傻的望着天空,那庞大的身躯形成了一个亮丽的风景,我扯开嗓子大喊:“郭旭松,扫地了!别发呆!”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当我再次回过头时,发现郭兄仍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儿,只有那飘逸的发丝随风飘扬。我生气地走到他身旁:“你怎么这样呀,刚才就叫你别发呆,你……”我噼哩啪啦地讲了一大堆,只见他缓缓地转过头来,疑惑地对我说了一句:“啊?你说什么?”……啊!郭兄,你真不愧是发呆天王呀!

害羞天王,吴霞。吴小姐是咱班著名的也是唯一的淑女。她文文静静,总以甜蜜的微笑待人。可千万不能让她在公共场合发言,因为那样她的脸就会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而且她的声音会被瞬间缩小了。一次英语课上,不知怎么搞的老师竟然让她回答问题。只见她慢悠悠地站起来,嘴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却半点声音也没有。“什么,SpeakLoudly!”老师大喊了一声。吴霞停顿了下,貌似把”音响”调大了点,接下来又开始回答了。我安心地舒了口气,心想,这下总可以听到了吧。二十秒过去了,仍是半点声音也没有,只闻得窗外哗哗的树叶飘落声。抬头一看,老师却站在吴霞旁,一边认真地看着书,一边微笑地点着头。我坐在位置上都快急疯了,真恨不得在吴霞嘴边安上个高倍扩音器,让全世界都听见。呜呜,我的吴大小姐呀!你可真是个害羞天王呀!

严厉天王,朱椿楠。朱姐可是咱班的大班长,可能因是朱元璋朱家的后代,她体内有一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霸气。某日自习课,不知天高地厚的金杰在教室大肆喧哗,朱姐不禁怒发冲冠,仰天长啸,风似地奔到金杰旁,抄起书对着金杰。金杰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傻了,目瞪口呆的看着朱姐,好一会才“醒”了过来,忙做认真读书状。朱姐潇洒地把书一扔,醒了下鼻子,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走了。可金杰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又开始嬉皮笑脸了。朱姐见状,再一次抄起家伙,上!金杰被这种霸气吓得抱头鼠窜,连连求饶,可朱姐铁面无私、法不容情,手起书落,我捂住眼睛,不忍心看这“血腥”的一幕。咦?怎么没声音?哦,原来是朱姐没打下去。唉,善哉,善哉。噫,我不禁想要叫你一声朱兄,你这严厉天王还真不是吃干饭的!

三大天王各项一片天,这样班级才会更加和谐!

初一写人作文 篇5

走在路上,看见路边一个精神恍惚,头发凌乱,衣着破旧的疯癫女人正在死命地扯着路人说:“给我点钱吧,我要饿死了,我3个月没洗澡了。”她死皮白咧地扯着别人的衣服,不给钱就不撒手,那人不耐烦了,随手扔给她几块钱,然后嫌弃地拍着自己的衣服走开了。那女人拿着钱开心地转着圈,蹦跳着。我看了都不敢走过去了,生怕自己也像那路人一样被“抢劫”。忽然听见一阵孩子的哭啼声,那女人不再跳了,四处张望着,像丢了魂儿死的朝一个小巷子里跑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跟着跑了过去。

巷子里很多积水,对面只有一间破烂的土砖房,那女人推开门进去了,我倚在门口的墙壁上,观察着房间里的一切。屋顶上有多个漏水处,床上躺着一个孩子,瘦小的身躯和脏兮兮的脸使他更加可怜。那女人轻轻地抱起了孩子,小声安慰着:“宝宝别怕,妈妈去给你找吃的。”哦,我明白了,原来她去要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那可怜的孩子。我故意挡在门口,如我所料,她冲过来向我要钱,央求的眼神里带着急迫,我把口袋里仅剩的20元午饭钱毫不犹豫地掏了出来,放到她手中说:“阿姨,去买点吃的吧!”她看了我一眼便跑了出去。

我来到床边,那孩子身上只裹着一块单薄的布,一双手细得跟竹枝儿似的,我感到一阵心酸,此时的我,更加确信我并没有做错。

那位母亲虽已疯癫,但却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是她的整个世界。她并没有因为疯癫而失去爱她孩子的本能。她的母爱绝不逊色于任何一位母亲。

《【必备】初一写人作文合集五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