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的作文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人的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写人的作文1说他美味,可是有证据的。比方说中午在饭堂排队领饭的时候,韦铁鸿死死地盯着排在前面的同学,好像想用目光一个个将他们“杀死”,好让自己快点领到饭。领到饭后,韦铁鸿立刻跑去抢一个碗来装汤,而且一装就得装得满满的,然后站在那,赶快喝掉一大口,再装满,生怕自己吃一丁点亏。吃饭时,韦铁鸿的两嘴唇在不停地上下张合,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特恶心!光坐在他旁边听那声音,我的胃就已经受不了他,正在翻江倒海中了,更何况坐在他对面一抬头就看到最不愿看到他那狂吃样的“老鹰”小姐了,我甚至可以从“老鹰”小姐眼中看到想把韦铁鸿烧成渣渣的团团烈火。
韦铁鸿终于吃完饭了,我和“老鹰”小姐本以为可以解脱了。哪个知,他眼睛还看着盘子上的一些小米粒与菜汁不放,非要做到所谓的“光盘行动”——用那满是舌苔的厚舌头把整个盘子、包括死角反复舔了几次才恋恋不舍地拖着缓缓的脚步,挺着圆圆的“啤酒肚”倒了骨头果皮并摆设好使餐工具。回到座位后,韦铁鸿在那安静地看书。说看书,那真太抬举他了,他充其量就是手里拿着本书无聊地翻着,双眼却在盯着其他人盘子里的饭菜,恨不能把自己变成长颈鹿,将头直接伸到其他人的饭盘里把饭吃个精光。我瞪大双眼,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熊小孩,还想吃!咋那样可以吃呢?小时候天天喝几升的奶呀?排队出饭堂进宿舍时,韦铁鸿还要走在最后,鼻子张得比猪鼻孔还大,拼命嗅着饭堂里的菜味,仿佛回味无穷,要不是后面的人催他快走,韦铁鸿恐怕还会赖在这一辈子不回家呢!
你说,像如此一个人在大家班,这经如何可能好念呢?
写人的作文2介绍我自己
大家好,我黄郭栋,外号“黄色的果冻”,身高一米二五,今年九岁了,生下来就是一个大大的头。所以亲戚们一般都不叫我名字,叫我“大头”。“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我一直不为自己的大头而感到自卑,反而很高兴。
慢慢的,我会认字了以后,把书当做了我的心肝宝贝,吃饭看,睡觉看,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一次,我看书正看到了精彩的时候,忽然妈妈把书一夺,连推带搡地把我拽进了被窝里。我灵机一动,故意装作去喝水,顺手牵羊的带走了书,我用被子掩护,手表打开发光功能,好几次,我差点哈哈大笑起来,还被妈妈展开了一遍地毯式的搜查,幸好我藏的隐蔽。
我不仅爱看书,对国际象棋也是兴致勃勃,在和别人下棋的时候,有很多战术,甚至还有心理战术。有一次,我面对一个和我旗鼓相当的对手,开局陷阱。双马防局,都对他没效果,最后他的皇后胆大包天的闯了进来,我知道他在走一步就可以把我将死 ,:“你的后死期已经到了。""我用两个兵一起攻击皇后,一个兵在后面防守,他想逃跑,但已经晚了,所有的路都被我封了。其实还有一条最隐蔽的路,只不过是他的心理压力罢了,他是不可能发现那条路的。只好用皇后跟我的兵来一个同归于尽:用皇后换我的兵,简直就是捡了西瓜,丢了芝麻。我差点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因为除了王以外,皇后是最宝贵的无价之宝。
这就是我,一个对什么都入迷的小男孩
写人的作文3我的叔叔每次想起来都让我苦笑不得,一提起我的叔叔,那可是颇有“名气”。你随便拉一个我们院子里的人问一问,哪个人不知道他。上次他来我们家窜门的时候不但招来了一帮警察,还惹哭了一个小孩,又让一位老奶奶摔了一跤。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且听我慢慢说吧。
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叔叔。叔叔一看见我,高兴地说:“呦,长这么高了!”我刚要帮他拿行李,一群警察气势汹汹地来了,把我拉到他们的身后,小声对我说:“小朋友,以后要注意远离这些坏人!”我正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一群警察就把叔叔团团围住了。叔叔一愣,随后笑眯眯地对我说:“你们家是不是有钱了,请了这么多保镖?”我差点晕倒在地,要不是后来警察弄清了叔叔的身份,我们不知道还要在派出所呆多久呢!
我和叔叔拎着沉重的行李回到我住的院子,这时,一位老奶奶推着一个小婴儿来到我们身边,我问了一声奶奶好,又继续朝家走去,走了一段路,身后就传来一阵哭闹声,我回头一看,只见叔叔把小婴儿弄哭了,我急忙跑过去,叔叔还是站在那,满脸笑容,对我说:“瞧,这小家伙哭起来多可爱!”什么?把人家弄哭了还说他可爱,真没见过这样的人,老奶奶也不满地白了他一眼,正要去安慰小宝宝,叔叔笑着推了老奶奶一把,说:“我来就行了!”谁知他劲太大,把老奶奶推倒了,我赶紧将她扶起来,生怕出什么事,老奶奶一起来就训斥我叔叔,我叔叔还是满脸堆笑,让人苦笑不得。
一到家,我就算计着怎么让叔叔走,他待在我家我们没好日子过,他也太乐观了,遇上什么事都笑,惹得全院人都怕他。“丁冬”,糟了,不会是叔叔来了吧,我得先“闪”一步了!
写人的作文4你们猜猜我最熟悉的人是谁?哈哈!当然就是我那爱干净的好妈妈啦!
我的妈妈非常爱干净。一天早上,我穿着脏兮兮的小白鞋,准备和妈妈一起去公园晨练。妈妈看见了我的“小黑鞋”,着急地说:“哎哟喂,怎么能穿这么脏的鞋子去公园呢?快点脱下来给我帮你刷干净。”听了妈妈的话,我赶紧脱下鞋来。妈妈提着我那双“小黑鞋”,走到了阳台上,拿起那浅蓝色的刷子,蘸了点儿水,然后蘸了点洗衣粉,把鞋从头到尾刷了三四遍。啊!我的鞋子被妈妈刷得如水晶做的一般,闪闪发光。但就是为了有那“水晶鞋”,好好的晨练,变成了“午练”。
“午练”结束后,我和妈妈已经满头大汗了,我那“水晶鞋”又变回了原来的“小黑鞋”。回到家后,我像往常一样,脱了鞋就回房间写作业了。这时候,妈妈在干什么呢?我走到阳台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又准备刷我们的“小黑鞋”。她熟练地提着我们的“小黑鞋”,走到了阳台上,又拿起那浅蓝色的刷子蘸了点儿水和洗衣粉,刷了起来。
吃了午饭后,妈妈又打扫起了房子,她拿起鸡毛掸子,把全屋子上下都掸了一遍,接着,她又拿起了一块抹布,放入装满水的水桶中浸湿,然后再拧干,又把整个从头到尾屋子都擦了一遍。最后,她用拖把将地面拖了三五遍后,才坐到沙发上休息。当我看到这么干净的地板时,我不禁感叹到:“这哪是地板啊,这明明就是一面镜子啊!”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位超爱干净的好妈妈!
写人的作文5天空略有祥云,固然是吉兆,但却也有几许伤感。
一天,一个命运多舛的老头儿,在死后,向宙斯递上了这样一封诉苦信:
敬爱的宇宙之神:
我崇拜的神啊!我愿意接受你主宰我的命运,但为何你要对我如此的不公?为何造我之时,你吝啬将幸福恩赐于我?既然吝啬为何还要造我?我早已开始恨你了,不。包括你的臣下。 ……此处隐藏2742个字……袁隆平爷爷,让我们好好吃饭,不浪费每一粒粮食。
写人的作文11“哇!这么大的一条鱼你不吃?”一听声音就知道我们班的吃鱼大王来了。他就是陈则天,他酷爱吃鱼,不管新鲜不新鲜他都来者不拒,他自称自己“吃鱼大王”。
有一次吃午饭,我和旁边的同学一看又是鸭蛋鲳鱼,心里直嘀咕:今天怎么又是这种鲳鱼。我们都不喜欢吃这种鲳鱼,闻起来有一股不太新鲜的味道,多没胃口啊!同学们也都纷纷抱怨起来。但是陈则天一看有鱼,便高呼起来:“呀!今天有油炸鱼,太好了!我最爱吃鱼了!”说着他快速地举起筷子,夹起一条鱼,先放在鼻子前闻一闻,顿时脸上露出一副陶醉的神情,接着大口大口狠狠地咬了起来,边吃边赞叹着:“啊!味道好极了!”他三下五除二地就把一条鱼给吃完了。吃完,他回味似的咂嘴,嘴巴里发出满足的声音。但是他看到同桌饭盒里一条鱼没吃,就满脸堆笑,对同桌悄悄地说:“你的鱼不要吃?能不能给我吃?”同桌毫不犹豫地把鱼给了他,因为她回答的声音很响亮,导致我们全班都听见了。大家一听陈则天喜欢吃这种鱼,都纷纷把鱼给了他,他饭盒上了鱼都堆成了一座小山。这下,他可乐了。眼睛都笑成了弯月亮。于是他朝着这座“鱼山”发起了进攻,不一会儿,“鱼山”就被夷为平地。
这就是我们班的“吃鱼大王”,论吃鱼的.功夫,我只佩服他。
写人的作文12她有一双柳叶似的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最令我着迷的是她那头长长的发,跑起路来随风飘扬,散发清香。她今天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里面是一条花裙,显得格外美丽、动人。 她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精华体”。明亮的双眸散发出一种可以令人打破心理防线的柔和感。略带稚气的脸上总挂着笑容。童心未泯的她让人感到随和。当她低头沉思时,额前的刘海随风轻舞,显得神秘而醉心。 脸上有一双有神的眼睛,微笑时常伴随着她。一头微卷而又乌黑的秀发披在肩上。前面留着的半边刘海随风飘扬……
她有着娇小的身材和比我想象中要响亮得很多的嗓音。一头微卷的长发如秋风中飘逸的丝带。这次在风中的邂逅,她的笑容如打翻的蜜,很甜。并不拘束的言语让人在陌生的氛围中变得轻松。春去秋来,她的花衣裳却让我感觉到春意灿烂。 徐徐微风轻轻掠过她的脸颊,头发如纤细的柳丝随风飘荡。眼神的灵犀穿透每一个人的内心。嘴角的微笑和着凉风在空气中萦绕着,带着甜意,带着舒心,柔和地从她的指间划过。也许,笑是她最名贵的珍藏吧。白皙的皮肤带出清澈,伏笔的冥思透露深沉…… 洁白如瑕净如玉,长裙飘飘风飘逸。9月10日人更敬。半式头发盘如髻,千丝万发小波型。瓜子脸,尖挺鼻,双眉弯弯似柳叶,水灵双眼脱俗新。唇如弹指破,白皙双颊绯儿红。手如葱指素,腰如水蛇状。亭亭倚坐在草中,敢问绿草可羞涩?万绿丛中一株花……
写人的作文13我的外公乃是大名鼎鼎的黄飞鸿也,但是没有佛山的那个黄飞鸿厉害,既没有医馆,也没有武功,只是一介草民。
我的外公有着高大魁梧的身材,挺着一个大大的啤酒肚,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特象一只肥肥胖胖的企鹅。他长着一头银灰色的乱头发,一张整天板着的瓜子脸,让人看到了就战战兢兢。当然,我是不怕他di,因为我是他的外孙皇帝嘛!
我的外公有两大嗜好:抽烟与吃面条。先说他的第一大嗜好吧。外公有事没事都要展示展示他那厉害的“吞云吐雾神功”。每天一早,就点起一支烟津津有味的吸起来。有时外婆说他几句,他还振振有词:“你不懂,有句话叫做‘每天几支烟,赛过活神仙’呢!”外婆听了只有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外公太“厉害”了,“吞云吐雾神功”练得两手发黄,牙齿练得发黑。他的“口气神功”真可说是登峰造级,只要一哈气,臭得连苍蝇都要掉下来。
再来说说外公的第二嗜好吧。小时候,我真怀疑外公的肚皮能吞下整个大海,要不,那一大锅面条怎么会在几分钟内被外公消灭呢?
接下来说外公的优点吧……(语塞)嘻嘻,不好意思,目前还没找到外公的优点,下次再说吧!
现在你全面了解我的外公了吧,喜欢的话来条信息,不喜欢拉倒。
(再看、再看就吃了你!!!!)
写人的作文14有一双手,总是在我迷惑时,指引我走出思绪的迷宫;有一双手,总在我挣扎、犹豫时,给予我方向;有一双手,总在我生气时,抚平我心中的愤怒,激动……
常常,那一双手,在我心中抚动,常常,我想起那一双手。
下午的太阳,仍迸射出千万道锋芒,狠狠扎向大地,那锋芒,似乎要把万物都化为灰烬,把塑胶操场焚烧得发软。走出教室,热浪便肆无忌禅地朝我袭来,我一晃,险些摔在地上,顿了顿,朝着球场走去。
球员们在操场上扛着火热,奋力拼搏着。一道道身影在晃动着。忽然,一道身影一斜,阳光顿时透过我的背影。一根黑色鞋上“潇洒”地飘荡在火红的太阳下,拼命甩动“尾巴”想要回到地面,挣扎着,扭动着。我望望自己的鞋,原来总高昂着的鞋带无影无踪。
我捡起那根令人无可奈何的小东西,不停摆动弄着,穿梭在鞋带孔之间。“什么玩意儿!”一声满带愤怒的抱怨破口而出。你看见了,走过来,从我手中挑过鞋带,轻轻地来回在指间,来回在鞋上。你细腻的手在阳光下泛着金光,每一道细纹,似乎都刻着关爱,你手指每一次弯曲,仿佛都是友爱的象征。你收回手,捏捏手指,鞋带稳稳地回到了家。还未等我道谢,你走了,你的背影在夕阳下变得模糊,垂着那双泛着金光的双手。常常,我望着那根鞋带回想起了那双手。
夕阳下的树影,如此斑驳,如此零碎,时间,定格在那一刻,似乎是一张泛黄的旧照片,你的手……
每一次都在徘徊中变得坚强,每一次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那双手,会带我度过……
写人的作文15一说起表姐,就不得不提到我的童年。别人的童年五光十色,我的童年,该怎么形容呢?部分疼痛,快乐多数。在外婆那种复杂难以理解的眼光中,我读到厌恶,于是乖巧规矩,做个乖孩子。没错,要乖,那时对自己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乖,我一定要乖。这样才会讨得喜欢,不会被讨厌。众人眼中,我是个沉默寡言,一天到晚只知道看书的孩子。唯一的伙伴,只有一同长大的表姐。
我的表姐,是个典型跟我相反的例子。她很活泼,能言善道,聪明伶俐,几乎所有一般小孩应有的天性她都具有。提到她,大人眉开眼笑,提到我,或皱眉或叹息。所有目光,自然而然都聚集在她身上。大人都告戒她,要她别跟我玩,不成气候,像我这样阴郁的孩子,不适合做朋友。可她置之不理,对我依旧如初。给我娃娃和好吃的,带我在周围闲逛,将我引进热闹的群体。微笑渐渐爬到我的脸上,这才体会到快乐的感觉,感受到除父母外来自外界的爱。
在跨进学校的坎后,情况逆转,我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孩子过渡到了懂事好学的优生形象。本被用来作反例的我变成了榜样。大人疼爱我的程度开始超过表姐,一切只因为两个字:成绩。因为这个用红色墨水写在白纸上的数字,我成了宠儿。尤其在二年级的我做对四年级的表姐的试卷题时,大人对我的称赞增多,无知的我,却不知道,表姐的自信和笑容,正一点点被我无意间夺走了。她不再轻易对我吐露心声,也不再和我那般要好,纯真的目光中,添加了些异样的元素。然而我却什么都做不了,仅看着她逐步远离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