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写人作文

时间:2023-06-14 00:04:12 写人作文
【精选】初一写人作文汇编6篇

【精选】初一写人作文汇编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写人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一写人作文 篇1

说起我们班的“头号人物”,非周飞莫属。周飞是我们班的大班长,他长着浓眉大眼,嘴巴红红的,真像是女孩子的玲珑小嘴。而他最有特色的还是他的发型,头发长长的,密密的,可真像一个鸟窝。

周飞是个多变的人。一开始,他是我们班最文静的男生,上课时,他总是沉默无言,一看他这样子,就像个白面小书生。可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下课,周废旧和他的铁哥们葛泽煜,追来追去,玩来玩去。一下子,他又成了我们班最顽皮的一个人说到这儿,你们一定要问了:“周飞这么顽皮,怎么能当选成班长呢?”告诉你们吧,他虽然顽皮,但却“四海之内皆兄弟”,人际关系可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一下课,就有一大群人找他玩,如果那天他生病不来上课,那这天的下课时肯定安静极了。

他最大的特点还是常常“同流合污”。

有一次,老师不在,班中的温度一下子升高了许多。陈佳敏急了,拿起一本同桌的本子就往地上摔,想让我们安静下来,可这招没用。一会儿,周飞实在忍不住了,装出生气的样子,大喝一声:“安静!”班中不仅没安静,还闹了许多。周飞见状,灰溜溜地回了座位,不一会儿,周大班长竟“同流合污(玩)”起来。

这就是我们班的“头号人物”——周飞,我们的一班之长。

初一写人作文 篇2

我有一位值得骄傲的外公。

外公今年62岁,上世纪60年代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鄂北山区一个县医院当医生。他很勤奋,每晚看医学书到深夜,掌握了很多偏方、验方,能够治疗许多疑难杂症,成为大别山区远近闻名的老中医。

与别的医生看病不同的是,外公知道农村外公知道农村人穷,怕他们花冤枉钱,不叫病人作CT等花钱多的检查,不用贵重药,而是凭他多年的'行医经验,通过望、闻、问、切,为病人查病因,开处方,几副中药就搞拈了。病人花不多的钱,看好了病,他虽然提成少,收入少,却很开心。很多病人都找上门来请他看病。

外公退休后,爸爸妈妈要外公到深圳开诊所,赚大钱,但外公怕走后,他的那些农村病人无钱不能看病,就没有来,仍在县医院为病人操心。

外公奋斗大半辈子,没有什么积蓄,但我为有这样一位医术精湛、富有爱心的外公而骄傲!

初一写人作文 篇3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顶着严寒酷暑的清洁工,也不是保卫边疆的战士,更不是救苦救难的白衣天使。她就在默默付出,她就是我伟大的母亲。

我的母亲长着高鼻梁,中等个。在我眼中,她就是女神!是她给予了我生命,是她为我日夜操劳。

母亲,她不仅给予了我生命还教会了我——节约。记得那是个盛夏时节,我还是个小丫头。我拿去家里的钱,就去商店买了一大袋糖,么没看见我站在那里,立刻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先是一愣,又蹦蹦跳跳的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她没有用温柔和蔼的声音对我百般称赞,而是露出严厉的神情。她拉着我的手走到商店,把钱都退了回来。我被妈妈的样子吓得哇哇大哭,我不懂,妈妈为什么会如此气愤。回到家,她一语不发,用她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了我的脸上,刺骨的疼痛,不是在脸上,而是在心上。从此,我再也没乱花过一分钱。但是,在我对妈妈说,学习用具不够的时候,妈妈立即拿出钱包拿出钱,给我。

妈妈不是铁公鸡,在别人我困难的时候总会伸出援救之手。

记得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学校,开展了捐款活动,对于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来说五、六元钱就是几百元。这一上午都升到半旗,老师也为募捐活动做准备,回到家我便对母亲说要募捐的事,母亲笑着对我说:“你要捐多少元呢?”我伸出小手,用手指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那时的我认为有几根手指头,几元最多。我看见母亲的脸说:“十元!”母亲拿出钱包,抽出十元钱,递给了我。我向母亲傻傻的的露出了大大的笑脸。

怎么样?这就是我伟大的母亲,一个节约、乐于助人的好母亲!

初一写人作文 篇4

我很简单,只是一个普普通的小女孩。平凡的就像一粒尘埃,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因为我实在太普通了。

可是尽管这样,我却也有梦。一个看似伟大,但周围人却没一个人相信我能成功的梦。我的梦不像别人那样五彩缤纷、绚丽多彩,我的梦其实如我自己本身一样不招摇、不华丽,但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肯相信我呢?我虽平凡,但是梦想却不普通。那就是成为一名成功的白领,也许你们认为这不算什么是梦想,但在我心里这已足够了。我是很普通,学习成绩还是家世背景都不是最好的。但是那又怎样?我坚信自己能在这五彩斑斓的世界下找到我自己的梦

我是平凡普通,没有人会为我而停下脚步来,为我的一点点美丽而

折服。可是我从不放弃,从不怨恨。就算这样,我也不要想其他女生一样装的温柔可人,让其他人因此觉得我好。我就是我,这样的我也许不讨人喜欢,可是那又怎样。我认为不论别人给予自己什么评价,自己总归还是要让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也许我不讨人喜欢,但我有自己的风格,我有自己的思想。我真的不想因为一些人观点而改变自己,我只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办事情。因为只有我自己才能决定我的一切。即使我平凡,让人感觉我一无是处也没有关系。

我只会告诉大家,灵儿我不会你们的眼光而改变。那不是我,我说什么也不会那样做的。

初一写人作文 篇5

我有两个小妹妹,他们跟别的小孩不一样,因为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混血儿。

两个小妹妹的性格截然不同,大的美丽可爱,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脾气太“牛”,和小妹妹的温柔体贴比起来,让人着实受不了。而小妹妹呢,虽然那么会体贴人,但就是胆子太小,最怕见陌生人。这和她姐姐那“天不怕,地不怕”的作风比起来,真实相差甚远。他们的共同点不言而喻,那就是“美”。大妹妹是那种标准美女,一双大眼睛“镶”在了胖乎乎的脸上,仿佛仙女下凡。而小妹妹属于小巧玲珑派,含蓄的笑容,明亮的大眼睛,让人一见就不能忘记。

她们之间非常团结。小妹妹爱哭,当小妹妹哭了的时候,大妹妹就去哄她。有一次,大妹妹发烧了,平时爱说爱笑的小妹妹也不出声了,默默的守在姐姐的身边,看见姐姐蹬被子了,她就上前去给姐姐把被子盖好,生怕把姐姐冻着。小妹妹在中国也养成了许多好习惯。比如;早睡早起。这可难为了我这个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两个小妹妹总比我起床早,她们准会拽我的头发,一个抠我的鼻子,直到我醒了为止。

现在,小妹妹回国了,再也没有人叫我早起了,不过她们走之前送我的水晶小鸡,一直放在我的床头,陪我一起长大。我一见到小鸡就会想起我与小妹妹之间的点点滴滴。

对了,还没告诉大家这两个小可爱的名字,大的叫马钰琪,小的叫马钰婷,相信大家会喜欢她们的。

初一写人作文 篇6

世上一个人姓赵名惠芝,如果世上厚脸皮者她称第二,那绝无二人敢称第一,我对她实在“五体投地”(仍是被她气急攻心,喷血满地,倒地而亡)。我不是不想与她斗,而是所谓好女不与坏女斗(其实是想斗也斗不过也)。

某天早晨,惠芝拉起连滚带爬的我,说是开始减肥大计划(想看帅哥嘛,还要拉上在睡梦中流巴巴的我),惠芝走路有一大劣习:习惯挽着别人的手,(嘻嘻,当然也分雌雄嘛)。惠芝嘟着可爱的樱桃小嘴,知乎者也,摇头晃脑地说:“你的爪子干吗挽着我的纤纤玉手呀?”OHMygod!我操起练就多年的铁沙掌向狗熊似的大背一掌拍去,不免加上两个超级无敌大白眼,惠芝使出九阴白骨爪向我抓来,我使用葵花点穴手,咦?不见效?只见赵惠芝已逃出十万八千里,哼!我是孙悟空的徒弟,我怕谁?我翻个跟头不就追上你了吗?我翻,我翻,我翻翻,呀!过头了,我跑,突然,飞檐走壁的惠芝刹那间停下,说时迟,那时快,对面走来一个大大大帅哥,看得她眼冒红心,仿佛那炽热的心马上就跳了出来,连从小自知色字头上一把刀的敝某,也动了一点点……凡心(记住,只有那一点哦)。

我敢肯定,老天爷安排他的时候肯定是偏心了,那不叫一般的偏都快找不回宇宙了。帅哥超炫地用了甩那的发光的短发,我呕!!!在我看来他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嘛!(哇!好帅啊)他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滑过,留下一段炫丽的风景。心中小鹿正撞击着我的胸膛,再年惠芝已陶醉地把两只“狗爪”合在一起,依靠着下巴,大概是沉醉在泡沫的香水中吧!只见她轻盈、地迈着淑女步,走到帅哥面前,卖弄风姿地说:“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显然那位帅哥吓死了,当然了,“可爱的小猪”怎么能不吓人呢?“大哥哥,你就告诉我吧,不然,我就大叫救命,说你非礼我!”吓!差点使我一个跟斗坐落在地,损害了小屁屁,“你,你,我不认识你啊!”帅哥一脸无辜地望着(俯视)着她,“好,我告诉你,我叫张威,在跃龙中学。”360度大转弯呀!

“真的?太好了,”惠芝立马原形毕露,风驰电掣般飞奔到我的面前,大声呼唤道:“哇!他简直酷似力威呀!”(有没有搞错啊!居然拿我心目中的偶像来比较,气刹我也!)好像俺姐也在跃龙中学读书哦!“哇!他太帅了!”“花痴!”我无奈地说。“谁说的,本小姐守身如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讨厌!”

又一天中午,苦命的我与搞怪惠芝吃饭,惠芝突然心血来潮要把电视剧里的活宝游戏搬到我的面前,我拼死拼活不答应,只见她在我脑发昏没有秒(连0.1秒都没有)的情况下抢走了碗中的肥肥肉,“唉?慢着,快快与我玩,不然你的口中肉就成了我的刀下魂啦!”惠芝狡诈地挥了挥手中的大肥肉,咬牙切齿一番后,终于屈服在她的石榴裙下,苦苦哀求:“大姐,大妈,大婶,大嫂,我玩!”与她倒了八辈子大霉了!同桌猛然仰头朝天,用力向下一摇,向我喷来几滴“甘泉”嘴里还发出史无前例的喷嚏声,我连忙转移话题:“来来来,快来玩。”

如果明天我成了鬼雄,那么定是被她给折磨至死!如果有来生,我死也不与她同桌了,哪能怕把我杀了,喝我血,抽我筋,吃我肉也宁死不屈(才怪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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