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小学叙事作文汇总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叙事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叙事作文 篇1
我很喜欢吃妈妈做的菜,星期天,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就让妈妈教我做菜。
首先,我把胡萝卜清洗干净,再把清洗的胡萝卜切成丝,切丝好难,最怕碰到手,我小心翼翼,切出的丝有粗有细。
妈妈说做饭是一种享受,也是一门艺术,需有耐心。当你吃上自己亲手做的饭菜,你会觉得自己了不起。
好吧,冲着妈妈说的话,我继续切丝,不一会儿,一盘丝切好了。接下来点火,往锅里倒油,等油热了,我抓紧把切好的葱花姜末放进锅里,炸出香味,最后放进胡萝卜丝,撒上一些调料,我手拿铲子来回翻炒,生怕糊了,那炒菜的声音就像一曲动听的交响乐,可是炒着炒着胳膊太困,我有点不耐烦了,妈妈说:“干什么事都要一干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听了妈妈的话,我振作起来,继续炒菜,终于一盘香喷喷的菜出锅了。我高兴的喊着:“我学会炒菜了,我学会炒菜了!”
通过炒菜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敢于尝试,并认真坚持去做,就一定会获得成功。
小学叙事作文 篇2
星期五的.早上,我洗漱好后就像往常那样去车站等车了。
上了车以后,我找了一个空位子坐了下来。
差不多过了2分钟,我的脚随便地动了一下,结果,就踩到了一个又胖又硬的东西,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就又踩了几脚。这时,我就想:这东西怎么那么硬,又那么滑,到底是什么呀?
于是,我就低下头去看了看,原来是一部手机!它黑黑的,沾着许多灰,样子不大美观。
接着,我弯下腰,小心地把那部手机捡起来,又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原来挺新的一部手机!我心想:那个丢手机的人现在一定很着急吧,怎么办呢?如果我站在那里等,上学一定会迟到,还是让老师来处理这件事吧!
到了教室后,我和好朋友何志颖来到办公室,把手机交给了老师。老师接过手机,问明情况后,就给那个丢手机的家属打了电话。
很快,主人拿走了他的手机,还给我买了好几斤香甜可口的芒果作为谢礼。
小学叙事作文 篇3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敬佩的人。有的是家财万贯的富翁;有的是知识渊博的学者;有的是闻名中外的名人……而我敬佩的却是顶着草帽,带着口罩的清洁工人。
记得一天下午,我站在路口等妈妈。突然,一阵滚滚灰尘扑面而来,我赶紧捂住口鼻,大声的说:“打扫卫生也不用这么卖力吧!也不知道先洒点水,让灰尘漫天飞,脏死了!”说完。我便跑到了一家小店里。
我知道自己说的话有点过分,可话已经说出来了,我的心里有些后悔。透过小店的玻璃,之间那漫天灰尘中,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身影:一头蓬乱的头发,顶着草帽,带着洁白的口罩,身上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一双骨瘦如柴、布满老茧的双手握着扫把,低着头,认真地扫着。他听了我的话之后,突然不扫了,满是灰尘的脸往我这边望,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而我却不敢和他对视,因为我知道,他听到了我的话。但是,他没有埋怨我,只是埋头轻轻的扫,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惭愧地低下了头,那只捂住口鼻的手也不知不觉放了下来。尽管他没有怨恨我,没有责备我,可我还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漫天飞舞的灰尘渐渐散开,我偷偷地看了看那清洁工人即将消失的“高大”背影,细细地体会着他至高无上的品格。是啊,他每天在马路上扫地,从街头扫到了街尾,马路上不知道洒了他多少汗水,为的就是让行人能够呼吸新鲜的空气,让行人怀着愉快地心情走在干净的道路上,而自己却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赞扬。
园丁、老师固然值得敬佩,可那位默默无闻、心胸宽广的清洁工人不更值得我们敬佩吗?
小学叙事作文 篇4
去年秋天的时候,当我走在满是落叶的道路上时,我就在想一个问题:树叶为什么在秋天会变成红色或是黄色呢?难道是夜晚有人给树叶涂上了颜色?怎么可能呢?我不断地在才想着答案,可是没有一个靠谱的。
一天,我在家里半玩半思考着,突然一个灵感从我的脑海一闪而过,是不是有一种物质到了秋天就会消失,或者会出现另一种物质呢?这个答案令我非常满意,一查电脑果然是这样,上面说树叶中有一种叫叶绿素的物质,到了秋天就会逐渐减少,而另外两种物质黄色的叶黄素和红色的花青素的合成又会逐渐增多,所以,树叶就会变成黄色或者红色了。
我用自己的思考解决了问题,感觉非常高兴。长大后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问题自己解决,不依赖于别人,这样生活才有意义。
小学叙事作文 篇5
过年为什么要“走亲戚”
人们过年,过的是农历年。农民一年到头辛苦繁忙,只有在过年时有空闲时间,加上过去交通和信息很为不便,亲戚朋友也无暇往来,因此春节时间成了老百姓调剂休息和走门串户的最佳时间,借 此“走亲戚”的机会,一方面促进亲戚朋友间的感情交流,另一方面也保持了相互间来往成礼的传统。
今天我去走亲戚,有很多人给我发压岁钱,我太高兴了。
我喜欢走亲戚。
小学叙事作文 篇6
今天正午,爸爸出去买了我最喜欢的菜“螃蟹”。关于“螃蟹”我一向有着好感:记住小时候,螃蟹是我最好的下“酒菜”,并且每次吃螃蟹都可分到两只,可我又不会吃,只好辛苦父母,让他们帮我剥一下,可剥出的满满一蟹壳肉在我口中三下两下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为了节约蟹肉通通倒在碗里,混着大口饭一同吃下去,这样既节约肉块,饭还吃得快,真可谓是一举两得。 稍大一点,我已经会剥了。
在吃饭时,我学着父母的姿态,不把肉立刻吃掉,而是存积在蟹壳里,然后再吃掉。想那其时半个螃壳的肉还不行我1/4的饭哩,由于那肉真是太鲜、太美了! 记的还有一次,我和妈妈都闹了个笑话。我俩正午了3只螃蟹 ,原计划把剩余的2只螃蟹 留到晚上再吃,不过那螃蟹太诱人了,让咱们无法控制住自己,终究仍是在它那激烈的引诱下,成为咱们的腹中之餐。可是直到今天,我仍不大会吃螃蟹 ,吃出来的渣渣,上面尽是些碎肉,而妈妈如同练成了辟邪剑法,给我剥大脚时,肉上居然毫无损害,这点与鲨鱼吃企鹅有些类似。妈妈真不愧是吃螃蟹的熟行。 然而这暗地却是一场悲惨剧。
咱们吃了螃蟹不就等于杀害了许多小生灵吗?照理,假如按法令来说,早应该枪决了,而法官也在日夜不停地杀生着。可见得人类是最严酷的。而螃蟹的前史却远比人类悠长许多,如此说来,“尊老爱幼”这句话也是虚伪的吗?这件事让我一面惊叹不已,一面又使我永久悔过。但我又无法忘却这蟹肉之美。悲哉!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