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作文:精彩的辩论会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叙事作文:精彩的辩论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叙事作文:精彩的辩论会1
“铃……铃……”下课的铃声响了,随着我们班主任一声令下“五年一班‘开卷有益’和‘开卷未必有益’主题辩论会到此为止,下课!”我兴高采烈地走出教室,我一边走一边回想着这次无比精彩的辩论会。
辩论会上我们分为“正方”和“反方”两组,“正方”来说一说读书有哪些好处,而“反方”却是要证明读书未必有益。我作为一个“反方”的成员,必须找出“正方”的弱点来将对方击败。虽然“正方”的实力非常强大,但是我们“反方”也占了一些非常大的优势,只要我们多在盗版书、漫画、杂志和一些不良的书刊上多下点功夫就一定能战胜“正方”。
我们的主持人——班主任杨瑞霞老师发话了,“下面给大家一点时间,以每一个小组为单位来准备一下。”话音刚落,同学们就迫不及待的交谈了起来。我们也确定了好几套对付“正方”的方案。
准备时间很快就结束了,首先是“正方”的“铁嘴公鸡”——吴雨霖同学向我们“反方”开了一枪:“我认为,古人对书有着非常大的赞赏,所以只要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就一定能从中受益不少。”我们“反方”的一位远近闻名的“斗舌名将”——李敬宜很快的反驳道:“盗版书上有很多很多的错别字,第一次的印象是最深刻的,如果是第一次接触那个错别字,那么一定会把那个字牢牢地记在心里,考试时就会错的。”“正方”的又一位同学说:“那你为什么不买正版的书呢?”这一题又把我们难住了……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还没说完,转眼就下课了,我们打成了平局。但是,我相信,我们在接下去的比赛中一定能打败“正方”。
叙事作文:精彩的辩论会2
“叮铃铃——”随着悦耳的铃声,老师笑容满面地走进了教室,一本正经地说:“今天我们举行一场辩论会,辩论内容是‘父母该不该管制我们?’”正方和反方各坐一边,结果,大多数人向往自由。再看看正方的人数,寥寥无几,不过,他们似乎很有信心,想上演一场“以少胜多”的好戏。
辩论开始了,先由正方提出观点:“以一个小学生的角度来说,我认为父母应该管制我们,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往正确的方向发展,否则会误入歧途!”那强烈的语气使反方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马上用更强烈的语气反驳道:“我反对你的意见,父母不应该过分地管制我们!”说着,他又举了一个真实的事例。本以为这个事例很有说服性,可正方却抓住了反方的一个痛脚:“我们的观点是父母应该管制我们,而不是父母应该‘过分’地管制我们。”这个反驳使对方顿时无话可说,正方以强大的优势领先。反方沉思了一会儿,终于有人站起来说:“虽然我们是小学生,但也懂得自控,所以不需要大人来管制我们。”这个反驳使正方的优势一落千丈。眼看就要打败仗了,正方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忙着查找资料。这时,一位同学站起来,“口”不留情地说:“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总是有学生沉迷于上网、玩游戏呢?”反方哑口无言。正方原本“山穷水尽疑无路”,后来则“柳暗花明又一村”。同学们唇枪舌剑,气氛十分热烈。
辩论终于结束了,正方取得胜利。老师教导我们:“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一个小学生,必须要有父母的管制,只有这样,才能引导你朝正确的方向前进;但管制不能过分,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既保证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又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培养个性。而同学们呢,要逐步培养自己的自控能力,这样才能让家长放心,更少地‘管制’。”
“叮铃铃——”耳边又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下课了,我回味着这精彩的辩论会,心想:这场辩论会不仅提高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还锻炼了我们的口才。真期待下一节口语交际课的到来!
叙事作文:精彩的辩论会3
星期二的下午,我们的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开展了一场辩论会。辩论会开展得十分激烈。
我们的辩题是:网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的观点是利大于弊,主辩手是:李书晗、高子超、刘宝旭、李佳。反方的观点是弊大于利,主辩手是:胡文尔凡、李泰宇、李雨嘉和我。
正方和反方都做好了准备,所有人拭目以待,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
首先由两方主辩手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悄悄地商量战术,这时辩论会进行到了第二阶段—自由辩论。
自由辩论刚一开始,正、反两方就剑拔弩张、虎视眈眈地盯着对方。反方的胡文尔凡率先发言:“我认为青少年玩网络游戏就会沉溺其中,无法控制自己,影响成绩。”正方李书晗猛跳起来说:“家长可以管住我们。”反方李泰宇针尖对麦芒地说:“有些家长认为上网是对的。”“那只是有些!”刘宝旭一拍桌子站起来说。
我们反方被堵得哑口无言,一个个面面相觑,紧握着拳头,不知如何接话。正方辩友一看时机来了,紧紧威逼说:“再不说我们就视你们为弃权。”我灵机一动想出一条理由:“长时间上网容易造成大脑缺氧,从而导致精神萎靡。眼睛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会引发视疲劳,从而近视。”
我们组的李泰宇在正方发言过后,立马站起来为我们陈述了一件事实:“陈某周某守在小路旁,见一妇女经过,便抢了她的手机和现金等物品,法院判两人构成抢劫罪,判处劳教五年,这也是因沉溺于网络所造成的抢劫。”说完面不改色地坐下了。事实胜于雄辩!我们看着李泰宇,心里默默地给他点了100个赞!
到了辩论的最后关头,同学们都火爆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辩论的异常激烈……
这次精彩的辩论会使我们懂得了网络的利和弊,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每个物体有它的好处与坏处,所以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而忽略它的另一面,要学会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