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作文

时间:2025-03-13 15:18:59 叙事作文
叙事的作文[锦集6篇]

叙事的作文[锦集6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叙事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叙事的作文 篇1

肖楚女说过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多少人可以告诉我感恩在哪啊?

父母,朋友,老师,生活,难道这都不用感恩吗?花儿会感谢一滴水;乌鸦会反哺父母亲;在滨州,有一个90后少年背起瘫痪的母亲上大学不忘感恩;还有一位老人他把自己亲手做的鞋垫,千里迢迢去医院交给一个曾经悉心照顾他的护士,事情都过了二年多了!老人还记得!老人当时说“我也没啥好东西,就会做这个,表达一下我的心意。”有一个贫困的少年,他家连一只蜡烛都买不起。有一天晩上,他一个人在家,屋里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邻居的`小女孩就从家里挖了一些蜡油,在那蜡油里遪了一小根蕊做成了一个小蜡烛迭给了躲在一角的小少年,少年接过蜡烛还在抖着说“谢谢”。这些故事,让我的心暧了起来。是的。我知道感恩在哪儿了,在90后少年的心里,在老人用双手做出来的鞋垫里,在贫困孩子的“谢谢”里!

我真的希望让全世界的人们得两种病,一种是给于,一种是感恩。这样的话世界就真的暖了。

叙事的作文 篇2

北风呼呼的乱刮,光秃秃的枝条打着颤,不知疲倦的麻雀仍无休止的叫着。一切那么凄惨。被封猛烈地吹着,催着我回家,而我也不情愿的往家飘去。

我手上握着一张成绩单,匆忙地走进了卧室,把成绩单塞进了盒子里。开饭了,我被唤去吃饭,往饭桌走的短短几步,我却像在太空漫步一样,怎么也到不了饭桌前。我坐下了,生么也没说便吸溜起米汤来,家人热后朝天的在温暖的火炉旁笑着、说着,我却像在冬日里一样,打起寒颤。说着说着,母亲脸一下子阴沉起来。问我成绩,这么一问,全家人都止住了,都看向了我,我一下子涨起来,去卧室中,把那张“引爆器”给“运送”到母亲手里,我手中的`成绩单上,那一个个格子里都填满了愁眉苦脸的数字,批语更为狼狈。我说了声:“吃饱啦”。便匆忙地回自己的卧室,母亲也随之而来,他手里握着那可恶的成绩单。母亲把那成绩单放在了桌子上,便走了。我哭了起来,走到桌前,抓起成绩单,想把它销毁但看见单子上面写着几个颠三倒四的字:“努力!奋斗!加油!”我握紧了拳头说了一声:“奋斗!”

在新的学期里我暗地里奋斗,果然效果不错,考了个理想的成绩。星期五放学,我又走在了这条路上,弯弯的柳条吐着绿芽,燕子轻浮着飞过,花儿竞相争艳,春分飘过,我笑着走到了家,得意地把成绩单递给了母亲,母亲只是笑了笑,我十分自豪。

我跑到了户外,大口呼吸着这春的气息,花儿开,鸟儿鸣,蝶儿飞,蜂儿忙。一派和谐愉悦的景象。

蝉,经过蜕变,才能成就美丽。

阳光,经过风雨,才能再现彩虹。

小草,经过风霜,才能迎来春天。

我吁了口气,真舒服,心里无比快乐。

春日里的我,握紧拳头,继续奋斗吧!

叙事的作文 篇3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每到清明节,空气里总是弥漫着忧伤的气息,人们怀着悲痛沉重的心,情扫墓,以表达我们对逝去亲人的怀念。然而,在我的家乡可不是这样的,清明节这天,我们会非常开心,穿得非常讲究,因为我们要让死去的亲人放心,我们想让他们知道我们过得很好,让他们安息。

清明节前一天,我刚回到家,妹妹就拉着我去挖红鸡蛋根。这红鸡蛋根是一种植物,叶和茎都是绿色的,茎上有一些小刺,但不会伤害到手指。我们主要吃的是根,根有粗的,也有细的,细的还嫩,粗的就表示这鸡蛋根有些年龄了,因为根长在地下,挖出来时有许多泥土。要把鸡蛋根上的泥土洗干净之后,才用锤子凿,直到有红色的汁儿冒出来,然后把凿好的根放到盆里熬,大约30分钟后,把鸡蛋放到里去煮,煮出来的当然就是红通通的鸡蛋啦。之后,我们又去摘了染饭花,这染饭更不得了,它可以把饭染成黄色,而且染出来的饭里还有淡淡的花香,吃起来又香又糯,这可是我的最爱哟!

第二天,我们把煮好的红鸡蛋和染好的饭,还有洗好的菜和肉拿到墓地去,挂完纸以后我们开始扫墓,除杂草,扫灰尘……接下来就是在坟边做饭吃,因为坟旁边大多有柴火,我们就用砖块搭灶,全家人一起在坟边忙活。做完要先把饭放在墓前,烧点“钱纸”,用以供奉死去的亲人,然后我们才可以吃饭。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戴“柳帽”,坟边种得有柳树,人们说柳树是宝,可以驱邪避魔,所以便有了这样一句话:“清明不戴柳,死后变黄狗”。至于柳,头发长的.姑娘把直柳中间的茎抽掉,然后就这样绑在头发上。这天,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便可以到处都看得到柳,如果坐车,车上的中国结一定换成了柳;如果走路,路边的招牌上一定有柳。

看!这就是家乡的清明节!

叙事的作文 篇4

在寒假整理房间时,目光忽然扫过一个狭小而凌乱的角落,那里躺着一支被尘灰模糊了的铅笔,是需要削皮的那种。蓦地想起,离开这样的伴侣已经好久了。

我是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触摸它们的。关于铅笔的记忆,很多很杂也很碎,甚至难以再拾起。但我仍试着寻找,就像拾贝者不愿放弃一枚华美的螺。

最开始,喜欢埋在铅笔中的夸奖。

那是第一次拿笔,我海绵似的白白胖胖的小右手颤颤张开,然后小鹰般倏地抓住我的猎物——那支短短的素衣铅笔。恬静的白纸立刻惊慌起来,却躲不过我手中铅笔在无垠雪地中踩下的一串串脚印。我清楚的记得那时妈妈兴奋地夸奖了我一番,爸爸有力的大手将我高高举起。原来被别人赞美自己的进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后来啊,喜欢铅笔传递的暖爱。

步入小学之后,用铅笔写字已是一种习惯。石墨在纸上滑过一道道清晰的银灰色痕迹,留下一层层细腻的粉末,如同高远的明蓝色秋空中划过一串飞鸟的清鸣那样令人回味。可它书写了我的成长的同时,也消磨着自己的身心。因此,削铅笔的场景成了每天晚饭后别具一格的风景线。一年级时,妈妈觉得我太小,怕我伤了自己,便帮我一一削好。昏黄的白炽灯下,妈妈修长白皙的手指轻巧地跳动旋转着,铅笔尖随着“沙沙”的声音也变得修长起来,像妈妈的指尖。经过一番精致的'打点,又尖又长的笔尖又能跳动于水墨素宣上了,总引得同班小友羡慕的目光。得意之余,妈妈细心的眼神和灵巧的手指又渐清晰,即使在我幼小的眼中,也游动出被爱的温暖。

长大后,喜欢涌动在铅笔中的进步。

到了二年级,削铅笔的手便不再是妈妈的了,那把古旧泛黄的小刀也不知被遗弃到哪个寂寞的角落。我握上了一支支花绿可人的铅笔,转笔刀躺在了小刀原来栖息的位置,那是妈妈送给我的。不久以后,削笔器又卧在转笔刀曾小憩的地方,那是爸爸对我的奖励。再后来,削笔器不再转了,漂亮的铅笔也不再变短了,那是为了节省时间,我买给自己的一支自动铅笔。于是,那些曾经伴过我的铅笔,以及那个曾经日夜转个不停的削笔器,都像江南水烟缭绕的古房墨画般被细碎的灰尘笼住了,让人看不清原来的容颜……抚拭着爱不释手的自动铅笔,轻轻舔一舔唇角的微笑,我忽然明白令人幸福的进步不仅属于自己,还属于这个时代,属于这个世界。

……

少顷,我拾起地上的铅笔,食指缓缓掠过它细而短的身躯,指尖留下一层朦胧的灰。被夸奖的喜悦,父母温暖的爱,还有这个世界进步的快乐……忽然就那样快地闪过了,像铅笔尖那样留下一串清晰的痕迹。我发现食指尖沾上尘的那处,竟正是儿时与铅笔相偎最久的一处。良久,微笑不自禁跳上了脸颊……

相信儿时的铅笔,还会一直一直温暖我……

叙事的作文 篇5

每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星空。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记载着许多快乐的童年。就让我摘下最耀眼的一颗,与你们一起分享。

那天下午,天气异常的闷热,柳树垂头丧气的弯着腰,小草无精打采地站着,就连小狗也热得吐出了舌头。看到这番情景,我只好待在家里了。

“好无聊啊!玩点什么呢?”这时,“小乐”正趴在我面前睡觉。我走到它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心想:这胡子也太难看了吧,咦咦,我可以帮助“小乐”剪胡子呀!二话不说,我就拿来剪刀。嗯,开工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小乐”的`胡子剪了一点,生怕惊动它。就在我剪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小乐”的眼睛睁开了,“小乐”看着我,瞬间,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啊——“小乐”的爪子一把向我抓来,一道鲜红的抓痕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门上。“呜——呜——呜”我顿时放声大哭了起来。

这时,妈妈回来了。“呜——妈妈,我好心给“小乐”剪胡子,可它却来抓我,你看,抓痕还在脑门上呢!”看着受伤的我,妈妈苦笑不得,心疼地说:“傻孩子,小猫的胡子是不能剪的!”“为什么呢?”我打破砂锅问到底。妈妈耐心地对我说:“小猫的胡子根部有特别细小的神经,一碰到物体就能感觉到,是一个特殊的感觉器官。胡子对于小猫在黑暗中起到了观察周围情况的作用。平时走路,跳跃也要靠着胡子感知周围的物体。特别是在抓老鼠时,胡子可帮助猫测量鼠洞的大小。”哦!原来是这样,下次我一定不会给小乐剪胡子啦!“嗯!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

我们的童年就像一列火车,装载着许多悲欢离合、酸甜苦辣,装载着许多美好,它呼啸着一直驶向远方。不管时间如何流逝,但我们的童年号“火车”永远不会停靠!

叙事的作文 篇6

他是一个喜欢游戏的男孩,不久后他找到了一个叫地下城的游戏。于是,他踏入了地下城的世界。

他选了一名很不起眼的鬼剑士,他给鬼剑士取了一个名字叫林雷502当初他连做任务也做不来,更不知道在哪里接任务。那时,他只有3级。

他从那时起还没有一个地下城的朋友,他觉得自己玩地下城很孤单,以前都是独自一人刷图。

有一天,他看见地下城里有人在找老婆,然后那人就问找老婆的那人。“请问大哥,地下城里要怎么样才能结婚呢?”那个找老婆的人说:“自己去百度看看吧。”于是那人就在百度上找了很多有关地下城结婚的资料,结果都一无所获。

那时候他只能带着疑问继续玩地下城。

他穿过冰雪女王的巢穴,穿过僵尸领地,一场场战斗使他感受到了地下城世界的血腥。

18级了,他不知道何去何从。但是有一次,他不知在哪里听到一个传闻。“据说到18级以后就可以收徒弟。”接着他就去格兰之森,屏幕上都是“本人收徒弟。”的声音。结果还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做他的徒弟。

就这样,他每天和别人组队刷图。到22级时他知道鬼剑士到18级之后可以转职,但是他不知道怎么转职。悠哉了好几天后才知道该怎么转职。他是一个向往速度的人,一如既往的转了剑魂。在鬼剑术的速度之下,那些怪兽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慢慢地,他认识了很多朋友。有魔法师、鬼剑士、枪手、格斗家。在这期间也遇到过很多骗子,被骗去了不少钱财。每天他都会叫几个朋友和他一起刷图,等级升的非常快。那时他已经35级了,35级的他对地下城的世界已经非常了解。他知道剑魂35级时可以学习破军升龙击,到35级时他立马去GSD师父那边学习了破军升龙击。他还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把35级的光剑(不知道叫什么光剑了,反正打怪时有一定机率会把怪兽石化的那把)。他就依靠着那把光剑不断在天惟巨兽里厮杀着。也就是打D2的那一战,他第一次输的很惨。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不断磨练着连招技巧,终于在37级时练就了剑魂的无限连招。那一招可谓厉害之极,能把一只怪兽连死为止。自从练成了这招后他再次闯入了D2,这一场他打了一场胜利仗。

他不断的穿梭着一片片险峻之地,不断的.杀贱着控制着一方土地的BOSS。虽然他在地下城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名气,但是他正默默的为地下城而平安而付出着宝贵的鲜血。那时,他50级了。50级的他花了50元买来两件时装,因为他没有钱,只能买这两件,但是他很喜欢。一件蓝色长袍从上身披到下身,脖子上一个蓝色的带子迎风飘荡。虽然很便宜,不过看上去显得很高贵。

52级时他花了30万创了一个公会。名叫“逆天级公会”。他创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他希望公会里的成员们希望逆天级公会超越公会的极限,他希望会员们非常和谐团结,把逆天级公会发展到浙江3区里最好的公会。

他不断努力着。

那时,他60级了。他听说60级时可以转副职业。他上百度找了很久,从附魔师、控偶师、分解师等当中选择了附魔师。因为他在百度上看来附魔师赚的钱比较多。附魔一次有10多万可以赚。结果他转了附魔师,在大街上不断叫嚷着“附魔一次2千”,虽然价格有点高,但还是有不少人来附魔。

那时他在地下城里面还没有老婆,他想到了60级之后应该会找到一个吧?虽然他不抱有任何希望,因为他是个穷小子,手上没有很多钱。要是他身上的钱能达到50万时他就已经高兴的不得了了。更何况他身上只有几万而已,像他这么穷的人能找到老婆的机率非常描写。但他还是在大街上不断叫嚷着“找老婆”。一天,两天,三天,他不断喊着。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叫“魅惑d巫女”的召唤师,她每天上线都看见他在大街上叫着,就决定想要帮助她。

之后又结实了一位叫“蛇信草”的召唤师。据说蛇信草一女孩在大街叫卖,想把自己嫁出去,可就是没人要。而我却在地下城里想娶一位,在大街上叫,也就是没人嫁给我。这叫什么事。

那时他60级,他的公会也7级了。身上还是那件蓝色的长袍和那根蓝色的带子,但是手上的武器却换了。换成了一把蓝色的巨剑,巨剑上蓝色的光芒一闪一闪,在配上那件蓝色长袍和那本蓝色的带子,很是威武。

就这样,他到现在还没一个地下城的老婆,朋友满堆。他现在正不断的练习着刷图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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